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芸苓明显对小麦这玩意没有概念,不管是村子还是道观,最常见的主食都是粟米,糯米和稻米虽然也在吃,但是种的比较少,反正庄行家里是不种这两样的,他们家的田里主要种的就是粟米。
以庄行家的饮食习惯,无论吃什么,基本上就两种做法:蒸还有煮,很少有什么额外的处理,像是萝卜茄子什么的,最多切两刀就丢到锅里了。
总而言之,庄行对这个时代的食物评价,用两个词汇就可以概括:粗糙,以及贫瘠。
哪怕是玄清观里,花样也就那几个,整体的做法依然十分粗糙,但靠着食材的品质,味道尝起来倒是很不错。
但很可惜的是,很多庄行熟悉的食物,他都没有见到过。
不只是小麦,像是玉米、土豆和红薯,这三样农作物,他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就是在前世,这庄行见惯了的老三样,也是差不多十六世纪的时候,才通过贸易从大海彼岸传过来。
但庄行感觉海上贸易这种事情,在这个世界有可能根本是行不通的。
因为这个世界有妖兽,大海里有怎样强大的妖兽,那根本是个谜团,如果要出海去很远的地方,很可能在途中撞上个肚子饿的大家伙,一艘船就直接沉没海底了。
这个世界的人类,想要生活下去的话,除了天灾人祸,还要面临一些非常困难的情况,大概也正因如此,他们没有那么多功夫去研究什么东西好吃。
对他们来说,能填饱肚子的,就是好的,他们的标准是不难吃就行,所以在美食文化这方面基本上就是一片尚未开发过的荒漠。
庄行在村子里弄个豆腐出来,就能让一家吃饱衣食无忧了,要是能把面粉弄出来...
他已经在浮想联翩了,小麦如果没有石磨的话,不光是难以去壳,蒸煮出来的口感也远不如粟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小麦都被先民们当成劣等粮食。
有句古话说:“麦饭豆羹,皆野人农夫之食耳。”
意思是只有山上住的野人和穷的揭不开锅的农夫,才会吃小麦蒸的饭和大豆煮的粥。
但事实上,随着碓、碾、磨等粮食加工工具及方法的演变,当小麦被磨成面粉之后,它几乎是以一种不可阻挡的方式风靡了整片土地,几千年的时间里,面粉作为饼、面、糕点等等主食的材料,被人们深切喜爱着。
而此时此刻,庄行手里就掌握了这么一个让小麦发光发热的机会。
作为第一个将小麦磨成面粉的人,他或许会被写进史书里!
当然,这并不是他如此兴奋的原因,以后有没有人认得他,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又可以吃到他想念很久的包子馒头了!
还有面条、油条!他老早就想煮一碗煎蛋面来吃了!
“芸苓,我们来种小麦吧!”庄行转过头对芸苓说。
芸苓似懂非懂地看着他,但庄行都这么说了,她觉得小麦一定是某种非常具有价值的植物。
就算小麦种出来没有价值,庄行说要种的话,她就会去种的。
于是两人很小心地把麦穗给收割下来,用芸苓的手绢包住。
以庄行的经验来判断,这些小麦应该不是野种,他专门拿一株麦穗,剥开麦壳看了看,这些麦穗的出麦率还是蛮高的,而且颗粒还算饱满,大概是观里以前有某位道长尝试着种了一下,结果发现处理麦壳很麻烦,煮出来还很难吃,干脆就不管了。
这些麦子应该是多年前留下来的麦种。
种子很少,但种田的意义,就是让很少的种子,变得很多。
而且芸苓还能用生机术法催动它们长的更快,庄行觉得只要有个一两年,他就能搞到很多的面粉了。
不过...他们只能在课余时间种种田,作为白穗弟子,学习上的业务很繁忙,叩首礼过后他们就要正式开始专业知识的学习了,大概还要实操,也许不会有很多的时间来照顾麦苗。
还是再看看吧,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在山上没空的话,就等到将来回村探亲的时候,把小麦带到村里去,教娘亲爹爹他们磨面粉。
他满怀期待地把麦种保管起来,为了避免出现什么意外,他和芸苓分别把一半的种子包好装在身上。
之后,他们在饭堂吃了午饭,中午的时候,白瑜他们的小摊子已经撤掉了,看样子生意很不错,他们的炒板栗大概是卖完了。
吃过饭,两人接着又交流了一下最近习剑的心得,庄行给芸苓讲了讲小麦的作用,黄昏的时候两人一起吃了晚饭,庄行把芸苓送到屋前,也就自个儿走回去了。
他回到屋里的时候,大春在和邻居们打球。
天黑之前的这一小段时间,最适合用来玩耍,庄行回屋把小麦种子锁在木箱子里,也到外面和大伙一起打球。
今天是休息日,所以一起玩球的人不少,他们按照顺序排队,谁被打落了三个球,就得换人。
玩了一会儿,庄行抬着小板凳在屋檐下坐下。
夕阳
;照斜了大桦树的影子,有一个胆子大的男孩,想要爬到那颗大桦树上面去,下面有人给他加油助威,可惜爬到一半的时候他手滑了,摔了一屁股泥巴。
周围传来一圈哄笑声,一个孩子忽然挤进人群,倒是像猴一样,手脚灵活地爬上树干,踩在了树杈上,向下面那个摔倒的孩子做鬼脸。
庄行看见这一幕,不由得笑了笑,倒也觉得十分有趣。
他吹了吹晚风,站起来踮起脚尖,使劲地伸展身体,这时,他看到白天那两个卖板栗的男孩走来过来,和他打招呼。
讲实话,庄行到今天都还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他们只是偶尔会一起打球,有人玩,他们就聚起来,没人玩,平日里就只是点头之交。
不过因为是庄行把球拍制造了出来,所以大多数孩子都认得他。
但令庄行意外的是,连白瑜也跟着他们一起过来了。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年末尾牙,奚拾在自己工作的酒店偶遇沈叙宗,对彼时只是个公司小职员的沈叙宗一见钟情,不能自拔。友人劝他别恋爱脑啊!你喜欢他什么?这种穷小子,要什么没什么,你跟着他,能过上什么好日子?你自己陪着穷男人吃苦就算了,哪天生了孩子,还要孩子一起吃苦吗?道理奚拾都懂,但奚拾根本忍不住不去喜欢沈叙宗,与沈叙宗的接触中,也在越陷越深何况奚拾觉得情况哪有友人说的那么糟糕,沈叙宗明明是个学历高又对未来很有规划的人,性格也沉稳,相信只要两人足够齐心努力,以后不说大富大贵,至少也能小富即安。哪知快走到谈婚论嫁这一步了,奚拾才知道沈叙宗根本不是什么穷小子,人家是正经豪门的少爷。奚拾啊?!—沈叙宗博士毕业后一直从事科研工作,却因兄长的意外去世,不得不背上他作为沈家一员的责任,离开心爱的科研工作,投身家族事业。他起初在集团下一个子公司做小职员,正是人生低谷各方面最不适应的时候,遇到了小太阳一样的奚拾。他爱上了奚拾,准备和奚拾结婚。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因为奚拾,一直以来作为家族边缘人物的他更好的融入了沈氏这个大家庭,也是因为奚拾,他在家族内斗中打出了自己的江山和成绩,最终成为了沈氏继承人。文案于20241120双c受会生子...
3月7日,多云,18度算了记这玩意没意义,我又不是在写日记。坐在电脑桌前的6升面色复杂地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却总是在打出几行字之后长按退格键。新买没多久的笔记本电脑上打开了一个加密格式的特殊文档,此时正在写入中的状态,文件名是ye11oduck,意为小黄鸭,这是程序员或某些文字工作者中特有的一种习惯,将自己的设计思路故事逻辑向一只小黄鸭详细诉说,有助于理清思路迸灵感,但出于某些原因,6升没办法直接开口,便用文档的形式予以代替。...
时间一晃已是襄阳大战之后的数年,蒙古大汉蒙哥在攻城战中意外身亡,风雨飘摇的南宋又迎来了最后几年安乐的时光。郭靖和黄蓉两人义不容辞地继续坚守在抗蒙第一线,但这重担对于神雕大侠杨过来说就不太适合了。杨过大半辈子都在盼望着跟自己的妻子,小龙女生活在一起,战乱时他已经辜负太多。话说杨过和小龙女一起回到终南山后的古墓生活,长达数年的时间,杨过都一心一意陪着姑姑,两人的爱情结晶也顺利诞生到这个世界上。小龙女保养有道,虽然人到中年,但清秀绝丽的面容身姿仍然如同少女一般。对于自己妻子的美貌,杨过是绝对没有异...
一曲红楼,多少遗憾。林瑾玉穿越到了红楼的世界中去,成为了原书中并不存在的黛玉的兄长,看着自己可爱的妹妹,林瑾玉决心一定要保护好妹妹,让她过上与上一世完全不一样的幸福生活。只是在林瑾玉这一只蝴蝶翅膀的扇动下,整个红楼都于林瑾玉印象中的红楼变得不一样(这是一本群像文,主角并不只是林瑾玉,每一个人都可以做自己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