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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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第1页)

&esp;&esp;程县令:“我四表兄的侧妃的弟弟。虽然没碰过,但他有这个想法,就让他这么走了,日后再有机会他一定忍不住尝试。”

&esp;&esp;仵作:“难道他看出那些都是死人肉?”

&esp;&esp;程县令不禁皱眉。

&esp;&esp;先前审刘勇时,刘勇骂前兵部侍郎之子的样子不像是装的,程县令就猜到有死人肉,“全是?”

&esp;&esp;仵作点头:“有病死的,有突然死去的,还有——僵尸肉!”

&esp;&esp;县衙众人齐齐变脸。

&esp;&esp;程县令注意到地上两人的神色只有轻微变化,“你俩先前说帮刘勇找人?李庭玉的朋友欠钱不还,给的是陪葬品,而你们有着共同的朋友,四舍五入,本官是不是可以怀疑你们挖坟偷尸,陪葬品是顺手牵羊?”

&esp;&esp;两人慌忙摇头,说他们不曾挖坟。

&esp;&esp;程县令想到一个地方,但他想起仵作手上原先有血,“既然是死尸,怎么还有血?”

&esp;&esp;仵作:“不是鲜血!但卑职不清楚他们以前有没有收过被害死的人。像吕家以安那种情况”

&esp;&esp;程县令确定他猜对了,“城外义庄有你们的同伙?”

&esp;&esp;两人摇头表示没有。

&esp;&esp;程县令:“义庄丢了尸体,却不曾报官,不是同谋是什么?”

&esp;&esp;两人欲言又止。

&esp;&esp;程县令扬起惊堂木。

&esp;&esp;在县衙做饭不是说县衙很忙吗?

&esp;&esp;两人吓得立刻坦白是他们装神弄鬼,义庄管事以为诈尸,又怕丢了差事,所以不曾报官!

&esp;&esp;程县令给县尉使个眼色。县尉在程县令手下多年,两人有点默契,瞬间懂了他的意思,带着两名衙役前往义庄核实此事。

&esp;&esp;义庄有三人,一个老汉和两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老汉不怕鬼,但他耳聋眼盲。那俩起初以为闹鬼,担心得罪鬼怪才没报官。

&esp;&esp;有一回发现几个脚印,同他俩其中一人的鞋子大小相似,两人就知道是人干的。

&esp;&esp;原本以为是盗尸贼找尸体的家人拿钱赎回。转念一想,义庄的尸体是无主的,几日后无人报官他们就拉去烧掉或埋了。

&esp;&esp;两人把此事告诉老汉,老汉幼时听说过人相食,便问丢的是不是新鲜的尸体。两人仔细想想,多是死了不足四个时辰的。老汉断定偷尸是为了吃。

&esp;&esp;三人合计一番决定报官,又怕铁面无私的程县令秉公处理,一拖再拖,就拖到今时今日。

&esp;&esp;县尉指着三人很是无语。

&esp;&esp;老汉说他是管事的,是他失职,大人要怪就怪他。

&esp;&esp;县尉犹豫再三,罚俸三个月!

&esp;&esp;三人以为得进去关几个月,闻言忙不迭谢恩。

&esp;&esp;县尉倒是想把他们关进去长长记性。可是一时半会找不到人接替他们。

&esp;&esp;虽说城里胆大命硬的人很多,比如金吾卫。但金吾卫的俸禄高。再说了,换成他们岂不是大材小用。

&esp;&esp;也是如今世道好了,有手有脚安分做事,天子脚下几乎没人饿死,自然没什么人愿意赚死人钱。

&esp;&esp;被抓的屠夫是因嫌卖猪肉赚得少才想到那种生意。实则足以养家糊口。他就是贪心作祟,钱少不够用只是他为自己找的借口罢了。

&esp;&esp;言归正传!

&esp;&esp;县尉回到城中就听到肚子跟打雷似的。县尉实在受不了,拐去西市买一包肉饼,回到县衙叫程衣烧汤。

&esp;&esp;公主府有厨娘,不用程衣进厨房,他哪有机会学烧汤。他到后厨看看鸡蛋看看肉,无从下手,改冲一罐茶。

&esp;&esp;县尉往常很想尝尝程县令的茶叶,可是此刻他不想。县尉不禁叹气:“你给大人喝这个?”

&esp;&esp;“小的也一样——”程衣忽然有个主意,“我倒是有个人选,这两日没什么事,只怕我家公子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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