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暴风城监狱,赃物室。
此刻,一个身形臃肿的卫兵正撅着屁股,在一排排木架间翻找。
他叫马库尔,在这暗无天日的地牢里干了十年,最大的乐趣就是翻弄这些犯人的财物,当然,偶尔也会有几枚银币“不小心”掉进他的口袋。
这是他的外快来源,没人会管。
犯人们?谁会在乎一群罪犯的话。
“让我看看……今天新来的那个小白脸……”
马库尔嘟囔着,打开一只刚送进来的木箱。
箱子里胡乱堆着几件衣服,一把短剑,一件披风,一个戒指,还有一些零碎物品。
他的手探进去,摸到一个沉甸甸的钱袋。
打开一看,两枚金灿灿的金币,七十六枚银币,在昏黄的油灯下闪着诱人的光芒。
马库尔的眼睛瞬间亮了。
“嗬!这愣头青,有这么一大笔钱还不知道打点打点?”他啧啧称奇,把钱袋塞进自己怀里,“活该你来坐牢。”
他又在箱子里翻了翻,摸出一个干瘪的干粮袋,还有……
一把匕首。
那是一把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仪式匕首。
马库尔随手拿起,准备扔回箱子——
但他的目光突然凝固了。
刀鞘上蚀刻的纹路仿佛在缓缓蠕动,像是活的。
马库尔盯着它,眼睛一眨不眨,整个人像是被定住了一般。
“拿起我。”
一个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
那声音轻柔而魅惑,像是情人在耳边的呢喃,又像是深渊中的呼唤。
马库尔打了个激灵,却没有清醒过来,反而更加痴迷地盯着那把匕首。
“拿起我……它是你的了……”
他的手不由自主地握紧刀柄。
冰凉的感觉从掌心蔓延,却让他感到莫名的愉悦。
马库尔咧嘴一笑,眼中闪过一丝诡异的紫光。
他把匕首别在腰间,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朝储藏室外走去。
至于他原本要干什么——他已经忘了。
---------------
同一时刻,地牢深处。
艾伦坐在潮湿的稻草上,背靠着冰冷的石壁,心情沉重。
那个前来挑事的色厉内荏的混混,被他瞪了一眼就缩在角落不敢吭声了。
此刻他正蜷缩在牢房最深处,时不时偷偷瞥他一眼,然后又飞快地移开目光。
艾伦没空理会他。他脑海中翻涌着各种念头。
奥妮克希亚说过,明天她就要离开暴风城前往洛丹伦。
果然,她不会在暴风城常驻。
艾伦现在有点想起来了,重新开启黑暗之门,还需要几样宝物,大概率是那老三样:麦迪文之书,达拉然之眼,萨格拉斯权杖。
血魔潜入艾泽拉斯,应该就是为了取回这三件东西。难道其中有一件就藏在暴风城?
很有可能。
现在看来,塔隆·血魔很有可能和黑龙之间达成了什么协议,奥妮克希亚协助了血魔在暴风城的行动,但也就到此为止了。
没有了奥妮克希亚,塔隆·血魔并非不能战胜。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离开这个监狱,与温雷等人汇合,确认瓦里安目前的状况,然后杀死塔隆·血魔。
一只老鼠从墙角钻出来,吱吱叫着,在稻草堆里嗅来嗅去。
艾伦下意识摸了摸口袋——空空如也。他的东西都被收走了。
没有那把被他一直当作魔杖的匕首。
他抬起手,指尖泛起淡淡的微光。
动物交谈。
刹那间,世界变得不同。那些细微的声音变得清晰,那些原本模糊的感知变得敏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千景自小便有一种特殊的能力,他可以在两个平行世界之间自由穿梭,体验双份的人生,结交双份的朋友。A世界的他是一个财阀的小少爷,有着正常的学生生涯,幼驯染是拥有天帝之眼的小队长,他还组建了一支彩虹战队,诚挚邀请千景也加入。B世界的他则是港口某手党首领的独子,港口Mafia的少主,没有幼驯染,只有一个同龄的好友,彭格列下一任十代目。千景原本以为两个世界的他只是经历的人生不同而已,直到后来他惊恐发现B世界的彭格列十代目,沉着冷静,十项全能,虽然尚且稚嫩,但是已经隐隐展露出了属于十代目的风华,橙色的大空之炎在他额头静静燃烧。A世界的彭格列十代目,全科平均成绩只有175,下楼梯都会摔倒,是一个干什么都不行的废柴纲,路边遇到了没有拴绳子的吉娃娃,他后退一步倒在地上大喊,TASUKETE!千景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jpg后来两个世界的某些人发现了彼此的存在,于是千景陷入了某种绝妙修罗场。A宰千景要喜欢另一个世界的我吗?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呢。B宰千景是喜欢我还是喜欢他?(歪头)A27我一定会拼上性命保护千景的!B27千景就交给我来守护。A赤我人生中的光只剩下千景了。B赤忤逆我的人,哪怕是千景也不行。1只在两个世界横跳,两个世界同步成长。主角在A世界,则A世界正常进行,B世界进入托管状态,bug自圆其说。2或许有较多私设和二设,鞠躬。角色有可能ooc,提前说在前面。...
因为官配,李家村卫家的小哥儿匆匆忙忙嫁了人,对方是村里以前有名的混混霍老三,从军队刚退下的霍老三伤了一条腿不说,一身煞气可止小儿啼哭,村里人都叹息,卫小哥儿的日子不好过。哪成想,一年年过去了,卫小哥儿不仅没被欺负,小日子还越过越红火了。开新文,文案无能,尽力了,排雷如下1攻受土著,无穿越重生2设定有小哥儿的世界,故受生子3作者口味古早,有可能有狗血一句话简介发家致富和和美美过日子...
正文丶番外均已完结,可以宰啦PS之後可能会修文(嘴叼玫瑰花)预收机械之主,不过如此文案在最下面梁颂幼时生母早逝,又无外祖之势,在宫中受尽欺辱。虽贵为公主,却被关在冷宫足有十年。那时她便发誓,若有朝一日能让权势为她所用,便是万死亦无悔。她前脚抱着这样的想法刚出冷宫,後脚就遇到了青梅竹马的故人。此一时彼一时,当初跟着她身後一步不离的闷葫芦,如今成了威震八分的镇北侯。一朝重逢,梁颂挡在宋怀玉面前,借着幼时承诺和他做了个交易。当晚,宋怀玉在文武百官的见证下,求陛下赐婚,并声称此生非梁颂不娶。京中夺嫡之争势同水火,梁颂受召回京却深陷夺嫡风波,几月後京中密信送至宋怀玉手里。信中桩桩件件,无一不是梁颂回京後的壮举七月初三,梁颂于子午大街纵马横穿,踩伤了左相亲孙,并拒不道歉。八月初六,梁颂提剑闯入议事殿,将捅伤礼部陈大人,遂扬长而去。同月初九,梁颂亲手将毒酒给皇後内容标签宫廷侯爵天作之合爽文逆袭权谋其它全文完结,he...
叶云归惨死后才知道自己是某本书里的炮灰太子,书中他被废之后幽禁于皇陵,不仅被刺客弄瞎了双眼还身患重病,没多久便郁郁而终。幸运的是,他重生了。这时刺客还没出现,他决定要做个局反杀。不久后,在一个月圆之夜,刺客如约而至,被叶云归成功活捉。叶云归发觉这刺客身材修长,肩宽腰窄,一张脸更是长得英俊无比。他当即决定给对方点好处,把人收为己用。几个月后,叶云归看着自己渐渐鼓起来的肚子,才意识到自己给的好处似乎有点太多了。攻视角岑默是公认的大夏朝第一刺客,职业生涯从未有过失手。直到某天他一头栽进叶云归的陷阱里,便再也没爬上来过。自此,他这把大夏朝最锋利的刀,只为叶云归一人所用。后来叶云归登基,身边总是跟着个寸步不离的护卫。据传此人无职无衔,还特别不识好歹,竟让年幼的小皇子私下管他叫爹!阅读提示身心1v1,he,生子文,攻宠受,受重生后有系统,架空勿考据,私设如山,谢绝写作指导,快乐看文不喜点叉,么么哒...
...
喜欢傅忱舟这件事,沈含惜做了十一年。某天夜里被抵在门板,男人幽幽的嗓音划过耳尖,躲我?嗯?沈妹妹。他独有的松木气息压迫心头,沈含惜抑制不住心跳加速。心跳的这麽快。喜欢我?如果是呢?傅忱舟声音冷冽,充满警告,沈含惜,动感情就没意思了。天之骄子傅忱舟,家世显赫,肆意随性,冷血无情。对沈含惜,他自认为没有感情,在身边便宠,丢了也无所谓。可当江城再无那抹娇俏身影,他才晚晚察觉出什麽京城再见,他有未婚妻,她亦有未婚夫,可那又如何,他傅忱舟看上的人,谁都别想染指。沈含惜傅先生,请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