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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看见的那个开拖拉机逃跑的小个子男人,又是谁?
此时此刻,程池头部受了重伤,正在抢救。他后脑勺上有一道六厘米长的弧形挫裂伤,伤口深可见骨,右眼肿得跟个桃子似的,眼球充血,大夫说能不能保住这只眼睛还不好说。程池的母亲听说儿子有可能失明,当场就晕了过去,被医生护士七手八脚地抬到隔壁病房去了。
法医向医生详细了解了程池的伤情,经过仔细分析,排除了车祸受伤的可能性。
因为程池的伤非同一般,那不是撞击形成的,而是被钝器反复打击之后留下的。根据他受伤的部位和形态来看,他应该是被人从背后突然袭击,第一下就打在脑袋上,当场就倒地了。倒地之后,凶手又多次击打他的面部,下手极重,每一击都是奔着要命去的。
这得是多大的仇?还是说,是为了抢劫?
可如果是劫财,罪犯一般打完了就跑,不会费那么大劲把人塞到领条底下去。从这个细节来看,凶手的目得很明确,就是要置程池于死地,而且还要把他藏起来,拖延被人现的时间。
所以警方初步判断,这很可能不是劫财案件,而是仇杀。
可程池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平时老实巴交的,跟谁结过这么大的仇?
警方去问程池的母亲,他母亲抹着眼泪说“俺家池子从小就老实,跟人说话都脸红,哪能得罪人啊?”又问村子里的人,大伙也都说程池这人没说的,勤快、本分、不爱惹事,跟谁都没红过脸。
走访了一圈,竟然找不到一个可疑的仇家。
警方只好把重点重新放回那台拖拉机上。
那个年代的拖拉机,启动可不像现在的小汽车拧一下钥匙就行,得用手动摇棒,一根铁棍子,弯成Z字形,插到拖拉机前头的启动口里,然后使劲摇,哒哒哒哒,摇半天才能着。
在程池的拖拉机上,警方现了一个摇把。这摇把上沾着血,而且血迹已经干了,呈暗红色,量还不小。
这摇把,会不会就是打伤程池的凶器?
经过技术鉴定,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摇把上的血,不是程池的。
程池头部伤口的形态,和摇把的形状也对不上。
这个新情况让警方更加措手不及了。
摇把上的血不是程池的,那是谁的?难道是程池在被袭击的过程中奋起反抗,夺过摇把打伤了凶手?那凶手身上的伤,会不会就是村民看到的那个逃跑的小个子男人留下的?
根据摇把上的血迹量来分析,那个人受的伤绝对轻不了,血出了那么多,说不定也是重伤。
还有,现场留下的那辆自行车到底是谁的?拖拉机撞自行车,跟程池被打伤,这两件事之间有没有关联?
一连串的问题搅在一起,警方想得脑仁都疼。
第二天天一亮,警方决定扩大搜索范围,沿着程池的家到案现场这条路,仔仔细细地搜查一遍。
这一搜,可搜出了大东西。
在葛城村路边一个十多米深的沟里,警方现了一具男尸。这地方距离现拖拉机的现场大约二百米,沟很深,坡很陡,上面长满了枯草。要不是警方仔细,还真不容易现。
死者是个男性,浑身是土,头部被打得血肉模糊,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脖子上勒着一条黄色的围巾,围巾系得很紧,深深地嵌进皮肉里。小坡上的草有明显被压倒的痕迹,而且不是一条两条,是一大片,像是有人从坡上滚下去的时候压出来的。
法医推测,死者应该是和凶手在搏斗的过程中,从坡上滚下去造成的。
尸检结果出来之后,连见惯了生死的法医都忍不住骂了一句“这他妈也太狠了。”
死者头部遭受了多次重击,颅骨多处骨折,脑组织严重挫伤。脖子上那条黄围巾更是勒得死紧,连喉软骨都碎了。法医说,凶手是一心想要受害人的命,没有半点犹豫,每一击都是奔着致命去的。
在死者的手腕上,还戴着一块手表,表盘碎了,指针停在八点二十分。
经过尸体解剖,法医确认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十二月二十一日的晚上。也就是说,如果死者是在晚上八点二十分左右遇害的,那么二十分钟之后,在距离死亡地点二百米之外的地方,村民们就现了拖拉机,而拖拉机上躺着身受重伤的程池。
这两起案子之间,如果说没有关联,鬼都不信。
更关键的是,法医在尸检的时候,现死者头上的伤口有一种非常特殊的形状,两个圆弧交叉在一起,像个月牙形,又像是个不规则的括号。这种特殊的形状,能够反映出凶器的特征。
经过反复比对和实验,法医最终确定,死者头部的伤口,就是用程池那台拖拉机上的摇把打出来的。
随后进行的血型鉴定也证实,死者的血型和摇把上的血迹血型一致。那个年代dna检测还非常困难,绝大多数地方都没这个条件,血型鉴定已经是当时能做的最先进的比对了。
这个结果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有人用程池拖拉机的摇把,打死了这个人。
那么,会不会是程池和死者之间生了冲突,两人互殴,程池用摇把打死了对方,自己也受了重伤,然后挣扎着回到了拖拉机上?
这个推断乍一听似乎说得通,可仔细一琢磨,破绽太大了。
先,如果程池和死者是互殴,那程池把对方打死之后,自己回到拖拉机上,他不可能再往自己身上压上三根水泥领条。那一根就一百多斤,三根摞在一起三百多斤,他受那么重的伤,连站都站不稳,哪来的力气把自己压到领条底下去?
其次,他没有这么做的理由。压领条的目的是什么?把自己藏起来?那不成自导自演了一场戏?
所以,这件事一定有第三个人参与。
现在案子越来越复杂了,一死一重伤,案件性质恶劣,莱州警方决定投入更多警力,一方面仔细勘察现场,另一方面尽快确认死者的身份。
警方找来李家村的村民对死者进行辨认。村民们凑过去一看,当时就有人惊呼出声“哎呦我的天,这不是大培吗!”
死者名叫李成培,村里人都叫他大培,三十一岁。大培这人,大部分时间都在城里打工,到了冬天外边没活干的时候就回老家歇着。他跟重伤的程池是一个村的,俩人还沾着点远房亲戚。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家人的关系一直都挺好,逢年过节还互相走动。
这两家人关系这么好,怎么一个死了,一个伤了?到底生了什么?
警方在李家村的排查还在继续。与此同时,死者大培脖子上那条黄围巾,让案子又多了一层迷雾。
这种黄围巾在那个年代的当地非常流行,几乎每个女人都有一条。有的围在脖子上,有的搭在肩膀上,就跟现在的时尚单品似的,走到哪儿都能看见。
大培的尸体上勒着一条黄围巾,说明现场很可能出现过一个女人。
但问题是,十二月的北方农村,土地冻得跟铁板似的,要不是体重特别重的人或者在地上玩命搏斗,根本留不下明显的足迹。所以想单凭现场痕迹来判断有没有女人来过,几乎是不可能的。
警方只能从围巾入手,挨家挨户地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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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将于12月8日开始倒V,从23章到30章属于倒v情节,请已经阅读过的读者不要购买,会有万字更新哦,谢谢大家的支持。高中刚毕业,还没有迈入大学的杨怡身穿到六十年代伦敦。没有身份证明,马上就要被当作偷渡犯处理。高考145分的笔试英语丝毫没有用武之地。该怎麽办!好在,英语听力看的英剧帮了杨怡很大的忙。街角的那位拥有棕绿色双眸的帅气先生,可不就是那部电视剧里的主角之一。这是杨怡异国他乡唯一熟悉的人。抓住他!准大学生事务官先生预收遇到福尔摩斯先生後文学系大四的学生,抱着论文睡死过後,一睁眼就是大写的私奔现场。得知身边破罐子破摔的男人是傲慢与偏见里,英俊的威克汉姆先生後。她只能上赶着捡上莉迪亚的名字,和男人虚与委蛇静待时机睚眦必报。最开始,莉迪亚班纳特小姐以为自己穿越到乡村爱情故事里。大姐有望嫁入豪门二姐有望嫁入顶级豪门可直到私奔小姐在雨夜被迫进入一家旅馆後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开篇巨着新鲜出炉悬疑惊悚爱情故事从此开始拉开了序幕上帝保佑,一个中西合璧不健全的傻姑娘和一个见利忘义自私虚僞脑子被酒色占满的小人,如何度过这场杀人危机。等後知後觉,才发现,死神已经出现在他们身边走哪哪死人的福尔摩斯先生已经在同样的雨夜提着手提箱撑着一把黑伞脚步坚定的迈入了旅馆之中内容标签英美衍生西方罗曼美食甜文年代文日常莉娅阿普比(杨怡)汉弗莱阿普比吉姆哈克安妮哈克,伯纳德,伊丽莎白阿普比,亨利阿普比其它综英美,英剧,美剧,日常生活一句话简介在伦敦全职太太的生活立意随心所欲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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