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80页(第1页)

扶住他的是一个神情冷静——甚至有点阴郁的少年,身板瘦削,他边上跟着一个稍微矮一点的同龄人,他对王子点点头:“还请小心。”

说完,就背着箩筐,和朋友继续去帮忙了。他们是附近工人的孩子,每天负责过来送一些食物,男人们靠卖力气养家活口,嘴里嚼着夹杂石砾的黑面包,边嚼边用舌头把石子顶出来,吐到地上,多数时候,他们的命运也是这样的石头,滚落到不起眼的地方,又时被载着重的轮子碾碎。

人们在农闲的时候过来盖教堂,这好歹是份工作,而且还有些虔诚的意义在里头,王子经常能看到那两个少年人,他们穿着麻衣,操着乡下人的口音,谈论一些猪牛羊的事情,这是王子没听说过的。

他对那个性格冷静的人尤其有好感,他认为那之中存在着他看不懂深意——他没有什么玩伴,童年时期,父亲将他看得很紧,跃跃欲试、但没有表明身份的王子跑去和他们交谈,那个目光沉沉的少年似乎很快就发现了他的身份非同一般,还是尽量很有礼貌地同他对话,问什么,他答什么。

这也许是份机遇呢?王子想,彼时的他还保留着一点天真,那是不知愁苦的人才能散发出的天性,也许,还加上一点点少年人特有的乐观心态,他们逐渐相熟——即使,对方好像还是那副样子,而潜藏在不被解读的深沉后,还有一丝丝……忧愤,也许,对于出身贫家的人而言,光是想方设法填满家中那口漆黑的铁锅,就已经竭尽全力。

王子没想到,他在一个乡下佃农的儿子身上寻找到了他认为一个才干之人具备的品质,喔,虽然那品质平时只出现在传说里,故事里,历史上,反正不会平白出现在他们身边,而同他一起的伙伴,性格有点粗鲁,但打磨一番,无疑也是武勇之人。王子慷慨地把自己的很多东西都分享了出去,最终也确实打动了——不如说,那个年头,涉世未深的人都容易被感动,不论是他之与那两人,还是那两人之于他。

“你们要不要参军?还是去王都生活?”王子问:“立一番事业该多好啊!”

“这不是我们能决定的。”深沉的年轻人说:“也许会有这个打算吧,我不想被一直困在这里,但我有自知之明,毕竟我只识过一点字。”

“当然想,为什么不?”直率的年轻人说:“我做梦都想,但参军要你自己配装束和马匹,我家里可只有一头猪,那已经是很宝贵的财产了……不然我们都过不去冬天。”

其实不论哪种答案,背后都蕴含了年轻人深深的渴求,让我们略去那些老套的争吵、误会和互相紧握的手。大教堂花费了十九年,终于接近落成,而十八岁的王子,揭露了身份,也有变得有模有样了——终于,在他即将带着朋友们返回王都时,边境发生了入侵。

那时候的王子及其伙伴,还未见识过战争,只把这当成一个——机会。当然,没见识过战争的人会对战争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一敌百,奋勇杀敌,见识上几个剑术卓越的敌人,也许在什么地方救下一位落难的公主,这太平常了,平常到连最三流的剧作家都不再写这样的模板故事,而是变着法的编造离奇情节。

剧作家当然不会说明,并不是透露出尊贵身份,就能指挥得动前线士兵,剧作家只写检阅时激动人心的场面,还有调配得当的阵营,不会写春季泥泞的土壤是如何阻止行军,夏季的虫蝇在吸食伤口的血液,家里的浅锅变成了军营的深锅,沉默是最好的抱怨——即使王子和随从们拥有独立的帐篷,可事情还是到处都很糟糕。

在节节败退中,他们喝着酒,在满地狼籍中,终于承认,战争糟糕又狗屎,有时候赢得稀里糊涂,有时候军队莫名其妙就乱了,死亡盘旋在他们头顶,随时准备给他们来一下子。

直率的人在战争中丢了手臂,而其他两个人,没缺胳膊少腿,但也好不到哪去,在一封幼弟出生的家书传来后,迟钝的王子终于意识到了——好吧,他不该被煽动一下,就自行请命,来到这边参与这场战争,他应该检阅队伍,鼓舞完士气之后就立马返回王都。

他们那时已经丢了太多阵地,以至于一退再退。

兜兜转转的,又返回了他们相识地方。那座大教堂所在之地,那时候的他们俨然是丢盔弃甲的残兵败将——神父的诵经祈祷延绵不绝,躺在后面的房间里、身上中了箭的王子,被伤口感染导致的发烧反复折磨。

在香火氤氲中,王子握住朋友的手,在反反复复的折磨下,流着眼泪,说出了真心话:“我本来应该早点回去……我要是在教堂竣工后就带你们离开,我们早就在王都了……我对不起你们……我快死了……我快死了……”

“别这样,殿下。”

冷静的年轻人说:“您不会死的。”他一再强调,“您不要说丧气话……您不会死的……我们终将会夺回我们的一切。”

厚重的钟声一阵阵地回荡,好在,王子并没有病逝在教堂中,也许是真是上天保佑也说不定。

-----------------------

作者有话说:写不完了擦分上下章吧

第169章一种苦楚

事情出现了转机。

节节败退、乃至于近乎折损到只剩下三分之一——亦由于国度内的争权夺势没能得到及时支援的那支军队最终保全了自身,他们冲破了敌军的包围,并找到了合适的时机与另一支残兵汇合。

命运的天平开始倾斜,或者说,这令人如临大敌的战争——有时候也轻巧得不过像一场儿戏,将领们的命令十次中得有那么五六次无法执行,在战争中获得好处的贵族,似乎有意比一比,谁能给自家的士兵带去更多的灾难与混乱,在这其中,本被轻视的、名为维拉杜安的这一位指挥官就此崭露头角,他带部将夺回了被占据的两个城池,获得了极大声誉。

远在王都的国王托人带着信物千里迢迢而来,在那柄象征王权的宝剑之下,他被册封了头衔,许诺了封地、荣耀,还有一系列好处,而这一大半空头支票的背后,隐隐透露出了国王的急躁和恐惧——维拉杜安想得到这些,就必须将失去的领土全部夺回来!

藏在银白盔甲下的维拉杜安单膝跪地,沉默地接受着这近乎强买强卖的要求。

见惯了厮杀的老兵围在他身边,组成了一道漆黑的人墙,在新人看来,这位王子出身的——骑士长——实在是难以接近,他很少摘下面罩,没准是还想活着回去继承王位什么的,但跟随着他的那一批人同样有着叫人胆寒的气质,明明平时看上去和普通人没什么不同,一旦上了战场,就是一帮戾气十足,只爱砍杀的疯子。

战争又持续了四年,在第五年开春时,在新任教皇的斡旋下,两地签订了一纸停战协议,并宣布召见两边的主事人。

就这样,维拉杜安又踏上了去往宗教枢纽的旅程。那时的他已经不再常常带着盔甲面罩,但常年的厮杀似乎让他褪去了王储的贵气,彻底往一位粗野将军的方向转变。

在听闻此事后,普贝佩耶腾迈不顾王后的苦苦哀求,又下令让王子结束会谈后,在那避世而独立的圣地——小城艾希卡兹多呆上三年。实际上,要不是这场战争,按照惯例,维拉杜安也该上艾希卡兹觐见和学习的。因此,对于这个决定,哪怕是支持王子的那一派人,也找不出什么反驳的理由。

何况连王子自己都答应了。

而在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两年里头,可不比上战场凶险,宗教团体的尔虞我诈,精英分子看似温文尔雅,实则以学识和地位排挤“世俗”之人——那些不过是不懂文学艺术,不通乐理,也不理解哲学,一心只想着吃喝的俗人!

但也许是维拉杜安略胜一筹,又或者他确实有几分天赋,在不对外人透露身份的情况下,他几乎是以很快的速度,压下了他初来乍到时的、萦绕在他身边的暴戾,开始和教士、学者们打交道,他好像又变回了以前那个性情温文尔雅的王子,忘却的礼节也以极快的速度重拾,很快,他优异的成绩就让那些学者开始赞不绝口,将他视作团体的一员。

“其实你不如别回耶腾迈了。”对他知根知底的高级教士劝道:“不如你就此加入艾希卡兹,回到世俗,还有那么多烂摊子要等着你。”教士用若有若无的态度试探道:“……毕竟,我听说,你还有一个弟弟。”

“你说得话未必没有道理。”维拉杜安先是肯定了教士的话,转而又巧妙地把这件事引到了更接近于哲思的层面,反正这儿人就爱这么讲话,就好像直白发言会要了这群人的命一样:“这里的生活很愉快,这是我们都有目共睹的,也许更早时候的我来到这里,会迷上、乃至深深的爱上这种生活,不愁吃喝,而且能全身心地投入某项研究之中,研究什么都好。”

他们坐在一处喷泉旁,望着湛蓝的天空,城市里是教士们豢养的白鸽,随意地走动,乞食;错落有致的建筑古朴而圣神,山岳的高处,是一座不知何时建立、用于神的何项祭祀的圣殿,后人将其改为了讲经堂;有时候,会有从很远地方到来的、求取神谕的人,风尘仆仆,把人生最后的希望都押在了此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婚浅情深:总裁的天价前妻

婚浅情深:总裁的天价前妻

前世被未婚夫和闺蜜联手背叛,手脚被废,心脏被挖取,在烈火中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烧成灰烬!却不想重生在了冷面阎王霍霆骁的妻子身上,捡了个便宜老公,还捡了两个便宜孩子!不,她要离婚!霍先生表示,前妻,咱们什麽时候去二婚?...

伏家南狮,师哥师弟

伏家南狮,师哥师弟

南狮本文中,蒋白全盘失忆。这是一个我不记得你是谁,但我的身体还是想保护你的故事。身为南狮伏家班的第四代传人,伏城第一次出狮就是孝狮,灵堂里送走的人是父亲兼师父。两年前还弄丢了他的狮尾,从小一起习武长大的师哥蒋白。右耳的耳洞,是蒋白亲手摁的,锁骨下方埋的两个钉子,是蒋白陪他打的,手腕纹的名字缩写,也是蒋白。他没忘,可师哥没了。冷漠寡言生人勿进戒心极高的失忆校霸攻和叛逆粗口怎么打都打不走天天求切磋的炮仗忠犬受文案一蒋白为什么总想把你举高高?伏城因为你5岁就开始举我了。文案二伏城蒋白来切磋啊!老子猛男,这回必赢!蒋白输了别哭。文案三伏城我以前真的认识你,手腕纹了你名字呢。蒋白纹的什么?伏城JB。攻受都是武校生,从小习武练狮子蒋白失忆后性格大变HE...

兔兔要当大剑仙

兔兔要当大剑仙

小兔精寒江雪一直梦想拜入桃花落,成为大剑仙!全天下的兔兔谁不是听着桃花落的睡前故事长大的呢?寒江雪也想成为故事里光明磊落行侠仗义又酷又飒的剑仙!成年后的寒江雪一路跋山涉水,终于到达梦想中的仙门。这里有辣么多桃花,一定就是桃花落了啾咪!兔兔叩门。结果这一等就是三天。直到寒江雪被一双温暖的手抱起。你要什么?仙人问道。寒江雪整只兔冻得瑟瑟发抖,依然目露崇拜喊道。我想拜你为师!我不收徒,这里也不缺小兔子,只缺赶老鼠的小猫。我我是猫妈妈养大的,我可以以兔充喵!于是寒江雪就过上了勤勤恳恳赶老鼠,偷看掌门练剑,偶尔被掌门rua一rua的生活。直到有客人来访,寒江雪才从客人嘴里得知。这里不是桃花落,是如意仙尊的霜天晓角。五雷轰顶的寒江雪背起小包袱要跑,却被仙尊碰上。去哪?小脏兔子,来洗澡。寒江雪从来不在人前洗澡,因为它一碰热水就忍不住变成人形。猫妈妈特别警告变成人形的样子绝对不能给别人看见!寒江雪为啥呀?猫妈妈容易招惹变态。如意仙尊燕飞度在收养这只小兔子的第三个月,在温泉池子里看到了他的人形。燕飞度变态了。笨蛋美人撒娇精兔兔受X被误认不行其实很行智绝攻一般晚十二点更新1小树苗文学风!儿童文学!兔兔可爱就完事的儿童文学!小动物很多!2照样是吃吃喝喝,我流快乐修仙,亲亲我我,甜甜甜,偶尔打打坏人的故事3受的人形是大美人,会汤姆苏!4虽然是小兔子,但是只成年兔,是大人!5很久不写,复健这本是兔兔自己写的人写的都众口难调,兔兔写的更是随性啦...

可怜的社畜

可怜的社畜

又惨又倒霉疯批长发美人AX软弱可怜社畜B商野X周颂作为一个出生在ABO世界里的社畜,既不是极具侵略性的Alpha,也不是娇软可人的Omega。他只是一个Beta,没有信息素也闻不到信息素的味道。没有过人的长相和身材,就连性格也是逆来顺受的。活了二十几年,除了高考走了狗屎运考上了一所很好的大学以外,再没有别的大起大落。社畜的人生规划也特别简单先在大城市拼几年,攒点钱然后回老家,用存的钱把家里的破房子修一修,顺便把老家的那一亩三分地开发出来。社畜每天两点一线,家和公司,没什么朋友,下班以后也没什么能聊天的人。他性格阴郁不爱结交朋友,对门那漂亮的Alpha看着又很不喜欢他的样子,社畜就更没朋友了。只是某天被那Alpha敲响了房门,他枯燥乏味的生活便被彻底搅乱了。Alpha意外的一次发情,把社畜当作是泄欲的工具,发现他腿间的秘密,并以此作为威胁要社畜跟他在一起。Ps1俗文一篇,别较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