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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滩,北戎中军大帐。
炭火盆烧得正旺,噼啪作响。
万夫长巴特尔盘腿坐在虎皮褥子上,手指撕扯着一块烤得焦香流油的羊腿肉。
“将军,探马回报。”
一名百夫长掀帐而入,单膝跪地。
“黑水县城墙不足两丈,老旧失修。守军估摸不足千人,多是原厢军改编的乌合之众,甲械不全。县令半月前已被流民杀了,如今占着县城的,是个叫刘冠的山寨头子。”
巴特尔将一大块羊肉塞进嘴里,嚼得满嘴流油,含糊不清地嗤笑道:
“山贼?占了县城就敢坐堂了?武人真是烂到根子里了,什么臭鱼烂虾都敢冒头。”
帐中几名千夫长、百夫长跟着哄笑起来。
一名满脸络腮胡的千夫长举起皮酒囊灌了一大口,粗声粗气道:
“将军,这种土围子,给我五百儿郎,一个时辰就能踏平!何必等到明日?今夜便可破城,女人财物,正好给儿郎们助助兴!”
“急什么。”
巴特尔摆摆手,眼神里满是倨傲。
“儿郎们奔袭六百里,马都跑瘦了。让大伙儿吃饱,喝足,睡个好觉。明日太阳升起时,咱们再慢悠悠地过去。”
他拿起一块粗布擦了擦手上的油渍:
“城墙?一脚就能踹塌的玩意儿。守军?怕是看见咱们的军队,裤子都得尿湿。让他们多担惊受怕一晚,明日收割起来,才更痛快。”
“将军英明!”那千夫长连忙奉承,“咱们这是捡了个大便宜!城里粮草、女人、铁器,都是咱们的!等抢够了,再往南推,凉州府那些肥得流油的城池,说不定也能碰一碰!”
巴特尔哈哈大笑,将光秃秃的羊腿骨随手扔进火盆,溅起一串噼啪的火星。
他心里明镜似的。
此番南下,并非大汗本意——
主力正在与金国“合作”,挤压武国边军。
他这支偏师,说是趁虚而入,实则有探路和掳掠补给的双重任务。
若武国北境真是空虚至此,那后续……大有可为。
黑水县?
不过是顺手捏碎的核桃,试试武人的骨头还硬不硬。
“传令下去。”巴特尔收敛笑容,语气带上统兵将领的冷硬,“今夜营防照常,轮值守夜加派一倍人手——不是防城里那些老鼠,是给老子盯紧了金国人!他们,信不过!”
“明日辰时,全军开拔。午时之前,我要坐在黑水县的县衙里喝酒!”
“是!”
……
夜深了。
黑水县城,西校场。
火把闪烁,六十人,六十匹马。
刘冠立于队列之前,缓缓扫过眼前每一张脸。
这里有黑风寨的老兄弟,有收编厢军中的老卒,也有活不下去的流民汉子。
他们大多沉默。眼中没有新兵上阵的恐惧,也没有激昂沸腾的战意,只有一种深不见底的、近乎麻木的决绝。
“话,都说在前头。”
刘冠开口,
“今夜出去,可能回不来。”
“北戎大营,差不多八千人。”
“我们,六十骑。”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脸庞。
“我们要做的,是变成一把尖刀,照准人堆最厚、最硬的心窝,扎进去!一路往前扎,不停,不回头。眼里只有目标——中军大纛,主帅首级!”
“这一路上,箭会像雨一样泼过来,刀枪会像树林一样拦着,马蹄会像滚石一样碾过。你们可能会被射成筛子,砍成几段,踏成肉泥。”
“尸骨,可能都找不回来,只能烂在野马滩,被野狗啃,被秃鹫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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