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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猫也想喝酒?」郑说动动手指,把冷芳携的注意力引回来,他端详着黑猫,对方的皮毛并非纯粹的黑,在不同角度的光线下会散发淡淡的银光,「你是什麽型号的宠物伴侣?」
郑说以前不关注这些机仆和机械造物,以为冷芳携是千姿晶片升级的成果。他难得产生了一丝好奇,千姿宠物伴侣开发部门的逻辑究竟何在,给一只宠物猫设置喝酒倾向?
越想越觉得这猫的行为古怪,郑说看向冷芳携的眼神忽然变得诡异。
明晃晃的怀疑。
冷芳携佯装不觉,埋头舔了舔毛。
自从郑说坐过来,就很少有人敢靠近吧台了。那些疯疯癫癫的酒鬼们要麽还保有一丝理智,要麽被狐朋狗友拉住,没人敢来冒犯郑说,从那些畏惧和恐怖的眼神就知道郑说对外的名声不好。
中途只有一名服务生过来跟曼妮打招呼,端走一杯酒。迷幻灯光中,冷芳携没太看清他的长相,只瞥见一双狐狸似的眼睛。
酒杯见底後,郑说不再停留,起身打算离开,走之前开玩笑似的跟猫说话:「怎麽样,要不要跟我走?」
猫听不懂你的话。
冷芳携不搭理他。
郑说离开之後,吧台的气氛肉眼可见地放松了。冷芳携看到曼妮和同事对视丶挑眉,然後不约而同地笑出来。
「中环里的娱乐场所花样更多,干嘛总跑到我们下等人这里,他不觉得自己很格格不入吗?」同事撇撇嘴,这时有了勇气开口。
曼妮夹了根烟,没有点燃:「显而易见,来找乐子。下等人的乐子,可比别的花样好看太多。」
同事被她话里的意味刺了一下,嘲讽地笑了几声:「嗯,上等人就是这样,只是看我们成天用最老旧的系统和设备,就觉得新奇的不得了,活像我们是旧联邦时代过来的原始人。」
「这话你敢当着太子爷面说?」曼妮睨他一眼,「他今天带了枪。」
同事滞了一瞬,回想过去发生在酒吧里的事故,恍惚道:「乖乖,这少爷是真的肆无忌惮。当时我还在给那客人送东西,他就掏出手枪嘭得那麽一下,那老头的脑袋跟个西瓜一样——炸开了。」
「大家吓了一大跳,他却若无其事地继续喝酒。在那之後,我才知道他的身份,居然是方舟的公子爷,听他们说,他很受宠,资本丰厚。」
「不过,人也疯疯癫癫,酒吧里没人敢靠近他。」同事趴下来,下巴搭在吧台上,静静地和冷芳携对视,冲他招手,「曼妮,他跟那些贵族不一样,他的眼神……很冷,是没有感情的冷。我总感觉我们在他眼里,跟猴子没什麽区别。对於低级动物,当然不用抱有任何感情。」
越说越丧气,同事打算转换心情,伸手想摸摸冷芳携,从撸猫中获得治愈。哪知道刚才还任摸的小猫一下子跑开,让同事很是伤心。
冷芳携快速地穿过人群,来到酒吧门口。
曼妮的工作好好的,没怎麽受骚扰;在酒吧里待了这麽久也没听到有用的情报,冷芳携就打算离开。
叮铃。
温暖的酒吧关在身後,夜雨带来阵阵凉意,冷芳携抖了抖毛,决定等雨再小一点再出发。
但要他回到味道浓重的酒吧里,他不太乐意。
猫咪来回踱步,最终决定去一旁的24小时便利店过渡。那里有暖空调,有挡雨的屋檐,而不会有跌跌撞撞丶嘴里塞生zhi器的酒鬼。
冷芳携走过去,第一眼被他看见的不是便利店死亡萤光粉的招牌,而是还没离开的郑说。
对方嘴里叼着根热气腾腾的烤肠,毫无形象岔腿蹲着。烤肠洒满了辣椒面,闻起来肉香扑鼻。
即便脚步声放到最轻,郑说还是敏锐地抓住了冷芳携的所在,但比起在酒吧里兴致勃勃的逗弄,此时的郑说显得很冷漠,只是轻轻瞥了一眼就收回视线,完全无视了冷芳携。
他继续三两下解决完烤肠,起身,将签子反手丢进垃圾桶里,然後靠在墙壁上,从衣兜里拿出一瓶紫色糖果,双手环抱,面无表情地嚼糖。
葡萄清香一下子爆开,混杂在凉风中,倒比酒吧的味道好闻许多。
长靴完全挡住冷芳携的去路,他想绕开,就必须淋雨。
冷芳携甩甩尾巴,径直踩上漆黑靴面,泰然自若地走过去。
回去的时候雨差不多停了,只有一点毛毛细雨在飞舞。毛发被弄湿的感觉不怎麽舒服,冷芳携拍开门,迫不及待地回到身体里,并命令九号去清理一下赫莱猫。
一直待机等待控制者回家的机仆终於有了用武之地。
他捧起赫莱猫,走进浴室。
冷芳携的目光在书柜上来回移动,最终放弃了抽书阅读的打算,撑着脸发呆。
光是看照片,就觉得郑说与郑白镜的相似度很高,如今近距离观察,更发觉两人的相似已经到达令人毛骨悚然的程度。
连眼尾处的褶皱,侧脸的轮廓都那麽相似。
要是郑白镜脸上没有伤痕,气质再桀骜迫人一些,郑说就真的和他一模一样了。
事实上,郑白镜的脾气和郑说天差地别。
温和,执着,富有反叛精神。这才是郑白镜。
旧联邦时代,他独自以「Helle」为代号在被政府封锁的网络中横冲直撞,谁也奈何不了他。和郑白镜,也即「White」的相识源於一场合作攻击行动,White的辅助赏心悦目丶恰到好处,冷芳携与对方交换联系方式後,就这麽熟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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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wb小长衿刑水水穿成一只很弱的桃妖。为救朋友,她追着赫连生走过千山万水,目睹他无情收妖,见过他又凶又残忍的模样,还被不耐烦的他拽树上捆着,凶狠地威胁她别跟。这样凉薄的人,身上应当是没有温情的。邢水水从那天起就明白倘若有一天身份败露一定不能犹豫,必须对他下狠手才能活命。妖与天师本就是两路人。赫连生是灵山最优秀的天师。*刑水水身份暴露那天。春雨冰冷。她被灵山衆天师逼得穷途末路,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一上,被雨水浸透。谁都没想到,这个灵山成立以来最惊才绝艳的少年竟会拔剑对准昔日恩师,护在她身前,用满目疮痍的身体换她逃出升天。世人都说赫连生疯了,竟为了一只小妖怪背弃自己的信仰。到头来,他却被所护之人执灵刃捅进心口,毁了此生唯一的温情。*这麽多年,他们都说,赫连生在找一个人。待他找到,她一定会生不如死,谁都知道赫连生这人太过病态。可当他找到她了。刑水水缩着身子惊慌看他。赫连生没有像当年一样凶狠待她,而是手撑在她耳边对她说刑水水,我也可以很温柔。操,别躲了好吗,再他妈捅一百刀也不恨你。初见觉得他太过凉薄。可是这个世间最凉薄的人会为一人疯狂。也为她,与全世界为敌。可爱妹宝×超凶的霸王bking●HE双洁双初恋,那一刀是误会●男追女,前世今生,非救赎,有系统,但存在感低●谢绝扒文扒榜!!!!!!!!!预收还魂我死的那年雪下的很大。那时恍惚看着蜡烛灯芯好像做了两个梦。第一个梦是回到出嫁前,我最爱他的年岁。那时我还是京城名门闺秀,很容易撞邪。初遇少年修士时他对我不好,但後面悉心护着我,让我也能春夜平安出游,挑灯看尽人间烟火。要是梦停留在这就好了。我无数次想。这样就能忘了婚後所受的冷落。即便我拖着缠绵病体走到炼剑的火焰旁,期待他能挽留一声阿铃,别向前了。他会的吧。可我纵身跳下去,也没听见他开口。死太早就不知道,真正的少年其实早死在了我出嫁那年,我嫁的根本就不是他。我只记得那天蜡烛在哭,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满屋子的雪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也见过的。在我死後大雪不停不休,有一只魔发疯似地找我,将我那夫君丢进万魔窟化成血水。少年回来了,却早已物是人非。他坐在万千尸骨上抱着我流下血泪。他说阿铃别向前了,别向前了,再向前过了奈何桥就会忘记他了。这第二梦就是我出嫁那天了。我恍惚间看见那连绵十里的红妆,我的花轿曾与一名少年的棺材擦肩而过。那时纸钱满天飞。我什麽也不懂,还为这战死在魔手中的少年惋惜,那麽年轻,徒留满纸荒唐。听闻这段风月往事我也曾随他们一同叹息。那时我已将泪水还给人间,白日飞升成仙。听说後来,人间最阴暗的魔抱着我的尸骨,日日夜夜为我还魂。温柔名门闺秀×赤诚少年仙君●正文第三人称,没有失忆情节,女主跳火为渡劫,看似很BE实则HE●设定灵感来源红楼梦内容标签灵异神怪情有独钟穿越时空重生甜文史诗奇幻刑水水赫连生小水赫(hè)连喵。喵。喵。一句话简介为你甘愿赴死,为你与世界为敌立意面对生活积极努力,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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