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老太太啊,她老人家喜欢一些清雅的东西。」丁洋想了想:「更喜欢一些稀奇的,倒不一定多珍贵,但是稀奇的话,她也好跟别人家的老太太们显摆一下,我记得老太太房里有一个祖父当年带回来的摆件,那是一座三彩玉山子,底座是绿色的,中间是红色的,上面是白色的,如果是黄色的话,就该进贡给宫里了,不过是白色的,就没进贡,进贡的是一只五彩的玉璧,但是老太太喜欢啊!喜欢的不得了,就在她老人家的会客厅里摆着,每天都要看一遍,据说那是祖父攻破了一个什麽番邦的城池,得到的战利品之一,以往祖父都挑的是金银珠宝,但为了老太太这个妻子,特意挑了这麽一个宝贝回来,老太太喜欢了一辈子!」
「是吗?」听起来,很浪漫啊!
「是真的,老太太说了好多遍,我都会背了。」丁洋一脸的郁闷表情。
「外祖母很喜欢那些玉器吗?」田浩觉得,玉石应该很贵吧?毕竟「黄金有价玉无价」啊。
他家产也不知道能不能支持他,讨好那位外祖母。
「应该是喜欢的,老太太毕竟出身书香门第。」丁洋郁闷的告诉田浩:「据说老太太的父亲,我们的高外祖父,是高祖皇帝的军师,分封的是文献侯,只可惜的是,文献侯身体不太好,当了侯爷没两年,留下了一个爵位就去世了,增外祖父继承了爵位,却只喜欢文章古物,而不爱争名夺利,更不喜欢参与政务,只守着爵位家产过日子,且只有外祖母一个女儿,後来嫁入了定国公府,当真是十里红妆,轰动京城!」
田浩这才知道,原来素未蒙面的外祖母家,也是个勋贵,只不过是文侯,不是武侯。
「只是老太太总抱怨,说家里的孩子,一个个都舞枪弄棒,就没有一个专心读书的,连作诗都是打油诗。」丁洋无奈的道:「其实,我们也很想抱怨啊!」
「你们抱怨什麽呀?」田浩好奇的追问了一句。
「我们从小就身体棒,练武可以说是无往不利!可是读书就真的不行了,一听先生唠唠叨叨的就想打瞌睡,後来是老太太亲自执教,拿着戒鞭在我们背後看着,谁敢打瞌睡,二话不说就是一鞭子抽过去,硬逼着我们读书识字……写不好字不许骑马,背不下来书不许吃饭,敢不尊重先生,就打我们的马匹……那段日子别提了!」
战马於武将而言,简直是第二条命,谁不爱惜?
为了不让自己的第二条命挨揍,他们是真的咬牙坚持啊!
田浩听得心驰神往:好有个性的老太太。
他喜欢!
043明清融合的时空
043明清融合的时空
「不过我们也有好处,就是都能识文断字,就算不会作诗也没关系。」丁洋道:「军报密文,军机奏摺,我们都能写一些,虽然不如专门的文书写的那麽花团锦簇,但也能看得过去了,比起其他的武将,这点墨水足够用了。」
田浩点头:「外祖母为了你们,可真是煞费苦心。」
「算是吧?」丁洋也不能确定,老太太是真的气急了,还是为了他们着想,反正那些日子,他们真的是毕生难忘啊。
现在看到老太太,还会害怕呢。
田浩从侧面打听了一些关於老太太的喜好,丁洋也是能说就说,都告诉了他。
其实老太太喜欢的东西,还真不太多,毕竟她是国公太夫人,出嫁前可是侯府大小姐,这麽说吧,她这一生,见识比皇妃都大。
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她要什麽没有?
皇帝时不时的御赐,宫里时不时的赏赐。
「老太太的一个远房表妹,还是宫里的一位太妃呢!」丁洋道:「那位太妃没有儿子,但是生了三位公主!要不是年纪相差太大,估计我母亲就不是我母亲了。」
田浩点头:「嗯,我明白。」
那就有可能是一位公主母亲了。
「老太太的好东西太多了,不过老太太还是喜欢新奇的东西。」丁洋告诉田浩:「不过小表弟你不用担心,老太太那麽喜欢你,见了肯定更喜欢啊!你这麽乖巧懂事,又会读书。」
「是吗?」田浩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子:「希望老太太喜欢吧?」
他得开始准备讨好老太太礼物了。
可是听丁洋这麽一说,老太太可不是那麽容易讨好的人,她什麽都不缺,虽然自己是她的亲外孙,但是人家光是孙子都快十个了,他一个外孙算什麽?
平时还好,真遇到了事情,谁知道她会不会帮自己啊?
再说了,他也不是人家货真价实的亲外孙。
毕竟是没见过面的人,而且听起来,这位老太太的家世好,出身高,丁洋说了这麽久,他都没到外祖家可有庶出子女的,老太太的手段,高哇!
他正想的入神,丁洋拍了拍巴掌,打断了他的神思:「你也别多想,老太太的年纪大了,姑母是她老人家的老来女,又是丁家三代以来唯一的姑奶奶,你是她的儿子,大家都会疼爱你。」
丁洋也才反应过来,小表弟问了这麽多,关於老太太的事情,可能是想讨好老太太,大可不必啊!
他不用讨好,老太太就对他好的,比起他们来,这小表弟,实在是老太太绝对会喜欢的那种读书的孩子。
「嗯,我知道了。」反应太快,这小子也不是好忽悠的啊!
田浩有些郁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而他是女主回忆里的短命白月光!按照剧情,狄思科去了朋友介绍的新兴娱乐场所歌舞厅,当服务员。刚上班就在群魔乱舞的舞池边,遭遇了疑似闹分手的男女主。女主撂狠话甩了你,我扭头就能捧出一个比你更红的!然后她一扭头就瞧见了立在一旁,盘靓条顺的狄思科。叫什么名儿?狄二狗。为了摆脱短命白月光的命运,狄思科自取贱名。土是土了点,不过,没有我捧不红的土狗!别干了,以后我包装你!白月光本该很有骨气地拒绝。可是狄思科却痛快应承,给钱就行。之后,他在女主身边呆了一个暑假,开学就溜了。毕业前去部里实习时,狄思科被领导请去家里给孩子补习外语。刚进门却发现,女主正好整以暇地窝在沙发里。你叫迪斯科呀?嗯。狄思科忐忑点头。那你先给我扭一段儿吧~本文又名没发过白金唱片的翻译官不是好企业家粉红大亨与她的大知识分籽儿白切黑语言天才+VS+人美路子野北京大妞...
巴蜀撇脱潇洒攻×耳背道士受1V1架空历史勿考究寒灵子有耳背,与他说话有沟通障碍。殊不知是他李亦行说话,带有严重的口音,出门在外自带家乡话。所以这两人相处,难免会有不愉快。遇到你,我真的是霉,倒了血霉,倒了你妈蜂窝煤。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可好的时候,又非好。那个要是敢动我心尖尖儿上的人,劳资一杆杆夺死他。所以,你说遭不遭得住。...
欧阳业穿到了热门漫画再临末世里,成为了和主线毫无关联的路人甲。本该死在开场,可意外被男主救了。差点死掉的欧阳业不想死,死好可怕。好在只要苟到最后,原文男主柳复生会结束末日,他得想办法坐享其成。比如一直跟在男主背后扫荡过的安全区苟命?只是跟着跟着这个人好像是亲朋好友无一存活备受打击,封闭情感的亡灵剑仙?那个人该不会是天生恶骨,病态扭曲诅咒万物的因果诗圣?这个孩子难道是因为孤独饥饿,未来创造死亡食谱的万毒厨神为什么男主走了,这些本该成为男主队友的人还在这??不带走真的没问题吗?男主在前面开路,欧阳业苟着一群队友在背后偷偷跟着。队友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特别安心,果然情绪稳定很重要。欧阳业面无表情因为路人没得感情。队友你选择的地方,都很安全。欧阳业因为有世界第一强者扫荡过。队友说起来你的能力是什么,为什么我们从来没见过?欧阳业沉默。偷偷摸到无人之处,掏出手机,看着上面粉萌萌的app恋爱游戏。他的能力,是恋爱手游app。作用是恋爱提升好感度后,得到附加技能。他现实接触的每一个人,都会变成手机里的恋爱对象。他真的没胆子告诉他们本人,自己为了苟命在手机里和他们谈恋爱。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柳复生重生后,抛弃前世可靠的队友,不让他们再跟随自己面对更悲惨的未来。一人背负,独自战胜末世。他也知道,在身后跟着一个人,捡走他抛弃的人。躺在血泊之中,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柳复生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我有一张复活卡,可以复活一次命定爱人,我给你用了,如果有什么副作用,你千万别怪我。柳复生闭上眼睛。好。...
双男强制爱囚禁逃跑文学失忆变傻故事从陆晨被厉砚囚禁的第三年开始。会有一些前情回顾。被强制爱三年之後,陆晨的记忆回到了他还没有认识厉砚的十九岁。三年前,厉砚想和陆晨在一起,陆晨不想和厉砚在一起,厉砚非要和陆晨在一起。陆晨跑,厉砚追,陆晨再跑,厉砚再追。跑,追。陆晨心死,然後求死,没死成。还因为发烧,不积极治疗,把自己烧傻了,厉砚後悔,随後陆晨渐渐恢复记忆新手写书,希望大家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