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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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文官们一向对锦衣卫是又怕又鄙视的,认为锦衣卫是皇帝的狗,让他们咬谁就咬谁,而文官一派则是和天子共治天下,有自己的风骨在。

不说旁人,就是皇帝做错了事情,该上摺子骂的时候还是要骂,否则怎麽成为一代贤臣?怎麽突出自己的忠心耿耿丶不畏强权?

哪天要是因为直言劝谏,被皇帝气怒之下砍了脑袋,那说不定就能青史留名了!

而葛郎中恰巧是文官集团中的一员,而且可能要麽是不受重用常年坐冷板凳的一员,要麽是什麽时候得罪了皇帝都不自知的一员,总之这回,对葛郎中来讲,绝对是祸不是福。

一个即将被调离中枢,并且看样子也不会再将其调回,准备远远打发出去的官员,以後会有什麽政治前途吗?

答案已然在季方和心间了。

说起来这些要推测出来好像不难,但是元瑾从潞王的身份,到是谁指派了李千户过来,再到葛郎中未来的官途情况,这里面一环扣一环,稍有偏差就没法得出正确的结论。

元瑾虽然身不在中枢,但是却能将千里之遥的那些贵人想法揣摩出来,虽然目前还没验证葛郎中之後的前途到底如何,但是季方和直觉认为,秦修文是正确的。

这样的政治敏感度,这样的见微知着丶洞察人心,古人说的「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以前季方和觉得不过是夸大,而如今,自己身边的元瑾居然就是这样一号人物!

季方和以往对秦修文只是钦佩,而现在,他已经是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了。

他不知道为什麽最开始的时候秦修文没有展露出来这样的才能,但是又自己说服了自己,刚开始的时候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又能展露什麽?而有些人学什麽东西都快,只要给他摸清楚了门道,那麽以後必然是扶摇直上,别人拍马不及!

在做学问丶考科举上秦修文已经验证了这个道理,现在在做官上,也同样如此,似乎也并没有什麽好奇怪的。

「那明日周知府准备集合卫辉府上下一干官吏一起宴请葛大人,为他接风洗尘,到时候必然是要表示一二的,您刚刚说只要面子上过的去,不失了礼数就好,依我看,就赠其一副您写的字如何?」

已经知道对方即将成为炮灰,季方和便将其本身的抠门作风进行到底了,秦修文书法不错,写几个字最多一柱香的时间,耗费一点笔墨纸砚,一分银子都不用额外出,岂不美哉?

秦修文无奈摇头——这个季方和,还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

第17章

还好秦修文继承了原身的笔迹,虽然之前没有接触过毛笔字,但是自己关在书房苦练了几日後,有原身留下来的肢体习惯,居然写出来的字和原身不差分毫。

秦修文谨慎,那些练习的笔墨都被他暗地里烧掉了,不敢留出丝毫破绽被人抓到。

秦修文在现代的时候没有练习过毛笔字,他从小是个孤儿,能够吃饱饭念上书已经不错了,那时候毛笔字这种的都是要上校外兴趣班的,他吃饱穿暖尚且困难,哪里有钱去报班?

不过秦修文是个非常刻苦之人,硬笔字写的很好,工整有力,虽然没有名师指点,但是写出来的字就像印表机打出来的一般,一个个一般大小,所有看过秦修文上学时期试卷的老师,没有一个不夸的。

原身则是为了考取科举,必须写好一手毛笔字,同样是孤儿出身,同样家贫,也同样毅力惊人,靠着临帖,一手馆阁体写的笔风劲道,字字如刻,後来中了进士後也没荒废,又研习颜体,虽然尚且比不上大家,但是也算很拿得出手了。

其实很多时候,秦修文觉得自己和这个时代的原身许多思想习惯丶行为方式上很一致,就连长相也一般无二,他自己忍不住想,这是不是就是平行的自己,而原身则是穿越到了现代自己的身体里?

无人可以给他答案,多想无意,秦修文铺开宣纸,季方和狗腿地帮他在旁边磨墨。

只见秦修文挥毫而作,写下了一句诗:

莫愁前路无知己,

天下谁人不识君。(注1)

笔力强劲雄厚,结构方正茂盛,墨迹未乾,却让人有一种马上裱好,珍藏起来的冲动。

季方和不是没有见过秦修文的字,反而他是非常熟悉这字的,但是看过这幅作品後,又觉得他家大人的字又上了一层楼。

不是说字体又变得多麽美观了,而是字意上少了一分拘谨晦涩,多了一分通达和自信之感。

再定睛去看这十四个字,季方和忍不住拍手笑了。

「好字,好句!」

若是那葛大人初一见到这两句话,定然是认为自家大人谄媚於他,想要做其知己,抬高於他,觉得「无人不识君」。

如今葛大人风头正盛,拿到这幅字,不说表面上如何,心里肯定是有些得意的。

待到葛大人被调离中枢,贬谪地方,再去看这幅字,想必届时会另有一番滋味。

毕竟那後面两句,可就是:六翮飘颻私自怜,一离京洛十馀年。

等到那时,再想起今日种种,会不会背後一身冷汗?又会如何行动?

这伏笔留的,妙啊!当真妙极!环环相扣丶严丝合缝!

等到墨迹干透,秦修文印上私章,季方和连忙收了起来,亲自交给人去裱。

第二日一大清早,周知府带着卫辉下辖的十一个县的知县以及其他官员一起迎接葛郎中。<="<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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