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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胜主动与叶天余搭话,并非单纯出于欣赏。
尽管叶天余自昨晚起在港岛社团圈声名鹊起,但那更多是在年轻一辈古惑仔中产生影响。
对绅士胜这个层次的人来说,叶天余再怎么折腾,也不过是和联胜的一个小弟。
绅士胜的真正目的,在于招揽叶天余加入洪乐社。
如前所述,绅士胜在社团管理上颇有建树,一直致力于将洪乐社打造为港岛顶尖社团,足以与和联胜、洪兴、东星等大社团比肩。
但仅凭他一人之力显然不够,需要更多人才加入。
在绅士胜看来,叶天余正是难得的人才。
或许邓伯等老一辈认为叶天余太过惹是生非,但绅士胜认为洪乐社缺少的正是这种敢打敢拼又有能力的人。
更何况,叶天余现在掌控着原属洪兴的北角地盘。
洪乐社尚未在北角插旗,若能成功招揽叶天余,洪乐社将一跃成为北角地区最大的社团——尽管这样做会得罪洪兴。
;外界有传言称洪乐社与洪兴关系密切,但作为洪乐社坐馆的绅士胜心里清楚,两家过去的交情早已是上上代的事,到了他这一代,那点情分早已荡然无存。
在绅士胜看来,为了一个叶天余而与洪兴为敌,是完全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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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昨晚叶天余已经向所有人展示了他的实力。
即便只有他一人,也足以不惧洪兴;若再加上整个洪乐社,恐怕连洪兴也要掂量是否还要继续对抗下去。
……
“胜哥找我有事?”叶天余与他握手,笑着问道。
“没什么,就是想认识一下如今名声在外的北角屠夫。”绅士胜也笑着回应,并未直接说明来意。
北角屠夫?叶天余听到这个绰号,嘴角不由抽动了一下。
这称号让他联想到的不是威风,而是屠宰场,心里并不满意。
绅士胜察觉到他神情中的不悦,便不再继续这话题。
此时身边的女友轻轻拉了拉他的衣服,提醒他不要冷落了她。
于是绅士胜主动与叶天余交换了电话号码,约好改日再聊,便带着女友与手下走进了餐厅。
叶天余坐进劳斯莱斯里,看了一眼手中的名片,轻笑一声,随手将其丢出窗外。
绅士胜的意图,叶天余怎会不明白?但他从未想过要转会,即便要转,也绝不会选择洪乐这样的社团。
人往高处走,岂有越混越回头之理?宁可做鸡头不做凤尾,可如果连凤首都做得到,又何必屈就鸡头?
绅士胜想要拉拢叶天余,并不是要把洪乐坐馆的位子让给他。
去洪乐?还不是得给别人当小弟!
叶天余除非疯了,才会答应这种事。
不过那个阿ann确实长得很好看。
叶天余记得她后来结局很惨,死得特别可怜。
所以说,出来混的,连身边的女人都保护不了。
这种老大,跟着他有什么意思?
绅士胜居然还想招揽叶天余?
简直是做梦!
……
晚上九点多。
叶天余坐在办公室的老板椅上,闭着眼,背往后靠。
意识很快沉入一片深海。
漆黑的海底,八百多米深处。
叶天余睁开眼。
礁石缝有点挤,他身子一摆,两边的礁石瞬间裂开几道缝,庞大身躯猛地窜了出去。
海面上。
一道巨大黑影破水而出,蛇头扬起,一口咬住俯冲下来捕鱼的海鸟。
吞下海鸟,叶天余打量自己进化后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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