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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夹杂着百姓们的欢呼声和叫好声,热闹得像是要把天都给掀翻了。
“怎么回事?”霍危楼皱了皱眉。
周猛骑着马靠近车窗,大嗓门隔着帘子传了进来:“将军!今儿个是新科进士游街的日子!听说这次的探花郎是个难得的美男子,半个京城的大姑娘小媳妇都跑出来看了!”
新科进士游街?
温软剥葡萄的手一顿,指甲不小心掐破了果皮,紫红色的汁水染了指尖。
他记得,李文才就是今年参加的春闱。
为了这场考试,那人拿走了他攒了十年的积蓄,甚至连那一对原本打算留着当传家宝的玉镯子都给当了。
“怎么?”
霍危楼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的异样,目光落在那只流着紫色汁水的手上,眼神沉了沉,“想去看热闹?”
温软回过神,摇了摇头,抽出一块帕子慢吞吞地擦着手:“不想看。吵得慌。”
他是真的不想看。
对于那个名字,他现在只有一种生理性的厌恶,就像是吞了一只苍蝇,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恶心得反胃。
“不想看也得看。”
霍危楼却突然来了兴致,用完好的左手挑起车帘的一角,“来,让咱们王妃瞧瞧,这一届的探花郎是个什么货色。”
温软拗不过他,只能被迫凑过去,透过那条缝隙往外看。
只见朱雀大街上,人潮涌动。
队伍的最前方,三匹高头大马披红挂彩,缓缓行来。
走在最中间的是状元,个头不高,留着把山羊胡子,看着有些老气横秋。左边的是榜眼,是个面白无须的中年人。
而右边那位……
一身大红色的锦袍,头戴簪花乌纱帽,骑在一匹雪白的骏马上,正满面春风地朝着两旁的百姓拱手作揖。
那张脸,哪怕是在人群中,也确实称得上清秀俊朗,带着一股子读书人特有的斯文败类气。
正是李文才。
或者说,如今该叫他李探花了。
此时的李文才,早已没了当初在济世堂后巷拿钱时的落魄。他挺直了脊背,脸上挂着那种矜持又得意的笑,享受着周围抛来的香囊和手帕。
那是他梦寐以求的高光时刻。
也是他踩着温软的血肉,一步步爬上来的云端。
温软看着那张脸,心里竟然出奇地平静。
没有愤怒,没有悲伤,甚至连那种想要冲上去把钱要回来的冲动都淡了。他只觉得可笑。
这个光鲜亮丽的探花郎,内里却是那样一团污糟发烂的棉絮。
“那是李秀才?”
霍危楼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带着一股子阴测测的凉意。
温软身子一僵,点了点头:“嗯。”
“长得也就那样。”霍危楼嗤了一声,语气里充满了不屑,“细皮嫩肉的,老子一拳能打死三个。”
他说着,大手惩罚性地在温软的腰上捏了一把:“你说你当年是不是瞎?这种货色也当个宝?”
温软吃痛,缩了缩脖子,小声反驳:“当年……当年那是年纪小,不懂事。”
“年纪小?”
霍危楼冷哼一声,目光死死地锁着外头那个意气风发的红色身影。
就在这时,马上的李文才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下意识地往这边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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