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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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破例的狼王(第3页)

至少得让狼王老大知道他的感谢和喜欢吧?

俞司言没多犹豫,立马起身。

于是,恺撒见不远处的小公狼忽然向自己走来,连猎物都没叼在嘴里。

恺撒牙尖错动。

麻烦的小狼,又怎么了?

来势汹汹的小公狼忽然低头,“吧唧”一口舔上恺撒的嘴角,不等猝不及防的狼王感受嘴角上的濡湿,小公狼便一套连招——

身体放低,趴在地上,翻身扭转,露出肚皮,然后持续性地摇动那条大尾巴。

甚至那尾巴尖尖三番两次蹭过恺撒的下巴。

痒痒麻麻,带着股微暖、微咸、略泛奶甜的味道。

俞司言以为这是友好的动作语言,可落在恺撒眼里便是这小公狼连饭都顾不上吃,又不知羞向他发出交配申请。

啧,毛都没长齐呢,想得也忒远了!

莫名觉醒爹系属性的恺撒眼皮跳了跳,发出一声催促的低吼,连提带推,把撅屁股晃尾巴的小公狼按到了田鼠尸体前,状似强迫。

“吼!”

快吃!

被“狼爹”叨了尾巴骨的俞司言终于吃上了这顿夜宵。

鲜美的、温热的食物引得俞司言分泌唾液,这和此前他最后一个才能吃到的冷冻马鹿肉相比,差距极大——

前者能够清晰感知到血肉的流动性,后者则只剩下冻牙龈的冰碴子。

如果叫俞司言排名,那么他绝对会说新鲜的山地田鼠比冻马鹿肉好吃一百倍!

没有机会品尝新鲜马鹿肉的可怜小公狼如是想到。

这只普通体型的山地田鼠也就50克上下,不能叫俞司言吃饱,但对他来说却是重要的能量补给,足以缓解饥饿、维持热量。

小小的猎物骨架被俞司言啃了个干净。

他甚至探出粉红色的柔软舌面,一下一下舔着嗦着猎物的骨架,试图能再多剐蹭点儿肉丝出来吃。

恺撒看到了小公狼的舌面。

柔软潮湿,舔过骨头会留下一道亮晶晶的水痕,满是恋恋不舍,甚至那粉粉的舌尖还在不久前舔过他的下巴。

……养一头小公狼确实不错。

这个想法又一次浮现在年轻狼王的脑海中,但并不曾促使他在这个深夜里做出什么决定。

恺撒缓缓抬头,左眼皮上的疤痕细微抽动着,似乎在思索什么。

既然有田鼠,那就意味着附近存在田鼠洞,

冰雪掩埋了猎物的气息和动静,但只要恺撒愿意,他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

片刻凝神的嗅闻后,恺撒在俞司言好奇的目光中起身,绕开后方的雪堆,最后立于一侧斜坡前。

狩猎田鼠对恺撒来说并不难。

他出生的狼群——苏坦纳公园西边的鹿岭3号狼群,那片区域野鹿资源丰富,但同样狼群分布密度也高。

恺撒幼年时所在的狼群只能算是小型,由家庭成员构成,在抓不到鹿时,饿肚子的狼只能选择狩猎鹿岭平原上最常见的小型啮齿动物。

在家庭式狼群中,照顾年幼者是每一个年长者的责任,很长一段时间里恺撒背负着这份责任,马不停蹄地在平原上流窜,只为抓到更多的野鼠填饱弟弟妹妹们的肚子。

这或许也是恺撒早早选择离开族群的原因。

天性野蛮、热衷挑战的恺撒讨厌这样一成不变的生活。

那时候尚未得“恺撒”之名,依旧被称作17号狼的他将狩猎野鼠的技能练到了极致。

在离开狼群的那天,恺撒给自己的血缘同胞留下了34只没有多余伤痕、均被利落按断颈骨的野鼠,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那是属于恺撒的告别。

自那以后,哪怕是以亚成年的体格追逐野羊、反击灰熊,哪怕险些被踢到骨折、被抓瞎眼睛,恺撒也不会选择狩猎小型啮齿动物。

他的血液因刺激与挑战而沸腾着。

但现在,他为了一只黏糊而笨拙的小公狼破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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