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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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第1页)

&esp;&esp;十岁那年,和我同期的一个孩子在训练中哭出声,当晚他的床铺就空了。第二天,我在废弃装备箱里找到他的抑制项圈——上面还沾着一点干涸的鼻涕。那是我第一次明白,在这里,软弱比怪物更致命。

&esp;&esp;——

&esp;&esp;十五岁的冬夜,我在零下二十度的模拟训练场呆了六小时。

&esp;&esp;低温让&ot;天罡之息&ot;几乎冻结,手指黏在金属刀柄上,撕下来时带掉一层皮。教官说,如果我能活着走到终点,就给我一针止痛剂。我爬过终点线时,血在雪地上拖出长长的红痕,像条被斩断的蛇。

&esp;&esp;他们没给止痛剂,而是给了更重的任务。

&esp;&esp;&ot;麒麟血脉不会冻死。&ot;他们这样说着,把我扔进下一个地狱。

&esp;&esp;——

&esp;&esp;我第一次杀人是在十七岁。

&esp;&esp;不是怪物,是个被伪人感染的同事。他的眼球已经浑浊,却还死死抓着我的手腕喊我的编号。匕首捅进他心脏时,温热的血喷在我睫毛上,像下了场红色的雨。

&esp;&esp;回到宿舍,我发了疯似的擦手,直到皮肤溃烂。爱丽丝来给我包扎,突然她的嘴巴张了张,但是没说什么,只是指了指我眼角的泪水

&esp;&esp;我才发现自己在流泪。真是荒谬,原来这副身体里还有水分可流。

&esp;&esp;——

&esp;&esp;遇见逍遥那天,我刚刚清理完一窝食尸鬼。

&esp;&esp;指甲缝里还卡着碎肉,我就被叫去会议室。门开的瞬间,光刺得我瞳孔骤缩——有个穿得像孔雀的家伙站在光里,笑得让人烦躁。

&esp;&esp;&ot;前辈好!&ot;他伸手的动作毫无防备,腕骨上戴着串可笑的桃木珠子,&ot;我是逍遥!&ot;

&esp;&esp;我本该无视他。公司里这种活不过三个月的菜鸟太多了。

&esp;&esp;可他偏偏凑近,鼻尖几乎碰到我的铠甲:&ot;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ot;

&esp;&esp;他撒谎。我们根本没见过。但他身上的味道让我想起一些遥远的东西——晒过的棉被、融化的麦芽糖、不是消毒水味的空气。

&esp;&esp;我后退了。

&esp;&esp;不是厌恶,是恐惧。恐惧自己袖口的血锈味熏到他,恐惧他某天也会变成我匕首下的又一个亡魂,更恐惧……他让我想起那个还会为一只死鸟挖坟的、愚蠢的自己。

&esp;&esp;——

&esp;&esp;后来他总缠着我。

&esp;&esp;在我擦刀时塞来齁甜的巧克力,在我受伤时强行掀我衣服涂药,在每次出任务前把可笑的平安符塞进我战术口袋。

&esp;&esp;更可笑的是,我竟然习惯了。

&esp;&esp;直到那次,我被厄狼咬穿肩膀,视线模糊间看到他不要命地冲过来。他的血和我的血混在一起,分不清是谁的。他背着我跑了三公里,一路上絮絮叨叨:&ot;前辈你别睡!我偷藏了薇薇安的草莓蛋糕……&ot;

&esp;&esp;我昏过去前,突然很想尝一口那个蛋糕。

&esp;&esp;——

&esp;&esp;现在,他正睡在我宿舍的沙发上,手里还攥着游戏机。

&esp;&esp;窗外在下雨,他的睫毛随着呼吸轻轻颤动,嘴角还沾着一点晚餐的咖喱酱。我伸手想擦掉,却被他迷迷糊糊抓住手腕:&ot;零……&ot;

&esp;&esp;他叫我名字,不是编号,不是队长。

&esp;&esp;我的掌心贴在他心口,那里跳动的频率让我想起第一次握住的蝴蝶——脆弱、鲜活、稍纵即逝,却让人想拼死去护住那点温度。

&esp;&esp;原来这就是活着的感觉。

&esp;&esp;其实当他的血第一次溅到我的脸上时,我才发现,我的手在发抖

&esp;&esp;遇见影之前

&esp;&esp;我从小就知道,我的家族和别人不一样。

&esp;&esp;家里堆满了古董,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但每一件背后都藏着故事。我父亲总说,我们这一脉曾是鉴宝世家,祖上靠着慧眼识珠,从贫民窟一路闯进中城,开了最大的古董店。可惜后来战乱四起,家族为了保住那些被掠夺的文物,四处流亡,最终却落得个“盗贼”的骂名。

&esp;&esp;我八岁那年,父亲带我去了趟祖宅的地下室。那里有个落满灰尘的木匣,里面装着一封泛黄的信,署名是“莫舍·施瓦茨博士”。信里提到一件失落的文物,据说能改写历史。父亲说,那是我们家族最后的执念,也是耻辱的源头。

&esp;&esp;“逍遥,你要记住,有些真相,比命还重要。”

&esp;&esp;但我不想活在家族的阴影里。古董店里的日子太闷了,那些瓶瓶罐罐、铜镜玉器,像是困住我的牢笼。我更喜欢溜出去,在街头巷尾找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一块会发光的石头、一枚锈迹斑斑的铜钱,甚至是一张画着古怪符号的羊皮纸。

&esp;&esp;直到有一天,我在黑市淘到一枚破旧的荷包,里面藏着一张地图,指向一座传说中的遗迹。

&esp;&esp;那是我第一次真正踏上自己的路。

&esp;&esp;---

&esp;&esp;我本以为,我这辈子就是四处流浪,偶尔倒腾点古董,混口饭吃。可命运偏偏把我推进了超自然公司的大门。

&esp;&esp;那天,我站在昏暗的会议室里,身上套着的黄绿蓝相间的衣服,黄色披风垂在身后,像个蹩脚的spy玩家。说实话,我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儿,也许只是因为那张地图上的标记和公司的某个任务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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