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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不羡叹气:「就是因为没多少影响,所以才可怕啊。」
只怕……六羡茶庄的生意没受到多少牵连,是因为有人在暗地里帮着她,可惜那人帮人的心思并不纯粹,他现在付出多少,将来,就必定会成倍地收回。
只怕到了那时,她就是那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了。
几日後,沈银星带回了他的答案。
他什麽也没说,只是抬起手,让宁不羡看他的掌心。
原本生着红痣的地方,被线香烫出了一块狰狞的伤口。
「在皮肉自然长合之前,我不会用药,终身不会去掉这块疤。」
他已经做出了选择。
「做二郎挺好的,我没什麽大志向,就想一辈子做家里的二郎。」
「这世上鲜少有对泼天的权势富贵不动心的,从前算我看低了你,你这小子,还真算是个奇葩。」
「泼天的富贵也得有命享啊,我这只能叫做掂得清自己的斤两。」说着,他压低了声音,「我在西北见到了那个敬王,为人神神叨叨的,跟魔怔了似的,我可不想变成那样。」
宁不羡汗颜,老奸巨猾的敬王在沈银星眼中居然就只是这副德行?
也不知道敬王知道自己这位「皇弟」这麽评价他,会怎麽想。
沈银星下定决心之後,便私下寻了个机会同母亲说开了。
别看沈夫人成日里没心没肺的,唯独这件事情瞒得特狠,甚至就连「妹妹的孩子」,变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惊天大雷,也不甚在意,反而对沈银星烫伤自己手这件事气不打一处来。
「要死啊!灵玥!快去拿药来!上药!你敢瞪你老娘?皮痒了?哎呦你这手上留个这麽难看的疤,将来哪里肯有小姑娘要你哟……」
预想中的惊天动地大闹一场并没有出现,甚至除开他们三个,消息连大房的院门都没传出去。
宁不羡想着,沈明昭要是牢中有知,也不知会不会欣慰。
秋日过去,入了冬,冬至日过,恩科放榜。
被特许以贡生身份参与考试的陶谦,在这一年另开的恩科中,成功中仕,成为本朝以商贾之身入仕者的第一人。
如此结果,令人始料不及。
而这位惊掉了全京城下巴的陶郎君,在放榜後的次日,便一身簇新银纹锦袍,出现在了沈家大门口。
陶谦手持红拜帖,对着目瞪口呆的门房微微躬身,一派谦谦君子之态:「士子陶谦,求见宁姑娘。」
第二百零一章登门求娶
「不必求,我就在这里。」陶谦话音刚落,便看见一个湖青色绉裙的女子自门後款款走出,一袭衣裙,令陶谦恍惚间看到了还在洪州时的陶娘子。
他清月般的面庞柔和了下来:「阿羡。」
宁不羡回避了他的眼神,客气道:「郎君请进。」
陶谦将手中的拜帖递给了边上已然僵成了一堵肉墙的门房,又躬身作了一揖,这才跟在宁不羡的身後,进了沈家的大门。
沈明昭入狱後,虽说做得很隐蔽,但实际上沈家人一直有在暗暗地往朝中疏通关系,虽不能说将人放出来,但至少看着能不能通融一下,让家人去看望他一下。疏通关系,就得花银子,而且还不是一点。
宁不羡往日挣下的巨富之资,在沈家落败後就成了一块肥肉,谁都知道沈家少夫人手中有银子,敲点时递出去的银两便如同流水一般,还有去无回。最终只能花高价向狱官打听狱中情况,但也只说,圣上有命,暂不准动刑,所以,目前人还算没事。
但,虽说没事,但那毕竟是诏狱,朝廷官员进了那里,就是半只脚迈进了阎王殿,没有圣上的命令,谁也不敢放他。
钱都花到外人头上去了,宁不羡的生意又有大半受了影响,沈家为了节约开支,遣散了不少不必要的仆从,看着,倒是和半年前的毅国公府差不多了。如今因为敬王又复圣宠,国公府重新得势,恢复了往日的兴盛繁华,那些散了猢狲,见那本已倒塌的巨木再度撑起,便也重新聚集,去树下寻求一块隐蔽了。
转过一个回廊,陶谦忽然开口:「我记得数年前当初登门拜访时,这里还有一棵樱桃树。樱桃在京中是稀罕物,如今怎麽枯死了?」
宁不羡淡淡道:「种樱桃的人不在了,再加上现在也没人有心思再去看顾一棵树了,所以,就死了。」
「既然如此,那不妨换一个水土更肥沃之地,重新播种,再待生根?」
「我不懂养花种树,陶郎君和我聊这个,我听不懂。」
「没关系,我懂,你若是喜欢,院子里想种什麽都可以。」
宁不羡脚步终於一顿,她回转过身盯着他:「你已经装都不打算再装一下了吗?」
「那你为什麽要换上洪州时的衣衫?」陶谦望着她那身湖青的裙子,「京城的绣艺远不如江南,水墨竹叶不适合你,头发也还是散着的时候比挽起来好看。」
「我想穿什麽就穿什麽,难道还需要你来首肯吗?」宁不羡抬眸,「你从前从不这样,如今兄长这是登科之後,做了人上人,连脾气也要向高高在上的士族靠拢了吗?」
「阿羡,你不能不讲道理,你要搬旧情,凭什麽不许别人搬?」
「那天晚上我都看见了。」
陶谦嘴角清浅的笑容一僵:「看见什麽了?」
「苍州,驿站,两匹马,还需要更多的提示吗?」<="<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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