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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村的死者有些沉,死相有些难看,致死原因也属实有些可怜。
秦梧对此无感,终于归来的林洪倩还在对这场诡异的死前形式进行全方位描述,每讲一句都要拍拍胸脯安慰自己。
出于好意,也实在太久没碰尸体了,秦梧一同接管了这具尸体的解剖工作。
死伤跟闹着玩似的,却因为伤口太多而失血过多而亡。
“真可怜。”林洪倩莫名有些心疼起躺在其上的老大爷,“就这么死了。”
“嗯,是挺可怜的。”
秦梧说是这么说,却是一点这样的想法都没有,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肚子内臭的血污,思考死者生前吃了什么倒胃口的东西。
提取好了死者体内的黏液证据,记录好了解剖情况,她们开始了缝合工作。
林洪倩挺佩服秦梧的,金枝玉叶的大小姐,死里逃生的受害者,分明有千百种借口不再回来。就算去当个全职网红,想到她的经历,也没人会怪她。
可是,她没有借助热度就放下了本职工作,反而比过去还要用心,简直是吾辈楷模。
不像某些好吃懒做之辈,才这么想着好吃懒做的人就从门缝里钻进来,拿着催命符似的,连招呼都没打,就使唤起人来“怎么样?结果出来没?”
瘫软在椅子上,林洪倩本来就累个半死,直接被气得弹起来“哪有那么快!”
一千万匹草泥马在眼前飞过,都这么累了,秦梧还能保持微笑,简直是个神人,令人敬佩。
可是完美的人也会有弱点,比如在某个烦人精遁走之后,出现在门口的人。
每天雷打不动出现在门口,甚至吃饭还有她的份,这个追求者林洪倩很满意。
为了给小情侣制造空间,她低头吃得很认真,狼吞虎咽,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一次性塞进胃里,对二人的打情骂俏充耳不闻。
林洪倩是知道郑奕文的,警校的时候就是风云人物,长得帅是其中一个原因,而更重要的还是他那些至今都没人破下的记录,以及入职后连着几起大案的侦破,几乎没人不知道他。
警校里为他痴狂的小姑娘和小伙子都不少,然而却从来没听说他有对象或谈恋爱的事情。他们甚至一度以为这个冷漠无情的人说不定就是俗称的“爱无能”。
尽管如此,每年费尽心思、想攻克他的人还是不少。
也不怪秦梧被迷得五迷三道的,见到人眼睛都着光。
秦梧承认,这种表现有夸大的成分,但是开心的情绪也确实存在。
在老家是谨小慎微,到了秦家也是寄人篱下,虽然是她的选择,内心压抑太久的需求还是需要被满足。胡辛杰自己也一堆问题无法解决,除了给她添堵,没有额外的作用。读书期间遇到了那些奇怪男人也都只是为了基本的生理需求,没有真切的关心,甚至还不干净。
至于朋友,秦梧的生命里从来都没有这样的存在。
因此,郑奕文很特别,对她很好,她很满意。
评估过,尝试过,日子这样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直到,她重新听到“卢晓臻”的名字。
“市里派了人?”
喝着郑奕文递过来的水,秦梧困惑地问道。
“听说叫卢晓臻,来协助红裙案的。”
这个名字已经离她很远了,远到她都有些忘了这个人的存在。
说不上讨厌,可她是为数不多知道自己真面目的人,也是少有的让她觉得好玩的存在。
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她混进了市里,甚至还要管这桩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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