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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糖这个事情,除了她自己,没有其他人知道,她确定自己并没有告诉过敖萌。为什么敖萌会知道?难道……“因为之前的糖都被我吃啦。”敖萌眨巴眼睛,回味起来。“那个软软弹弹的,像是磨砂珠子一样的糖很好吃呢。”许栩:“你吃了!?”“是呀,你把糖放在这里,我就吃啦。”许栩看着一脸天真的敖萌,头脑风暴后她终于鼓起勇气讲出自己的猜想:“所以那天我在山上看见你,你是来这找糖吃的?”敖萌没说话,两人头顶一阵风略过,伴随着清脆的鸟鸣。是那只漂亮的青鸟。“嗯,是呀。然后我就迷路了,也没找到糖,不过你找到我了。”敖萌看了看青鸟后,乖巧地顺着许栩的思路说了下去。“你带着糖,所以……我猜糖应该是你放的。”许栩有些怀疑:“那你来这干嘛?”“喝水。”敖萌回答,毕竟刚刚许栩自己都说了动物们会来水潭边喝水,所以他这样回答应该很合适。为了证明自己的话,敖萌走到水潭边趴下,将半张脸都埋进潭水中牛饮起来。他突然犯病的行为把许栩吓得大惊失色,连忙上前将人从水边拽起来:“你干什么啊?怎么可以直接喝生水呢?你不怕寄生虫吗?”潜龙潭的水敖萌喝了两百年,一点事儿没有。这里是整片山脉灵气汇聚的地方,就算有虫也是被灵气渡净了的虫。倒是许栩家的水,那天他的化形被一口可乐打破,他难受得打开水龙头狂灌了一肚子的水。那水又硬又涩就算了,还有股怪味,他回潭里养了两天才好。“你是渴了?我这带了水。”许栩叹了口气,从背包侧边取出水壶递给敖萌。水壶打开,弹出了柔软的硅胶吸管,敖萌张嘴咬了咬,没有水。“你不会用吸管?”许栩再次被震惊了,吮吸这个动作不是哺乳动物的天性吗?就算没见过也不该不会吸吧?敖萌摇头。许栩指着吸管,像教小孩一样:“吸,用嘴巴吸,会吗?嘴巴包着吸管,然后往里吸。”敖萌再次尝试,温水顺着吸管流入口腔,然后是喉咙,许栩的气味伴随着水,流进他的身体。这个水比潜龙潭里的水还要好喝。他双手捧着保温壶,一口气将里面的水全部喝完了。许栩没想到他渴成这样,顺势教导:“以后不能随便喝生水,要喝烧开的水或者净化过的水。”敖萌还认真地咬着吸管,那根吸管上全部都是许栩的气味。许栩提醒:“已经没有水了……”“噢……很好喝。”许栩不知道普通的水有什么好喝不好喝的,她拿过保温壶:“只是水。”“因为有你的气味,很香。”敖萌直截了当地夸奖,因为许栩当时也夸了他。“……”许栩语塞,看着敖萌单纯又真诚的笑容,她没办法乱想,只当他因为一直被养在山上,全然没有经过社会化,所以行为思想跟野人差不多。敖萌的目光还盯着许栩手里的保温壶。“你想要这个?”“想。”敖萌点头,他喜欢这个水壶,有许栩气味的水壶。“额,那送给你吧。”毕竟人家送了自己一餐饭呢,许栩将保温壶递给敖萌,看他满心欢喜地接过,跟得了宝贝似的摸了半天,然后打开盖子,继续咬吸管。许栩想,他应该不是需要一个保温壶,他需要的是一个安抚奶嘴。大概是父母早亡的原因吧,怪不得性格这么不谙世事,可怜的孩子。敖萌专注咬吸管,许栩便拿着相机四处拍照,直到那只青鸟再次出现在她眼前。“哇,你好漂亮呀,能不能给你拍张照片呀?”许栩仰着脑袋,看着停留在树枝上的青鸟。“从来没看过这么漂亮的颜色呢!”青鸟明显愣了一下,随后扇动着翅膀快速飞走了。“诶?怎么走了,我还以为我们很熟了呢。”许栩有点失望。“你和他很熟?”敖萌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许栩身后,他撇着嘴巴。“我第一次进山就看见这只青鸟了,之后每一次都能看见它,这么漂亮的颜色很难让人忽视吧。”许栩回答。“你觉得他很漂亮?他……他是青色的,所以你喜欢?”敖萌突然想到她说的小青龙,原来许栩喜欢青色吗?所以她喜欢小青龙和青玉。“你为什么不喜欢白色?”许栩想了一会,没想出这两件事的关联在哪,难道她说自己喜欢吃西瓜,就是不喜欢吃草莓吗?她眉头轻蹙:“我只是觉得它的颜色很漂亮,跟它是什么颜色没关系。白色……我也没有不喜欢吧,只是这山里又没有白色的小动物。”“谁说没有?”敖萌有些激动。“啊?你是指兔子吗?我今天倒是看见了,不过是灰褐色的,毕竟在山林里白色很不安全吧。”敖萌低下脑袋,鹿伯和青鸟耳提面命,人类基本上都是叶公好龙,千万不要随便在许栩面前露出真身,要是将她吓坏了,可就得不偿失了。“我知道有个地方特别漂亮,我带你去吧。”敖萌将话题生硬地转了个弯。“好。”敖萌带着许栩走进了一条极窄的小路,那条路藏在两棵古松之间,要侧身才能通过。穿过窄口后视线豁然开朗,这是一条山脊上的小径,比刚才的路要平坦宽阔许多。道路两旁长满了矮矮的灌木,结着红色的小浆果。从这里往远处看,能看见云雾山脉连绵起伏的山脊线,一层迭一层,由近及远,最后和天空融在一起。“那个,”敖萌指向路边一丛开着白花的植物。“那个是白芨,它的根可以止血,捣碎了敷在伤口上,两天就好。”他蹲下去用手指戳了戳花瓣,花朵颤了一下。他又指向旁边一株不起眼的藤蔓:“这个是鸡血藤,对筋骨很好。”“哇,你懂很多嘛。”许栩夸奖道,如果她是学植物学的,一定会很希望有一个山里的朋友,就像敖萌一样。敖萌害羞地摸了摸耳朵:“都是青玉教我的。”他们继续往前走,敖萌的介绍也越来越认真,每一样都了如指掌。他指着一棵树干笔直的大树说:“这是青檀,它的树皮可以造纸。上次我给你的庚……名帖用的纸,就是它做的。”许栩摸了摸那灰褐色的树皮,凉的,粗粝而结实。“那个,那个是南酸枣。”他又指向一棵树冠如盖的大树。“果子秋天熟,皮是黄的,肉是白的,酸酸甜甜的,做出来的酸枣糕可好吃了!”山风拂过,许栩又一次闻到了那个香味,在潜龙潭边,在她家的浴室内。花香,草香,还有泉水流过矿石后的气味。“好香啊……”许栩感叹到,而她身旁的敖萌已经羞红了脸。她喜欢这个味道,她说很香。对气味的认可,就是成功的第一步。为了感谢敖萌给她做向导,许栩决定请他吃肯德基,因为小孩子都会喜欢。有了上次喝可乐的前车之鉴,许栩将套餐里的饮料换成了橙汁。汉堡,鸡翅,薯条,蛋挞……敖萌看着食物满满当当摆了一桌,他很好奇,却很守规矩地乖乖坐着没有先吃。拿着圣代回来的许栩将手里的草莓圣代递给他:“吃呀,汉堡薯条冷了就不好吃了。”敖萌结果冰凉的圣代,心有余悸地闻了闻,然后用小勺子舀了一点点放进嘴里。白色的地方甜甜的,奶香味,很像许栩第一次留下的奶糖。红色的地方也很甜,带一些酸味,像今天吃的草莓糖。发现没什么问题的敖萌,舀了一大勺塞进嘴里,又甜又冰,老鹿说得果然不错,人类最大的优点,就是会花很多时间,捣鼓出很多美味的吃食。许栩帮他拨开汉堡的包装纸,教他:“张大嘴咬哦,要连着面包肉和蔬菜一起吃到才是最好吃的。”“这是薯条,蘸番茄酱。也可以沾冰淇淋哈哈。”“吃蛋挞要小心烫到。”“骨头别吃呀,鸡翅只要吃肉就行。”“这是橙汁,不是可乐,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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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颂世穿进了一本爽文里。男主黎筝瑞,生于书香世家,十八岁时毅然入伍,初战便驱退敌人数百里,俘虏万人众,被封骠偲侯。正要平步青云时受奸人所害,一朝入狱,被折磨得半死不活。最后还被一个异姓王明褒暗贬当做侍妾抬回府,受尽冷嘲热讽。作为爽文男主,黎筝瑞最后从泥潭中脱身而出,顺手收了帮小弟,自此一路开挂。而经典的炮灰反派,羞辱他的异姓王,被他一剑刺进胸膛,划花面容,曝尸菜市。系统只有宿主代替原主走完原剧情,才能回到现代生活。左和异姓王同名同姓颂世嗯,行)左颂世兢兢业业地走着剧情。但杀人放火抢男掠女的事他做不出来,只能努力在黎筝瑞面前拉拉仇恨。黎筝瑞厌恶他的长相,他日日在人面前晃荡。黎筝瑞反感檀香气味,他在人房里摆满香炉。黎筝瑞不齿阿谀奉承,他故意向奸人献殷勤。他处处与黎筝瑞唱反调,只为那天到来,黎筝瑞能一剑捅死自己。那一天终究到来了。左颂世趴在床上,浑身酸软无力。黎筝瑞凑过去,在他脖颈上亲了亲,左颂世感觉某人某个地方又开始蠢蠢欲动。剧情偏差也不算太大,大概。毕竟他觉得自己真的要死了。观前提示文笔很白不古风,简单无脑小甜文有多空架多空,逻辑只为剧情服务系统占比很少很少,开头结尾露面非完美人设,人物观点不代表作者含有对外貌的刻板印象描写,不喜请及时点×,万分感谢...
落入他们的局中易梦璃易梦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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