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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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兄弟捉虫(第2页)

叶重晖抿了口茶水,道:“本就是为了陪你才跟夫子请的假,这点热倒是不惧的。”

小孩眨眨眼,噗嗤一笑道:“我还以为哥哥自己想躲懒,拿阿锦生辰作筏子呢,再说,谁家的哥哥为了陪弟弟特意请一天假,你那夫子还允了,可见泰安书院也是言过其实。”

叶重晖一愣,眸中显出一些笑意,道:“反正在阿锦眼里,哥哥总不是什么好人。”

小孩抱着小白虎,一本正经地道:“是不是好人有什么要紧,哥哥对阿锦好就够了,对旁人好不好,我才不管呢。”

叶重晖眼中的笑意更甚,在别人听来或许会觉得这孩子离经叛道,自私骄纵,他却觉得可爱至极。

他叶重晖的弟弟,无需有圣人的胸怀,只需骄纵任性,被人捧在手里放在心上,被人百般娇宠呵护,足矣。

他坐到小孩旁边,抬手把那小白虎赶到一边,捏了捏那只白皙柔软的脚丫子,温声道:“哥哥永远只对阿锦一个人好。”

叶重锦皱了皱鼻,他哥哥现在是只对他好,可日后总要有妻儿的,到那时,他最疼爱的人肯定是要换成别人的。

叶重锦前世早早被家人抛弃,已然忘记与亲人相处是何滋味了,对于亲情的感悟,全部源于这一世的短暂几年,因此不清楚寻常人家的兄弟是如何相处的。

不过前些日子回安府探望久病的外祖母,老人家病在床榻上,两个舅舅却在为家产而担忧,安成鑫和安成磊不也是亲兄弟,年幼时想必关系也融洽,可随着年纪大了,各自有了家室,难免生出龃龉来。

他知道以叶重晖的品性,断不会为了家产权势跟他闹不和,但世事无常,谁又能说准以后的事。

若是日后他那嫂子不好相与,冲着他哥哥这些年待他的好,他大不了搬出去,自己寻个清静住处就是。

叶重晖又捏了捏小孩的脚丫子,道:“阿锦不相信哥哥的话?”

“信的,哥哥此时说的话,一定是发自真心的。”叶重锦皱着小脸,嘀咕道:“可是哥哥已经快十三了,过个几年也该定亲,若是未来嫂嫂不喜欢阿锦,哥哥总不能为了阿锦休妻。”

他说这话,并非挑拨离间,而是有自知之明。他这个金疙瘩自小被一家老小宠着,恨不能给他捧到天上去,可是他身子弱,在外人看来,就是个没用的药罐子,在家里吃白食,现在他母亲当家还好,日后嫂子当家,还能不嫌弃他么。

说嫌弃都算客气的,他每日用的那些汤药,都够买座金山银山了,搁在寻常人家,他这样的小孩,怕是会被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看着都生厌的。

叶重晖何等聪慧,略一思索便已想明白,只当弟弟在介怀自己体弱,暗暗自卑。

他拧着眉,沉声说道:“阿锦想岔了,对于祖父,爹娘,还有哥哥而言,阿锦就是世上最珍贵的宝物,千金不易,万金难求,这世上,谁都没资格嫌弃我们叶家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谁都不行。”

谁都喜欢听好听的话,叶重锦尤甚,被他哥哥夸得小脸一红,故作矜持地摆摆小手,道:“我虽然好,可总有不识货的。万一未来嫂嫂不识货,哥哥总不能把她赶回娘家去。”

叶重晖勾唇一笑,反问:“怎么不能。”

他答得干脆,叶重锦被唬的一怔,随即便想通了,他哥哥才十二三岁,情窦未开,怕是还不知道媳妇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所以才敢说这样的大话。

他黑亮的眼眸里闪过一抹狡黠,笑道:“哥哥的话我先记着,等你成亲了,我就找嫂嫂告状去。”

叶重晖并不作答,只宠溺地拍拍他的脑袋。

小孩的笑脸蓦地僵住:“你的手,方才摸过我的脚。”

叶重晖:“……”

========

天色已晚,叶重锦趴在窗前,小白虎趴在他身旁,夜色深沉,看不清外面的景色,但叶重锦知道,窗外那株桃树葱葱郁郁,里面藏着鹌鹑蛋大小的果实,比起半个月前,茂盛了许多。

安嬷嬷走进内室,手里持着灯盏,道:“小主子,该歇息了。”

叶重锦应了一声,道:“知道了,嬷嬷也早些歇息,今晚有春意当值。”

春意是他院子里的一等丫鬟,平时不爱说话,但性子比夏荷要稳妥得多。安嬷嬷听到这句话,便也安心退下了。

屋内又恢复了宁静,只有烛火轻轻晃动的影子,没了白日的喧闹,竟显得格外冷清。

叶重锦抚着小白虎柔软的皮毛,自言自语道:“你说他会来吗?往年我生辰他都会来的,可是今年只送了你过来,兴许是被什么事情绊住了手脚,他是太子,要做的事有很多,抽不出空也属寻常。罢了,不来也罢,省的我还要费神应付。”

小孩打着哈欠爬到床上,小白虎也跟着跳到榻上,被小孩给推了下去:“你的皮毛太热,别靠我太近。”

小白虎委屈地“嗷呜”了一声,不明白抱了自己一天的人,怎么转眼就嫌弃起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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