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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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第1页)

“wewill,wewill,rockyou——”皇后乐队这首经典战歌在场馆上空回荡,配合嘉世粉丝们整齐划一的拍手与跺脚节奏,掀起一阵又一阵声浪。比赛开始之前,整个场馆就已经被炒得火热。而现在,随着嘉世以8:2的比分漂亮地带走胜利,皇风主场的粉丝陷入沉默,而客队看台却彻底沸腾,一个个站起来高举队旗,纵情庆祝胜利。江语纯坐在客场观众席上,四周是一片汹涌的枫红色海洋。红白相间的应援横幅此起彼伏,呐喊声震耳欲聋,乍一眼看去,简直让人以为这儿是嘉世的主场。曾几何时,嘉世三连冠时期,嘉世粉丝的狂热在整个联盟都赫赫有名。只不过随着近几年队伍战绩滑坡,不少粉丝渐渐流失,显得有些偃旗息鼓,气势也大不如从前。直到这个赛季,随着网游中嘉王朝公会重振旗鼓,加上战队成绩强势反弹,那股熟悉的底气才又重新回到他们身上。这时镜头转向皇风战队的队长田森,在一片喧嚣声中,他正默默地低头收拾着自己的鼠标键盘,眼神有些涣散,表情里带着些许失落。在主场输成这样,无疑是对不起支持他们的粉丝,同时也意味着皇风在这个赛季冲击季后赛的路上,又被推远了一步。他所使用的角色“扫地焚香”,被誉为联盟第一驱魔师,当年也是和一叶之秋、大漠孤烟齐名的三大初代神级角色之一。而皇风战队,也曾在第一赛季杀入总决赛,只可惜最后功亏一篑输给嘉世,拿了亚军。但他们却没能像霸图那样,在蛰伏多年后成功复仇、登顶加冕。随着时间推移,皇风战队逐渐走向下坡路,如今甚至连打进季后赛都岌岌可危,一步一步从顶尖豪门滑向沉寂边缘。其实,之前冬季转会期时,嘉世方面也曾试探性地询问过田森的意愿。毕竟驱魔师算是个比较万金油的职业,控场、输出、支援样样不差,如果能加入嘉世的话,无疑能补强阵容。但田森婉拒了。不过,这并不让人意外,他也不曾后悔。多年来,他已多次拒绝其他强队的邀约。作为皇风第三代队长,他早已将自己与这支队伍的命运紧紧绑在一起里——就像此前的叶修一样。对一些人来说,职业生涯的终极目标是冠军、是荣誉、是站在最高领奖台上俯瞰众生。但对另一些人而言,只要拼尽全力、不留遗憾就够了,他们不愿意离开这片自己奋斗已久的地方,还有那群一直陪伴左右的粉丝,哪怕前路黯淡,也要守着那份最初的承诺。这两种选择,没有什么高下之分。只是有人追逐天边的星辰,有人眷念脚下的故土。而荣耀,也正因为这些不同的坚持与热爱,才显得如此动人。h市已经悄然透出几分春意,柳枝微软,风也不再刺骨。可b市不同,这里的雪,向来要固执地赖到三月才肯罢休。比赛结束天色已晚,天还冷着,寒气未散,嘉世战队的一行人便钻进一家老店吃涮羊肉。在这样的天气喝上一碗羊汤,不仅胃里暖了,身体暖了,连心也会一同跟着熨帖起来。“老板,先下一份羊尾巴油,润润锅。”叶修一边解围巾一边吩咐。这是老北京的规矩,肥油先滚锅,汤底才会更鲜,等会儿涮羊肉的时候也更滑更嫩。方锐撑着下巴笑:“哟,京爷讲究。”魏琛却望着店里熟悉的木桌、斑驳的墙皮,感慨道:“这家居然还开着呢……都多少年没来了。”肖时钦好奇道:“你以前来过?”魏琛冲叶修努努嘴:“可不,当年可是这位京爷推荐的这家羊肉馆。”对职业选手而言,去不同城市打客场就跟旅游似的。新人前几年还兴致勃勃,可像叶修这样打了七八年的老将,早把热门城市的景点逛得倒背如流。更何况这里是b市,他从小长大的地方,虽说离家出走多年,但微草、皇风两支战队的主场又都在这儿,每年少说也要来个两三回,这片地方的大街小巷熟得很,闭着眼睛都能摸到路。要说最地道的涮羊肉,那得是大肚铜锅加炭火,锅一上桌,就自带一股红红火火的烟火气。汤底极为简单,不过是葱段、姜片、几片口蘑、几粒枸杞,不抢味,只为衬托羊肉本身的清鲜。正因如此,食材便成了成败的关键。选羊要选内蒙羔羊,部位要挑上脑、黄瓜条、磨裆这些嫩处,刀工更要薄如蝉翼、匀如纸片。这家店能屹立几十年不倒,靠的就是那一刀刀精准、一片片鲜嫩的好羊肉。江语纯刚落座,手机铃声就响了,她边起身往外走边回头喊:“谁来帮我调个蘸料呗?”“哎哎哎,我来我来!”魏琛抢着伸手去拿她的碗。叶修却眼疾手快,轻松把碗截胡了过去,淡淡瞥他一眼:“你会调吗?”“这有什么不会的?”魏琛不服,“不就搅和搅和嘛!”可等他看清叶修的动作,却是不得不服——原来调小料,也是门手艺。魏琛他们习惯用香油蒜泥,那是川渝吃法。可老北京涮肉,只认芝麻酱。叶修自己吃的便是纯芝麻酱,浓香中带一丝微妙的焦苦,外地人常觉得怪,他却很喜欢这种味道。但他给江语纯调的,却是更温和的“二八酱”——两分芝麻酱打底,八分花生酱调和,香气柔润,还透着若有似无的甜意。再添一勺韭菜花提鲜,半块腐乳增香,点几滴虾油、少许料酒去膻,最后轻淋一圈辣椒油……一碗层次分明、香气扑鼻的蘸料,便成了。铜锅底下,一笼炭火红得正旺,锅中清汤翻滚,白雾氤氲。好几大盘手切羊肉摆在中央,红白相间,薄如蝉翼。这样的羊肉,筷子一挑,透光见影,哪怕多煮几秒也不老,瘦肉嫩而不柴,肥肉润而不腻,鲜香扑鼻。桌上众人吃得眉开眼笑,连话都顾不上说。唯有赵杨盯着叶修碗里那浓稠的芝麻酱,一脸狐疑:“这玩意儿……真好吃?”“好吃啊。”叶修夹起一片羊肉,在麻酱里轻轻一滚,“吃涮羊肉,就得配麻酱。不过,你们不一定吃得惯。”江语纯立刻点头附和,眼睛亮亮地给叶修比了个大拇指:“叶队这调料手艺,真绝了!”她的余光扫过叶修捏着筷子的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连最寻常的动作都像在雕琢一件艺术品,好看得过分。锅里的羊肉片如雪浪般翻腾,咕嘟咕嘟冒着勾魂摄魄的香气。江语纯夹起一片,裹满蘸料送入口中——鲜嫩滑润的肉质瞬间被浓郁醇香的酱汁包裹,芝麻的坚果香、腐乳的咸鲜、韭菜花的微辛层层叠叠涌上来,随后在舌尖炸开,暖意一路直冲脑门。这样一口接一口,根本停不下来,这大概就是冬天最熨帖、最惬意的时刻了吧。旁边几个人看得心痒,也学着蘸了蘸麻酱。他们以前不是没试过这玩意儿,但总觉得那股厚重的油香混着微苦的焦味,实在难以下咽。可既然江老板和叶修吃得这么香,难道是这家的麻酱比较好吃?他们满怀期待地咬下,结果下一秒,表情齐刷刷僵住,嚼也不是,咽也不是,最后几乎是皱着眉头硬吞下去的。不是……这哪里好吃了啊喂?难道大家的味觉不一样吗?魏琛猛灌一口酸梅汤,才算把满嘴芝麻酱的糊味给压下去,嘴里嘟囔:“服了,京爷就是京爷……”叶修耸耸肩,又夹一片羊肉:“早提醒过你们,不一定吃得惯的。”江语纯把糖蒜碟往中间推:“腻了就吃这个。”白瓷小碟里,糖蒜晶莹透亮,像浸了蜜的小雪球。苏沐橙夹起一颗,咬开“咔嚓”一声,酸甜的汁水四溅,清爽直抵舌尖,方才的油腻感顷刻消散无踪。“怎么样,味道不错吧?”江语纯笑道,筷子却也是一刻没停。一片羊肉在蘸料碗里轻轻一滚,裹满麻酱送入口中,眉眼舒展,满是满足。众人看着这对“麻酱同盟”,只能无奈摇头——口味这东西,果然强求不来。窗外寒风呼啸,屋内炭火微红,铜锅咕嘟作响,像一幅暖色调的静物画。这一刻,竟莫名让人觉得,连空气都温柔了几分。一顿热腾腾的夜宵吃完,回到酒店时已近深夜。好在每次打完客场比赛后,第二天的航班通常都安排在下午,大家也能睡个懒觉、好好休整。江语纯其实很少随队出征客场,毕竟飞来飞去的太折腾,而她向来是个怕麻烦的人。如果不是父母最近总是念着她回去看看,念叨得耳朵起茧,她也不会特意跟着来b市这一趟。要说起来,其实她跟父母的关系倒也算融洽,真正让她头疼的只有一件事——家里人老想让她回去继承家业。江家是个典型的大家族,本家旁支盘根错节,枝繁叶茂,但也不搞那种“嫡庶分明”的老规矩,而是讲究能者居之——族中产业众多,只要你有本事,族老们便愿意给机会,随便挑一家旗下公司练手,干得好,自然就能一步步往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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