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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小生有礼(第1页)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可是让芮央感到太没有新意的是,这一次穿越过来,她居然又在水里!

更强些的是,她是站在水里的,没有被淹;更糟些的是,她此刻,竟然没有穿衣服。

这里,是山谷中的一处河流,翠竹掩映,十分地清幽。河水虽然有点儿凉,但是在这炎炎夏日中,却是让人分外地舒服。

由于河边绿树青竹颇多,小飞虫自然也少不了,此刻,灵萝就在空中上下飞舞着,与那些胆敢纠缠于她的小飞虫作着顽强的斗争。

芮央没好气地问道:“搞什么鬼?我的衣服呢?”

灵萝终于在“斗争”中全身而退,凑过来对她说道:“洛大小姐,你忘了么,你是在这儿洗澡呢!”

芮央搜索了一下自己的记忆,她想起来了:自己这一世,是江湖中广灵门门主洛北华之女洛芮央,她擅使一柄大刀,少年时便已是江湖中有名的侠女了。

她心中暗暗腹诽着:洗澡?历史真是惊人的相似啊,上一世是我偷看了人家洗澡,这一世,可别从哪里跑来个偷看我洗澡的,那才是亏了血本······

刚想到这儿,便突然听见一年轻男子的叫声:“哎哟,我的天!”

芮央心中暗骂,自己几时竟成了乌鸦嘴,这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啊!

她一面蹲下身子,用河水来遮羞,一面转过身去,便见河边站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他身着青色长衫,墨发用一根普通的带子束成个标准的书生发髻,只觉得身材略有些单薄,却是看不见脸。

因为,他此时正用自己的衣袖遮挡着自己的脸,做出一副非礼勿视的模样,大约是听见水声,猜想她是转过身来了,于是,一面捂着脸未松,一面弯腰说了句:“小生有礼!”

真是个书呆子!她杏目一瞪,吼道:“礼什么礼!既知道本姑娘在此洗澡,还不快走!”

那书生被她突然一吼,唯唯诺诺地应了两声,转头便要走,可是不知道怎的,走了两步,他又停了下来,背对着她站住了脚。

芮央见他停住,不耐地问道:“你又要干嘛?”

他在她十足不客气的质问下仍然保持了彬彬有礼的风度,他不紧不慢地说道:“这位姑娘,你······可不可以快些洗?小生,赶着要跳河。”

啥?这下,芮央来了几分兴趣,她走到河中一块光滑的大石边趴着,也不嫌累,摆出一副听说书的架势来,向他说道:“书生啊,你到底是碰见了什么伤心事,让你这般痛不欲生啊?反正你也准备跳河了,便说来让本姑娘开心开心!”

那书生也不恼,只是幽幽叹了口气,答道:“还不是为了亲事。”

“亲事啊!”这一说可算是戳中了芮央的痛处,她感同身受地说道,“我太理解你了!你可知我为何要跑到这荒山野岭之中来?我是为了逃婚啊!”

月前,洛北华突然向芮央提起,说是她小时候便与一个叫楼语生的,定过娃娃亲,打算早些为他们把婚事办了。

楼语生的父亲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前与洛北华相识的一个江湖郎中,这么多年过去了,两家一直不曾见面,芮央连对方长什么样、四肢是否健全都不知道,她怎肯嫁他!

更可气的是,她悄悄找人打听了一下她这位未婚夫,不打听还好,一打听完,她二话不说地跑了人。

她一肚子苦水,无比委屈地诉说着:“你不知道啊,我爹为我订的是个娃娃亲,我没见过那个楼语生不说,而且,我打听过了,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啊,他不仅是个无用的书生,而且,他还是个傻子!”

芮央这样说,可是有依据的。

她打听之下方知,原来这楼语生竟然是江湖中十分有名的傻子,他的傻之所以这般有名,那是因为他的傻,与他家传的三颗赫赫有名的还魂丹有关。

传言中,那还魂丹无比的珍贵,具有起死回生,化腐朽为神奇之功效。可是,楼家祖传下来一共就三颗,全败在了楼语生的手中。

第一颗,他用来救活了明明已经断了气的马老夫人,马家庄的老爷马有才惊喜之下,自愿将小女马雯凤下嫁于他,以答谢他救母之恩。

那日,马有才邀了楼语生游湖饮酒,酒过三巡后,两人捶胸顿足,称兄道弟。马有才正高叫着“哥俩好啊······”就被楼语生一巴掌拍进了湖里。

楼语生的酒顿时醒了一半,奈何他不会游泳,只能高呼救人!

来了个一身邋遢的渔夫,不仅把马有才从水里捞了上来,还在大庭广众之下任劳任怨地为他做了人工呼吸。

马家庄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富甲一方的人家,事后,马有才虽是捡回一条命,却是看见楼语生脸都绿了,当即悔了婚。

还魂丹的神奇威力让楼语生名声大噪,他被宣进了宫,用这第二颗还魂丹,治好了病危的皇帝,皇帝金口一开,许他金榜题名,入六部为官。

可是楼语生偏偏有几分读书人的清高和傲骨,他当场谢绝了皇帝的好意,扬言要靠自己高中三甲。

皇帝非常地赏识,对他大嘉赞赏。谁知,他一考之下,落了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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