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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北原来是踢足球的,但他最近有些沉迷排球。因为他用脚救球是一救一个准,所以从中获得了大剂量的成就感。
李之洲埋头把枕头套上,最後再扯扯平床单,从楼梯上爬了下来,淡淡地说:「他们参加我就参加。」
「好耶~」江小北欢呼道,似乎完全没有考虑询问另外两个人的意见,就这麽拍板定下了。
于思煜将李之洲的外套和保温杯还给了他,还在他的口袋里塞了个苹果,然後愉快地把他送到了门口,目送他走下楼梯才关上宿舍门。
门刚一关上,沈言就迫不及待地贴了过来。他扣住于思煜的脖子,小声说:「我请问了,你们俩现在到底是谁在喜欢谁?」
第13章恶意
新学期开始後全班又调了一次位置。
老师大概是怕这群孩子看斜了眼,原来坐得越边角,位置变化就越大。于思煜从靠後门的位置调到了靠里窗的位置,李之洲从他的後排变成了平排,两人隔了一条窄窄的过道。
于思煜已经摆出了破罐子破摔的态度。李之洲想做什麽于思煜也再不拦着,反正也拦不住。
说白了李之洲无非就是喜欢照顾人,于思煜作为被伺候的人,实在也没什麽可抱怨的。
他们看起来就像是那种随处可见的普通好友,看着亲密,又总隔着一点客气。
若一直是这样风平浪静的日子,于思煜倒也有自信将秘密摁死在心里,让这段友情安然无虞地延续下去。
只要李之洲别碰他。
李之洲有时候会碰到他,也不是故意的,就是很平常地拉一下胳膊或者递东西时触一下手指。
平常于思煜跟沈言走一块,两个人腻得跟连体婴儿似的,于思煜从不觉得别扭。说得极端点,沈言就是把他全身上下都摸个遍,于思煜也无动於衷。
然而到了李之洲这儿,就是一碰一个哆嗦,就像他的肌肤上带着电似的,点到哪儿都会在于思煜的身体里留下一串火光。
所以于思煜多少有些躲着他。他们之间的客气也就是这麽来的。
开学没过多久,年级的排球比赛就开始了。
正所谓世界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一班有沈言和李之洲两个会玩的,加上于思煜一个还行的,外加两个本身运动神经好不拖後腿的。这麽粗暴地组合起来,还真的就一路过关斩将地赢到了决赛。
春天里常常忽的就来一场倒春寒,窸窸窣窣地下了几场雪。男生们通常都不太讲究,在暖气烘人的体育馆打球出一身汗後,随意在短袖球衣上裹一件大衣就敢往冰天雪地里走。
于思煜本来的感冒就没好利落,几场比赛下来,感冒症状不单是卷土重来,还愈发严重了。
身体每天冰火两重天地受着,感冒病毒简直欣喜若狂,奔走相告地从他的鼻子一股脑拥到喉咙。于思煜每天张嘴说话前,先像个林黛玉似的「咳咳咳」地咳上几声。
到了决赛那天,于思煜从中午开始就觉得不对劲了。身上一阵冷一阵热,四肢一处酸一处痛。即使他把自己裹得跟只熊似的,依旧不停地打寒颤。
中午宿舍里谁也没睡午觉,到决赛了大家都挺兴奋的。决赛的对手是四班。他们班虽然平均水平比不上于思煜所在的一班,但对面有一个在初中时在排球队待过的队员,叫王越川。
沈言一个中午都在跟江小北叨叨王越川的八卦,于思煜头疼得睡不着,就窝在床上头昏脑涨地听着。
李之洲,沈言和王越川原来是一个中学的,以前也在一起打过球。三个人就像是在一个开水锅里炖过似的,全是老熟人了。只是沈言跟王越川这个人互相不太对付。
「那个人球品超差,打着打着就容易起火。一会怼队友一会怼对手。我是真烦他。」沈言絮絮叨叨说着。
「他跟你和李之洲比,谁厉害?」江小北反着坐在椅子上,下巴搁在椅背上问道。
「论实力,他厉害。」沈言实事求是地说道,「但是我觉得李哥克他。」
「为啥那麽说?」
「他以前仗着自己打得好,在队里拽得二五八万似的,李哥从来不鸟他。无论是当队友还是当对手,李哥打赢打输都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王越川一碰到李之洲就只能无能狂怒。」
于思煜躲在被窝里笑了一声,很轻,只有他自己能听到。
「初中毕业那会儿,王越川跟喜欢的女生告白,那女生把他拒了之後,转头就跟李哥告白去了。所以王越川每次见到李哥,表情都相当精彩。」沈言说着,嘎嘎嘎地笑起来。江小北也跟着一块笑。
于思煜反而笑不出来了。
整个下午于思煜一直戴着口罩,除了声音嘶哑之外,并没有过多得暴露出他的不舒服。
李之洲也许对输赢比较无所谓,但是于思煜知道沈言底子里还是有那麽一些争强好胜的。何况对手还是个跟他不对付的人,沈言一定非常想赢。
只要是他的亲兄弟想赢,别说是区区的病躯了,就是拖着一把断了手脚的残骨,于思煜也是要上场的。
比赛是没有要求强制观赛,平常除了自己班的同学,一般不会有什麽人来看比赛。但这一日可能因为是决赛,高二绝大多数同学都自发地跑到体育馆观赛,连不少高一的学弟学妹也跑来凑热闹。
这给选手们带来了空前的压力。现在不只是单纯的是输赢问题了,这一旦打不好就会丢人丢得全校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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