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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启和郑云吃过饭後,收拾一番,就一起来到客院中,李简和王景乐已经吃过了午饭,正坐在院中石凳上喝酒聊天。
「李公子,王公子,让你们久等了,我们吃过午饭就赶快过来了。」宁启开口道。
李简和王景乐起身,映入他们眼帘的是一位高大的男子和一位漂亮的夫郎。
第一次见面时,宁启刚从连翘地回来,虽穿着朴素,头发也被连翘的枝丫挂的很凌乱,但他们也看出了这夫郎五官很好,收拾一番想必一定好看,只是那时候,他们并且没有凑近观察,也没有觉得会很惊艳。
但是宁启梳洗完毕,换了衣衫来见他们之後,两人便发现,这位夫郎好像是蒙尘的珍珠,擦净灰尘之後便闪闪发光,异常夺目。
李简倒还好,他一直有礼有节,为人沉稳,即使觉得这位夫郎好看,也知道自己不能多看,赶快收回了视线。
但是王景乐不一样,他还是少年心性,看到好看的哥儿,眼神便一直直勾勾的盯着,不是出於喜欢,而是出於一种对美的欣赏。即便是在京都,他看了好看的人都要多看几眼。何况宁启的样貌,放在京都也是不常见的,他一下子便看呆了。
「咳咳。」李简出声提醒,并用手肘碰了碰王景乐,以免他这迟钝的表弟被那郎君的视线杀死。表弟只顾着看这夫郎,没注意到,这郎君看着他一直盯着人家夫郎看,眼睛都快喷火了。
郑云看他这样确实很不爽,虽说宁启好看,但是村里的人经常看,已经习惯了,看宁启的眼神都很寻常。因此他每次看到这样的眼神都很不爽。
「失礼了!」王景乐回过神来,也知道自己不妥,赶快道歉。
「郎君真是有福气,娶了这麽漂亮的夫郎。」李简是个直肠子,想到什麽就说什麽,现在很自然地说出了心里话。
「那当然。」郑云被他这一句话安慰道了,收起了不爽的眼神,表情一下子变得骄傲。
「刚才的饭菜可有不合口味的?」宁启笑着询问。
宁启这一笑,王景乐又忍不住看了几眼。
「夫郎客气了,哪有什麽不合口味的,你家的饭菜味道很好。」李简道。
「是啊,我刚才都吃撑了。特别是那红烧肉,我最喜欢了。还有冒菜,吃法也甚是新鲜,里面的丸子吃了还想吃。」王景乐激动的说道。说到饭菜,他就忍不住开始回味刚才的味道,不遗馀力的夸赞。
「是啊,那红烧肉连我一个不喜肥肉的人都觉得好吃。」李简笑了笑道。
「两位觉得合口味就好,要是有什麽不便的,请及时告知我们。」宁启道。
「夫郎客气了,我们觉得很舒服。」李简道。
「是啊,我在京都都没有吃过这麽好吃的。」王景乐道。
「两位也是从京都来的?不知二位是否认识杜子越杜公子?」郑云问道。
「认识,我们还是朋友呢,这次就是看了他写的诗,才拉着表哥到这里游玩。」王景乐忙道。
「杜公子的诗这麽出名?可否给我一看?」宁启惊讶道。他们只知道当时杜子越拉着铁根一趟一趟往樱桃园和连翘园去看花,也知道他写了诗,但是他们并没有在意杜子越写的是什麽。
「是啊,杜兄的诗文一直都很好,在京都数一数二的,在其他地方,也有人慕名抄录他的诗文。」李简解释道:「两位稍等,我去拿他写的诗。」
李简走进房内,拿出在京都时抄录的诗句,递给宁启一份:「这是他写的关於樱桃花的诗。」
「石溪樱桃花如雪,高粱酒酿享醇香。醉卧树下赏芳月,不枉人间走一趟。」宁启边看边念。念完後看郑云一直在旁边伸着脑袋,便将诗递给了他。
「确实是好诗。」虽然对於诗文,宁启也只是一知半解,但能看出,杜子越写的这首诗确实不错,能流传开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样说,这诗文传播很广?」宁启继续问道。
「是啊,杜兄这首诗是他在此处游玩的时候写的,後面也没有回京都,但是这诗没过多久就流传回了京都,人人传颂。」李简道。
「对了,我这这还有几首。」李简将手上的诗全部递给宁启,宁启一一查看,有赞美樱桃花的,有赞美连翘花的,还有赞美高粱酒的,每一首都写的很好。
「杜兄大才。」宁启赞赏。宁启没想到,石溪村的樱桃花和高粱酒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出名,还吸引了人来游玩。杜子越真是古代的宣传大使,免费给他们做了一个宣传。
宁启心想,这古代竟也有名人效应,会因为一个人的诗而喜欢一个地方,想要到那个地方游玩。也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其他的人来游玩。
「两位在村里吃好玩好,我们就先告辞了,等下还要到连翘地里去。」继续聊了一会儿之後,宁启道,并将诗文全部还给他们。
「这诗本就是抄录的,我还有许多,这份就送给你们。」李简道。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宁启道。说完,他们便起身告辞。
「阿启,这诗真的写的很好吗?」宁启和郑云将诗文的手稿送到书房,郑云拿着手稿,询问宁启。
「是啊,确实很好,真没想到杜公子深藏不漏。」宁启道。
「那我放起来。」郑云道。虽然郑云也有读书认字,但是他现在也就是认字多一些,能看懂简单的东西,对於诗文这种,他还是不懂。而且他们也没想要考科举做官的,宁启和郑云都没有学的那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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