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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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莉娅下(第1页)

&esp;&esp;电话铃声响了很久才被莉娅听到,联系人显示为提姆,她犹豫了很久,直到电话挂断,又重新响起,才伸手去接。&esp;&esp;“哈啰,莉娅,”清脆的少年音响起,“最近过得怎么样?”&esp;&esp;她清了清嗓子,不让哭腔出卖自己,才开口说话:“你怎么这个点还没睡?”&esp;&esp;“我在赶作业。”提姆说。&esp;&esp;“我怎么听到了风声?”&esp;&esp;“那是我放的白噪音。”&esp;&esp;“既然在写作业,为什么给我打电话?”&esp;&esp;“我突然想起你。”提姆的声音在电流的嘈杂中有些失真,但传达出的关心却并不作伪,“好久没联系了,所以给你打个电话,正好我的作业也快写完了。你最近还在哥谭吗?”&esp;&esp;莉娅沉默了一会儿,眼泪又控制不住地往下流:“我在布鲁德海文……提姆……我该怎么办?”&esp;&esp;她就这样静静流了半分钟眼泪,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提姆也没有说话,风声中出现棍棒打在人肉上的声音,然后白噪音停止了,耳机对面变得一片安静,又过了一会儿,提姆的声音再次响起:“莉娅,发生了什么?”&esp;&esp;她却突然羞于启齿。&esp;&esp;但提姆也猜到了:“你今天跟踪夜翼被发现了,是不是?”&esp;&esp;她轻轻嗯了一声。&esp;&esp;她和提姆是在跟踪罗宾时认识的。提姆的跟踪技术比她好多了,从来只有提姆发现她,而没有她发现提姆,除了他们认识的那一次。&esp;&esp;那一次,提姆被几个小混混找麻烦,而她顺手救下他,瘦瘦小小的男孩,可能还不满十岁,脖子上挂着大大的相机,衣服被弄脏了,但看着就版型不错,像是有钱人家的少爷。&esp;&esp;他请她吃了夜宵,她把他送回家,之后某一天,她在码头蹲点罗宾,又听到了提姆的声音:“你坐在这里会被发现的。”&esp;&esp;她一惊,发现提姆藏在某个角落,对她挥了挥手。&esp;&esp;“你怎么在这里?”&esp;&esp;“和你做一样的事啊。”提姆理直气壮地说。&esp;&esp;她眼珠都要瞪出来了:“我做什么事?”&esp;&esp;“跟踪蝙蝠侠和罗宾啊。”提姆说,招呼她和他一起躲起来,“安静,他们要来了。”&esp;&esp;就这样,他们形成了革命友谊,互通有无,跟踪效率大大提高,直到罗宾和蝙蝠侠闹翻,在纽约以夜翼身份出道,彻底投身于少年泰坦的活动,而她也追着夜翼脚步,去了纽约。&esp;&esp;她知道提姆还跟踪过二代罗宾,直到家庭发生变故,三代罗宾出现,才终于罢手。提姆长大了,而她没有,不,她开始跟踪夜翼时就已经成年了,她的行为并不出于孩子对偶像的崇拜,而是更黑暗……充满成年人的欲望……无数个夜晚,她念着夜翼的名字自慰,无数个痛苦的时刻,她念着夜翼的名字来鼓励自己。她的世界苍白,他是唯一的色彩,她的世界寂静,他是唯一的声音。夜翼,夜翼,她的生命之光,她的欲望之火,她梦中的爱人,她心软的天神。&esp;&esp;她当然知道,她追逐的只是她心中的幻影,她根本不了解他,她不知道他的真名,不知道他的长相,不知道他眼睛的颜色,但她就是停不下来,也没法停下来。夜翼,初代罗宾,黄金男孩,他象征着她的过去,那个美好又回不去的旧时光,那时她穿着昂贵体面的校服,脚上是漂亮的小皮鞋,和有钱人家的孩子一起上学,是唐人街的骄傲,叶家的金凤凰。她拿着奖学金,在哥谭学院念书,前途光明,未来唾手可及,他们说她会去念大学,会去做医生,就连叶洪福都对她另眼相看,拍着她的肩膀,对企鹅人炫耀:“她和韦恩家的养子是同学。”&esp;&esp;而现在呢?她十一岁离开中国,十七岁离开唐人街,父母去世,和收养她的叔叔阿姨断了联系,和同乡的亲朋好友断了联系,和整个中文社群断了联系,不再和人说中文,不再和人说方言,孤零零一个人,在外面漂泊,如风中浮萍,随波逐流,身边能说得上话的人,竟然只剩一个提姆。他不知道她的过去,她便能放心和他聊天,说她跟踪夜翼,从哥谭跑到纽约,从纽约回到哥谭,又来到布鲁德海文。但他们也不常联系。&esp;&esp;她是在毁掉自己。不然,她过去的这么多年,不就成了笑话?如果她现在回唐人街,不就证明她当年离开唐人街的举动,是大错特错?如果她现在吃药,不就证明她当年抗拒吃药的举动,是大错特错?而且,难道她不知道,她发病的根源,正是不敢面对自己并非金凤凰的本质,不敢面对自己无法逃离唐人街的无能为力吗?如果她吃了药,治好病,回去上学或者嫁人,不就要面对她终将成为一个唐人街普通女人的残酷事实吗?在瞥见了那些衣香鬓影,在背负了那些沉重期待后,她要如何接受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有些聪明却不多的事实呢?她出生于浙南的农村,一家三口带着全族凑出的钱来到美国,想要更好的生活,想要把赚到省下的钱寄回乡里。如果不是她的父母不幸死于小丑之手,而韦恩集团又大发慈悲,给了一笔丰厚的抚恤金,还聪明又富有远见地指定这笔抚恤金只能用于学杂费,她接下来的一生,就会像所有偷渡来的底层华人女孩一样,给华人老板打黑工,或许因为有些聪明,能读个社区大学,做个会计,帮地下钱庄算账,然后被蝙蝠侠倒吊起来,审问账本的下落,又或许嫁一个“老实男人”,生几个孩子,再根据父母或丈夫的要求,把钱存下或汇回中国。父母的尸骨成就她向上走的台阶,而她竟然掉了下来,在她知道真正的美国梦可以是什么样后。在哥谭学院,她看到了世界,看到了未来,看到了自己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没有dei政策,她永远接触不到这些泡沫,这些碎片,不仅因为她来自唐人街,还因为她并没有那么优秀,可以跃出唐人街,即使幸运降临,她也抓不住那个机会。&esp;&esp;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一些固执,一些尊严,而在夜翼面前,她又把那仅剩的尊严抛弃。&esp;&esp;她知道他和蝙蝠女孩暧昧不清,知道他和星火情坚意笃。他和星火分手时,她卑劣地感到高兴,鼓起勇气向他告白,被他狠狠拒绝。他当年送她的围巾,她一直带在身边,舍不得穿,宝贝般地收在箱子里,时不时拿出来看一眼。她把头发染红,染成蝙蝠女孩的红色,染成星火的红色,他看到了,神色复杂地对她说:“你能不能……”&esp;&esp;她等着他的下半句,过了一会儿,他才说:“……不要这样。”&esp;&esp;其实她知道,他想说的是:你能不能自尊自爱?你能不能不要把头发染红?你能不能不要犯贱?但他是个好人,是个高尚的人,温柔,善良,呵护她敏感的心,就算呵斥她,也只会说:“你能不能不要跟踪我了?”&esp;&esp;她也会感到疑惑,明明她连唐人街都不好意思回,连叔叔阿姨、一起长大的朋友都不好意思联系,为什么能这么厚脸皮地、锲而不舍地、被拒绝也不放弃地、卑微下贱地,追着夜翼跑来跑去?后来她才明白,这两件事,其实一体两面,正是因为她追着夜翼跑来跑去,她才不敢回去,正是因为她不敢回去,她才追着夜翼跑来跑去。自卑的反面是自大,自大的反面是自卑。只有自信的人,才会温和,谦逊,宠辱不惊,就像夜翼。&esp;&esp;黄金男孩,笑容像太阳,嘴唇如珊瑚,牙齿似珍珠,那么美,那么好,是草原上盛开的鲜花,是悬崖上屹立不倒的松树,是山顶高洁的白雪,是风中飞旋的希望之种。他的身姿多么优雅,他的动作多么灵活,他是她的王子,她的英雄,她在林间跳跃的知更鸟。只有全身心地爱着他,她才能从现实的痛苦中抽离,她才能忘却生命的烦恼。她愿意把她的一切都献给他,她的血肉,她的灵魂。他是她失去的肋骨,是她破碎的心脏,是她吞下的,卡住嗓子的禁果。&esp;&esp;但归根结底,她爱的也只是那个来自过去的幽魂,那道划过夜空的幻影,她爱的是追逐爱的自己,是那个还能做梦、还能幻想、还能快乐和悲伤的自己。如果她停止爱,她将彻底麻木,如果她不再追逐,她的希望也将彻底死去。&esp;&esp;她不是不愿意吃药,她当然试过,唉,她试过。吃完药,她就什么也感觉不到了,她能睡十四个小时,只有十个小时清醒。她的双手颤抖,拿不起重物。停了药,她就又活了过来,又有力气了,能跑能跳,能哭能笑。有时候,她心情好,就吃一颗药,有一次,她坚持了一周。但药物毕竟是药物,有很强的副作用,她断断续续地睡,断断续续地醒,终于受不了了,把药一扔。但夜翼不放弃,他总说,你要按时吃药,我问过医生了,药物要至少两个月才能起效,副作用要至少两个月才能缓解。他会问她,你吃药了吗?他盯着她吃药,她就把药藏在舌头底下,等他走后吐出来。他把药推进她喉咙,她就抠自己的嗓子眼。最后他投降了,毕竟,他也不能总是看着她。&esp;&esp;唉,夜翼,夜翼。她是他人生的污点,是他鞋子上的泥巴,是一直跟踪他的疯女人,是他狂热的追求者,合该被唾弃,被鄙视,但他仍旧对她很好。他皱着眉头看她,叹气道:“我该拿你怎么办?”她如痴如醉地听着他的声音,看着他漂亮的嘴唇一张一合。他用卡里棍打她,她甘之如饴,他骂她,揪住她的头发,她脸上泛起红晕。“你真是疯了!不可理喻!”上上次,他气急败坏得吼她,“我真是受不了你了!”&esp;&esp;然后是上次,他冷冷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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