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5章第七章吾王·崇拜
得知了少凰长姐的失败婚姻,我很是不明白,政治家虽然大多不得好死,比如商鞅,让秦惠文王给车裂了;就算有没死于非命的,比如张居正,劳猝而死,勉强算正常死亡,但他死后尸骨未寒,万历皇帝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清算,抄家、削尽其宫秩、夺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这还不是最过分的,最过分的是这位中兴了明朝的名臣差一点点就被开棺鞭尸,家属更是或饿死或流放,若非舆论压力太大,万历皇帝扛不住了,不得不中止迫害,估计还能更惨。
这两个典型例子足以说明政治家是什么样的存在,注定不得善终,但他们的功绩却会让他们在史册之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历久弥新。
少凰的长姐,骨子里显然也是个政治家,但是,它做到了政治家的不得善终,却没做到名留青史,历久弥新。否则诺诺给我的资料里也不会那么简约,仿佛那就是一个平庸无奇的王。
我大抵明白为什么去年的时候少凰会揍我了。
没有人能一帆风顺,王朝江山也一样,秦始皇能统一天下,是奋六世之余烈,汉武帝北击匈奴、开拓西域、征服朝鲜、开拓闽越与西南是因为有文景之治攒下的家底,不然他再雄才大略也只能憋着。
少凰能够发动神战还打赢了,要不是杀戮太过,又担了所有因果以至于被天罚,我相信,她会是神族史上的秦皇汉武。但就算不是,她也是一个非常辉煌的王,而那一切的辉煌,有很大因素是因为她的前几任给她留下了足够丰厚的家底让她有了能与诸神族抗衡的第一笔本钱。
文景之治虽然也攒下了家底,但这两位皇帝显然是爱惜羽毛的,除了帝王千篇一律的私生活精彩,别的都做得很好,至少瑕不掩瑜,不过也不难看出这两位人品多好。比如汉景帝,他老子背上生了疮,别人不嫌脏的给他老子吸疮,他老子看到他来了,大概是想试探他,就让他也吸,景帝虽然答应了,但面上却有不情愿之色,他老子见了就没让他吸了。这本来也没什么,疮这种东西,不是谁都有勇气去吸,他老子若不是皇帝,也不会有人豁得出去。但汉景帝却很有意思,登上皇位后便将那个吸疮的人撸了爵位,没收了所有家财,那个人最后沦为乞丐,活活饿死了。
单从这方面就可以看出,比起养望的功力,汉景帝比他老子可差远了。
而少凰长姐,只言片语足以说明她对自己的名声多不在意。
哪个人会与人私通有了子嗣后还让子嗣光明正大的认祖归宗的?而认祖归宗的同时还剥夺了子嗣的继承权,哪个正常人做得出来?
少凰长姐的名声,只怕不怎么好,对于一个声名狼藉的王,史书工笔,要么拼命落井下石,如商纣与隋炀帝,要么春秋笔法,如对待黑历史一般能忽略就忽略。
少凰尊敬她姐,而她又是个凶残的,哪个史官敢不要命的对她姐的名声落井下石?
不能落井下石,那就只能春秋笔法了。
为情人生下子嗣只怕是这位政治家一生中在男女之事上难得的一点温情了。
话说回来,会给蚂蚁筑巢,又能眼都不眨的令一个孕妇灰飞烟灭,没有尸体却是两条命,不是出自嫉妒对方得宠,而是单纯的因为对方挑衅了自己作为君王的尊严。虽然很能理解,这就跟外交差不多,她若是丢人,亦或处理不当,丢的就是整个南明神族的脸,被踩的也是整个南明神族的尊严。换做我是她,也会用那样残酷的方式杀了宠妾,不如此,无法挽回她做为王的脸面,更保不住南明神族的尊严。令我惊叹的是,如此悬殊的表现,少凰她姐,其实你根本就是精分吧。
苍天为证,我这纯粹就是胡思乱想,但不久后却真的被证实,我除了醉醉的也没别的感觉了。
不过,就算是精分,也不妨碍我与高岚崇拜它。
恩,高岚在得知魔修做了什么后就没再粉她了,高岚追星与寻常追星族不同,她不介意偶像的私德有亏,但偶像若是连最起码的良知人性都没有,那就抱歉了,老娘不粉你了。
没有偶像可追的高岚近来很是无聊,得知了有这么一个存在,立时就粉上了,虽然偶像已经灰飞烟灭了,但这不妨碍她追星,一直缠着少凰要多了解偶像的事迹。
少凰被缠得不耐,便讲了一段,关于她姐与天族,也叫神龙族的婚约的事。
婚约刚缔结时,姐妹俩才两万岁,彼时少凰刚被找回来认祖归宗,野性难驯。活脱脱的世家多年前丢了个孩子,多年后终于在农家找回来,虽然是亲族,但受到的教养不同,人群中不免显得另类,甚至会被欺负。
孟凰从不担心少凰被人欺负,少凰野性难驯也意味着一个事:这位主很能打。
能打也没什么,谁的童年没掐过架,一群熊孩子在一起,孩子王往往是最能打的。
孟凰担心的是别的孩子,因为她发现一个事,少凰在看着那些雏鸟时,眸子里隐约流转的光泽似乎是食欲。
怕一不留神就出现同族相食的悲剧,孟凰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小妹身上。
南明神族禁止自相残杀,一旦触犯,其罪当诛,罪不可赦。
同族相食,没出现过,但出现了,犯事的只会更惨,没有最惨,死说不得都是好的,诸神族令人比灰飞烟灭更痛苦的手段多了去。
庆幸的是,南明神族雏鸟少得可怜,因而广大族人都对雏鸟充满爱心,不管是不是自己生的,反正见着雏鸟,每只鸟的第一反应都是投喂。少凰因着流落在外两万年的经历,而她之前是只神孽的事也被孟凰捂得死死的,除了姐妹俩,别的知道的人都已被灭口。因而所有鸟都觉得这孩子性格乖张是因为以前吃了太多的苦,因而对于投喂少凰这一事业更是孜孜不倦,以至于少凰都没能将同族相食这一行为实行,在天性加孟凰的引导下,少凰一日至少一百餐起步,吃的都是最好的竹实、玉髓、灵果......换个正常人被这么投喂,准得撑爆,但古神族,这么投喂最多就吃撑,却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不过,肚子天天都是撑的,少凰便是想在南明猎只鸟来尝尝味道也腾不出肚子。
除了被投喂,少凰每日还要上课,南明神族的每个族人,年满五千岁后都要进入雏宫学习更高深的法术与战斗技巧,尤其是后者,血淋淋的实战训练占了很大的比例。
少凰属于插班生,虽缺课一万五千岁,但想想她那输了就得死的神孽生涯便可知,这位插班生与那些温室里长大的雏鸟差距有多悬殊。
孟凰之所以坚持少凰到雏宫学习,也没指着她能学到更好的战斗技巧,论起身经百战,雏宫的不少先生都不如她,孟凰希望的是少凰能够在一群孩子里知道一个正常的雏鸟应该是什么样的,不指望你做到,但你好歹得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学法术学道我能理解,但学琴棋书画有什么用?”
“陶冶情操啊,等你什么时候看上去跟我一般时就出事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入局做饵的少将军,一见倾心的落难皇子只想死在温柔乡的公子哥,忠诚热烈的小徒弟。关于天下,关于守护,关于忠诚,关于爱常晚风太傅临终前有言,时也丶命也…可是景泽,我不信命。你尽管恨我,但别怪我!闻昭最终问所以,连我也成为了剜掉你血肉的一把刀,对吗?所以,你觉得这天下是我毕生所求,这乘龙位让我高枕无忧,对吗?所以呢?此时,此刻,我该如何?将军教教我!一别经年,你如今这副样子,我不会原谅你!再有一次,你该抱着我一起死。林墨羽普天之下,莫非王法。阿忱犯错,是死是活,都该由皇上定夺,哪怕是一捧白骨,也该由我带回林家!江忱如果有一天,师父没了剑,我就做他的剑,死,我也要站着死!韩立言我有一局,不论生死,只论成败,你可愿与我一起?朝堂之上,山野之下,时也丶命也。命从不配做我们的对手!...
...
主角莫尔,姓氏算彩蛋,阵营混沌中立。外表是个阳光的大男孩。不想被认为是好人,也不想做个坏人,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他住过疯人院,进过纽约首富的大楼,躺过纽约的公园,闯过坏人的基地。他什么没干过?但是莫尔我真的没苦衷。超英们你有!莫尔真的真的没有超英们别说了,你听我们说。超英A你渴望家人。超英B你并不杀好人和无辜之人。超英C你帮过我们。超英们你只要反驳一条,我们就相信你没苦衷。莫实心眼并且都做过尔无话可说。超英们你果然是有苦衷的,你是个好人。莫尔去你丫的好人卡!超反们超英们眼瞎了吧,他像是有苦衷的样子吗?莫尔(附和)就是!超反A上次坑我一批货。超反B合作突然崩了反手搞我。超反C腿都被莫尔(心虚)咳,我是有苦衷的。超反们去你丫的!cp是妮妮,我想到了!食用注意1莫得时间线2不坑3ooc肯定会有,我仍在努力4太细节的咱也不知道,就别考据了,么么啾!...
我现在已经结婚了,也买了自己的房子,但小时候的爱好还是没有丢,所以我半年前斥巨资买了台天文望远镜。我买的这台可以说是业余界最顶级的了,当然括号之一。我也是咬着牙买下的,哎,谁叫咱爱好呢。谁叫咱还有钱呢。你说可气不,哈哈。...
...
我要结婚了。 从来没想到一向做事优柔寡断,任何小事都要思虑再三的我会这么快做出结婚的决定,我想,是因为我遇到了天使的原因吧。 语蕾是在一年前走入我的生活的。当时是一家服装品牌的新品布展示会,我负责展台的设计布置,而语蕾则是众多模特中的一名。从业多年,我见过的专业的业余的各种时装模特也算是不少,然而从没有一个女孩子可以像她一样在见面的第一眼就牢牢抓住我的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