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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叶秋瞅着他,看他好像一副不这样就不走的态势,只得耷拉了脑袋:“要不,还是你一个人去……我留在洞里就好……我不乱走,你早点回来就是了……”往回走了几步站定,再指指对方,指指前面的路,然后指着自己又往洞口移动了几步。
莱曼斯愈发无奈了,望望天上太阳的方位,再拖下去,可能真会来不及回来。一到夜里,丛林里就愈发危险,有些植物会苏醒了出来活动,若碰上了就麻烦了,不想再拖延下去,他直接说了句:“食肉兔。”
林叶秋一激灵,万一悲催得还真又碰到那种吃人的怪物,莱曼斯又不在,那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吗?于是脑袋一垂,尾巴一夹,决定顺从对方的提议,不过公主抱的姿势还是要坚决抵制,退一步选择了让人背着。
“好好抓住我。要走了。”莱曼斯等背上的雌性趴好,双手稳稳拖住胯骨侧的两条大腿,就疾窜了出去。
林叶秋被他惊人的弹跳力和迅猛快速弄得目瞪口呆,一时间只觉得前进速度越来越快,连眼睛都快睁不开,脸色不由微微泛白,把脸紧紧埋在莱曼斯宽阔的背部,手里抓得越发用力,直要抠进他皮肉里,双手更是紧紧箍住他的脖子,丝毫不肯放松。
其实莱曼斯没一开始就说背,也是怕自己奔跑的速度太快,会惊到了弱不禁风的雌性,何况万一背上的人不小心一个脱手没抓稳,就容易出事,而抱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隐患,因为在他的怀里,除非是他自己想,否则绝不可能会让雌性出任何意外。何况一个雌性的重量,对他来说,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等林叶秋微微适应了,眯眼看过去,只见两人在树干与树干之间不断飞跃,真的是在飞跃,就像小说里所讲的轻功一样。
虽然趴在莱曼斯背上,他却还是可以感觉到对方动作的轻盈,好像背着自己不过是背着一片羽毛一样……
林叶秋惊叹的同时,又有点无语,好歹他也是一个六十三公斤的堂堂男子好不好,怎么也不至于给人全无重量的感觉啊!这人,到底是不是人?
他一开始还哆嗦着,双手紧紧搂着莱曼斯的肩脖,肌肉紧绷丝毫不敢放松,既怕自己掉下去,又怕莱曼斯脚下一个没踩稳给摔了下去,后来看一直平安无事,就慢慢习惯了这种飞速,而且察觉到拖抓着自己大腿的宽大手掌,火热而有力,根本不会让自己掉下去。
有了这层认识,他终于不再一味的惧怕了,反而开始感受这份新奇,再过不久,他便开始兴奋了——这简直比坐跑车还刺激带劲!
风声呼呼而过,四周景象往后飞驰,恍惚间竟有穿梭在时光隧道的错觉,他不禁开心地大叫,就差没手舞足蹈。
莱曼斯感染到背上人儿的欢乐,心情也不禁飞扬了起来。
林叶秋只顾着体验飞翔的新鲜感,浑然不觉此刻他们姿势的暧昧。
莱曼斯全身只有腰间围着白色兽毛皮,林叶秋因为难受将衬衫扣子全解开了,虽说还有件背心,可两人还是紧紧相贴着,下身就更不用说了。
林叶秋除了一条白色小内裤就只有叶子做成的绿裙,分开的两条大腿夹在莱曼斯的跨侧,腹部更是紧贴合着对方的腰部,如此亲密的接触,林叶秋却大大咧咧、浑然不觉,反而莱曼斯有点赧然,却很好得隐藏了起来。
飞驰不知多久后,莱曼斯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林叶秋虽然还高兴着,但那股子孩童般的兴奋劲也微微退去了,开始就看到的动物问这问那,莱曼斯一一作答。
“这种叫蟒蛇。”
“蟒蛇。”林叶秋跟着重复发音,发音和中文的蟒蛇差不多,就连形状和现世里的也很相似,有点像小时候看的狮子王里的那条似乎叫卡尔的大蟒蛇,不过这条看上去好像比现世的更加巨型罢了……
“那个你见过的,就是食肉兔。”莱曼斯停了下来,将背上之人轻轻放到地上。
林叶秋下意识就一抖,莱曼斯察觉了,轻拍着他的背,温声安慰:“别怕。没事,他不敢伤你。”
林叶秋点点头,见莱曼斯好像要上前去,连忙拉住了他,极力搜刮着脑海里有限的辞藻,有些期期艾艾地央求:“我们、走!食肉兔、强,会吃人……”你会受伤……
莱曼斯安抚地拍拍抓着自己胳膊的手背:“没关系的,等我给你猎来,这种肉是所有动物里最适合雌性吃的。你在这里等会,别走动。”
可惜林叶秋听不懂多少,更不知道在对方眼里,他早就是一个雌性,只看出对方似乎执意要过去。
在林叶秋正兀自皱着眉头犹豫着是否该强行把人拉走时,莱曼斯却已经轻轻脱出了他的手掌,眨眼之间身形已经移到了那半人高的兔子面前。
林叶秋着急地直暗暗骂:怎么这么笨,对付这种比自己强大的家伙,就不能正面出击呀,要背后偷袭才有成功的几率啊!你怎么还那么干脆得把自己暴露在——
然而,没等他教育完,立马傻眼了。
看着提着兔子尸体完好无缺走回来的人,林叶秋瞪圆了眼睛。
他这都还没看清楚事情经过如何……
“晚饭有着落了。我们走。”莱曼斯看着不知为何呈现灵魂出窍状的雌性,有些担心起来,“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见他一直瞪着自己手里的兔子,被利爪开膛破肚的模样,突然恍悟,原来是怕血腥啊!心里叹息着果然雌性就是娇弱,嘴里还是温言宽慰,“没事没事,你等等啊!”说着就侧身随手扯了几张大叶子,把流血的部分遮了,回头看向林叶秋,“喏!没了!别怕啊!没事了!”
林叶秋没怎么注意莱曼斯的行为,所以也没领会那一连串举动的含义,依然处在巨型食肉兔轻轻松松被结果掉的震惊中。而且这人还毫发无伤,甚至干净得连血迹灰尘都没沾到!全身上下没有一丝搏斗的痕迹……
也许,是他把这个男人,想得太弱了……
也是,能将他从狼群下救出来,又具有那般惊人的跳跃力与速度,怎么可能不强大?
如果这人想,是不是只需稍微动动两根手指头,就可以轻易把他捏死了……
“拎也球?”
林叶秋一抬首,望着一脸担忧地看着自己的男人,微微一笑:“嗯?可以回去了?”
莱曼斯又仔细观察了会,确定他真的没事,这才微微放心,左手提着兔子两人一起往回走,还沿路指给他看医治各种病症的草药,外伤的,止血的,止泻的,止疼的等等。
林叶秋一边用心记着,一边暗暗观察着他,现在的样子,温和无害,就好像邻家哥哥耐心地教导着弟弟知识,完全想象不到这个人就在不久前,以这般云淡风轻的神态,在那个巨型兔子的胸腹部,留下那般残忍恐怖的的伤口!
从小受着文明教育的他,二十三年来的生命里,连只鸡都没宰过的人,亲眼看见这幕,难免还是有点冲击。虽然电视里有时也有血腥场景,但那是因为知道假的,所以根本没感觉,和身临其境的切身经历,那种感觉是全然不同的。
可同时,林叶秋却也明白,这里是弱肉强食的世界,自己原先的那套原则,已经不适用。这个男人虽然猎杀那兔子的时候干净利落,毫不手软,但这只是生存而已。
相处时间虽然不长,但林叶秋就是能肯定——这个男人,不是那种噬血滥杀之辈。
这就够了。
而且若非有他,自己不是早成了某野兽的腹中餐或者黄兮兮的一坨么,估计也会饿死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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