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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纽斯(第2页)

于是哈迪斯沉默了。

事实上,不管在神灵还是在人类之间,冥府都很不受欢迎。

没有人会喜欢长不出作物的、贫瘠又苦寒的恶土,更没有人会喜欢一去不复返的死亡。

什么威严、什么神秘、什么高高在上不容冒犯,实则都是后人强加上去的。

在一切传说最开始的地方,冥府只是被一切生灵所厌恶、排斥和远离的,苦寒险恶之地。4

哈迪斯在过去的千万年间,从未觉得与黑暗和死亡为伍,有什么不好。

或者说,他一开始来到这里时,也不习惯。

但既然天空已经归属宙斯,海洋归属波塞冬,他运气不好,分到的是冥府,从此也就只能扎根在这里了,再无处可去。

哈迪斯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与幽暗相伴,可直至这一刻,他忽然自惭形秽,无所遁形:

假使他所治的不是冥府,假使他的权能在地表之上……那么,在赫斯珀询问名字的时候,他是不是就可以引以为荣地自报家门了?

可他所构想的一切并非现实,且永远无法实现。

于是到头来,哈迪斯只能避重就轻地回答:

“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睁开眼睛后,就已经在这里了。”

赫斯珀垂下眼睛望向哈迪斯,手指在他顺滑的乌发中收紧,声音温柔轻缓,像是循循善诱,又像在步步紧逼:

“是么?”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

哈迪斯心想,你虽然不认得我,可我知道你,黄昏女神赫斯珀里得斯。

——她不为众神所喜,也不享受人类的供奉与赞美。

——她的想法稀奇古怪,经常胡言乱语,像个疯子一样,又性格孤僻,从不与外人来往。

——她不愿住在冥界,也不愿前往冰雪覆盖的奥林匹斯山,只在人迹罕至的孤岛,专心看守和种植金苹果。

以上,都是他在见到赫斯珀之前,通过道听途说,从旁人那里得来的印象。

直至方才睁开眼睛,看到她的第一秒,所有的流言蜚语,便如冬日初雪乍遇烈阳那般,飞速而无声地化开了。

既不能提及冥府,也不能说出自己被大众熟知的姓名,但更不能说谎。

在这左右为难的境况下,哈迪斯只得报上他更不为人知的另一个名字:

“……你可以称呼我为‘埃多纽斯’。”5

赫斯珀原本低垂的睫毛忽然颤动了一下,好像听到了、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似的。

然而在她对这个名字做出回应之前,拉冬饱含自豪之情的话语,先一步打破了两人之间奇妙的氛围:

“我知道!赫斯珀刚刚说过,纽斯是新闻!”

赫斯珀笑着把剩的那半金苹果向拉冬投掷了过去:

“好记性,我也这么想呢,奖励你的。”

拉冬一个大鲤子鱼摆尾跃起,“嗷呜”一口,在空中稳准狠接住了半个苹果,随即转体自转360°平安落地!难度分满分,连贯性满分,艺术分忽略不计!

它在这里吭哧吭哧啃苹果啃得不亦乐乎,而那边,自称“埃多纽斯”的冥王哈迪斯,也听到赫斯珀含笑呼唤他的别名:

“埃多纽斯。”

“来吧,我见你窘迫,心生怜爱,便请你移步,居住在我的神殿。”

哈迪斯握着她的手站起,可与此同时,一个他很熟悉,而赫斯珀也绝对不陌生的声音,便在两人身后响起了:

“赫斯珀,你在这里,真叫我好找。”

在听见这个声音的第一时间,哈迪斯便盖住了自己的脸。

而下一秒,脚穿有翼凉鞋,手持双蛇杖的少年便从空中轻盈落下。

这便是宙斯的信使,奥林匹斯山上最迅捷的传信者,行路者、医生、小偷和商人的保护神,赫尔墨斯。

说得再通俗一点,就是在宙斯外出偷情时,负责给他通风报信,让他免得被赫拉抓到的放风人。

不得不说,能混到这个份儿上,还千百年如一日把这种尴尬工作做得妥当的人,都挺有眼色的。

就好像在过去无数次的通风报信中,赫尔墨斯都无视了宙斯赤身裸体、慌不择路、满地乱窜的丑态那样;眼下,他亦像是没看见赫斯珀怀中的蒙面少年般,只对赫斯珀笑吟吟道:

“天后赫拉要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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