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是与一颗恒星一同消失的。”
第143章失去了壳子的乌龟
“那时他是有时间撤退的。”
阿什利又喝了一口水,杯子里的液体已经见底,但这场对话还没结束。
“没虫知道他在那颗被异族侵占的恒星中发现了什么。”
“他就这么断掉了一切联系,驾驶着自己的机甲‘白日’突然返回那颗星球,而在同一时刻,他用自己的权限启动了灭星武器‘炃’,0.15秒后,‘炃’发出的光束穿透了那颗星球,将它击得粉碎。”
“当时的第一军团派出了所有的军雌在残存的星体残骸中寻找赫利俄斯,不止是第一军团,那时驻守前线的所有军团都派出了大部分的军雌,但你我都知道。”
“灭星武器的研发摧毁的不是星球,而是星球上所有的生命体。”
“我们只找到了‘白日’的遗骸。”
“……”
帕特恩听完沉默一会儿,道出了关键的地方:“正因如此,赫利俄斯上将才更有可能活着。”
“赫利俄斯上将的异能是什么?”他又问。
阿什利抬头,指了指头顶的灯光:“光,光就是赫利俄斯返祖出的异能。”
“不是作用于自我的异能,而是控制某一种自然的物质,将它们凝聚为手中最锋利的利刃,而且没有什么比光更快。”
阿什利把目光落回帕特恩身上,他今天说了太多话,兴致难得高昂起来:“帕特恩,其实我很好奇,如果赫利俄斯还活着,你和他,谁更强?”
“你的异能到底到了哪种阶段?你的幻觉能施展多久?范围又是多少?极限又在哪里?”
“赫利俄斯曾经说过,只有到达S级之上的虫,才能触摸到虫族的顶点。”
“他触摸到了那条线,但却没有能力突破它,只能把希望寄予给后来的虫。”
“帕特恩,你做到了吗?”
帕特恩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好笑,是什么给了他自己会告诉他底牌的错觉?
他歪头挑了下眉:“你猜?”
阿什利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地摇头:“抱歉,是我冒犯了。”
他又给自己倒了半杯水,继续道:“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得到你想要的,但我能告诉你的只有这些。”
随后他那双深邃的眼睛又一次望向了过去,冰冷的机械音也带着一丝缥缈的意味:“知道吗,帕特恩?在三年前,我以为你会变成下一个赫利俄斯。”
“在纳贝尔从第二军团上将的位置调到第一军团后,赫利俄斯的存在便变成了久远的过去。”
“这就是出头的代价,帕特恩。”
“你是在和我解释三年前的事?”帕特恩听出来了他的意思,一直挂在嘴角若有似无的笑意收拢,声音和眼睛都冷得像冰:“对于处在同一线的战友,我们把背后交付给你们,而你们所做的就只是明哲保身?!”
“……”
阿什利闭上眼,比之前更加艰难地说出这句话:“明哲保身从来没有错,帕特恩。”
“唯一错误的,只是我们各自都有更加珍重的东西。”
“第三军团视荣耀高于生命,而我,视生命高于荣耀。”
他睁开眼,起身对帕特恩庄重地弯腰:“帕特恩,我承接你与第三军团的仇恨与指责,但请不要把这份仇恨带给第四军团的军雌,卑劣的虫从来只有我一个,。”
帕特恩沉默着没有说话,阿什利也没有直起身子。
从三年前帕特恩活着从战场回来时起,他就知道会有这一天。
“阿什利上将,”帕特恩的语气平静地如同万里之下的深海:“你有为三年前没有支援第三军团后悔过吗?”
“……没有。”
阿什利坦诚地说出这两个字:“我想格里菲兹也是一样。”
“是啊,他也一样。”
帕特恩近乎悲悯地叹息:“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第四、第五军团一直都是被牺牲的那个。”
“第五军团驻扎最前线,等第五军团的防线破了,下一个就是你们第四军团。”
“由最精锐的支援最弱的,说的倒是好听,第一军团什么时候来得及时过?”
帕特恩笑得讽刺,说出的话更是尖锐,像一柄利剑般戳破阿什利的保护罩。
“就算是这一次,你们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吧。”
“为什么不让最精锐的军团驻扎在最前线?为什么偏偏是九大军团里最弱的第五军团作第一防线?”
阿什利仍旧保持着那个姿势,似乎对帕特恩的话置若罔闻。
帕特恩也不管他有没有听,只管继续输出:“赫利俄斯上将在的时候,他带着第一军团站在了最前线,像太阳一样照耀着你们,把你们都牢牢守在身后。”
“而等他消失了,你们就这么缩回了乌龟壳里……哦不,是我说错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