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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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1页)

他都忍了。老和尚说过,能屈能伸才是本事。他在心里把这句话翻来覆去地嚼,嚼得没滋没味。有一回他帮陈胖子送信,送到城西的一处宅子。回来的路上被人堵了,三个打手把他堵进小巷。“陈爷说你最近不太老实,”领头的打手一边卷袖子一边说,“让我们教教你规矩。”不老实?他哪里不老实了?保护费他交了,跑腿他跑了,连夜壶都帮着倒过。打手抡起一拳砸在裴翎脸上,后半句话连同嘴里的血一起咽了回去。他们打得不重,没伤筋动骨,但专往脸上招呼。打完了,领头的蹲下来,捏着他下巴,左右看了看。“陈爷说你长得太俊,”那打手笑了笑,“让我们帮着揍丑点。”揍完了人走了。裴翎躺在巷子里,仰面朝天,头顶那一线天光正巧落在他身上。脸上火辣辣的疼,嘴里全是血腥味。他想动一动,但浑身没力气。不老实。长得太俊。看着不顺眼。这算什么狗屁理由?他躺了很久,久到天光从头顶移开,巷子里彻底暗下来。然后他慢慢爬起来,扶着墙,一步一步往回走。走到住处,裴翎没点灯,就着黑摸到床边,躺下来。他没有哪里做错。他已经够听话,够老实了。保护费交了,狗叫了。能忍的都忍了,能让的都让了。但还是挨了打。陈胖子就是想打他。想让他知道谁是爷,一遍遍提醒他,他就是一条狗。狗再乖,主人想打也照样打。裴翎又想起桑槿,想起她转身离开时,日头在她背后晃了晃,仿佛连太阳也知道躲着她走。说白了,江湖就是这样,弱肉强食,打得过就逍遥自在,打不过就认输认罚,没什么道理可讲。老和尚教会他骗人,骗人确实能活下去,但活得像条狗。裴翎不想再活得像条狗了。那就只剩一条路。杀人。杀陈胖子。杀马六。杀所有打过他、羞辱过他的人。可惜我是人一共三十六支孔雀翎。白天裴翎还是那副样子,跑腿、陪笑、挨打不还手。陈胖子的人打他,他就躺着挨,打完了爬起来,弯着腰道谢。“谢爷们教训。”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笑得比从前更乖,更驯服,像一条彻底认了命的狗。陈胖子很满意。“这小子上道,”他跟手下的人说,“打一顿就老实了。”没人知道裴翎每天晚上在做什么。他在黑市最深处找了间四面漏风的破屋,夜里不点灯,就着月光磨孔雀翎。铁匠打出来的翎羽还是毛坯,要用磨刀石一点一点磨出锋刃,再用细砂打磨,直到寒光凛凛,吹毛断发。他磨得很慢,每一根都要磨上好几个晚上。磨完一根就藏在床板底下,和攒下的铜板放在一起。三十六根。够了。动手那天是个寻常的日子。裴翎照例去陈胖子的赌档跑腿,照例挨了几个巴掌,照例弯着腰赔笑。黄昏时分他办完事,没回住处,往城西走去。马六住在城西。那个让他学狗叫、揍他揍得最狠的人,裴翎早就摸清了他的住处,摸清了他每天什么时候回家,摸清了他身边有几个人。他在巷子口等着。天色暗下来,马六醉醺醺地从赌档出来,被两个喽啰搀扶着往回走,走到巷口时,裴翎从阴影里缓缓现身。“马六哥。”他笑着招呼,姿态和平时一样卑微,“陈爷让我给您带句话。”马六停下脚步,皱着眉看他,一张口喷出好大一股酒气:“什么话?”裴翎走近了几步,脸上还挂着讨好的笑,任由那酒气扑在他脸上。“你就要死了。”话没说完,裴翎衣袖一扬,两道寒光快如闪电,两个喽啰连刀都没拔出来,喉咙上就各插了一根孔雀翎,闷哼一声倒在地上。马六反应快些,侧身躲过了第一击,拔刀就砍。裴翎往后退了一步,指尖又是一弹。孔雀翎没入马六的右肩,刀脱了手,马六惨叫一声,踉跄后退,瞪着眼睛,不可置信地看他。“怎么,”裴翎笑得灿烂,“马六哥不认识我了?”“你,你疯了?”马六的声音在发抖,“你动我,陈爷不会放过你……”“陈爷,哦…陈爷。”裴翎赞同地点点头,“您提醒我了,我一会儿就去找他。”他抬起手,指尖夹着一根孔雀翎,慢慢走近。“马六哥,”他蹲下身,平视着对方的眼睛,“你让我学狗叫,我学了,你让我摇尾巴,我也摇了。”马六抖如筛糠,鲜血从他伤口里争先恐后地涌出来:“我那是奉命行事!”“我知道,所以我不怪你。”他抬起手,孔雀翎直直插进马六的喉咙,马六当场气绝。“我只是要杀你。”陈胖子得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晚了,马六死了,马六手下那几个看场子的也死了,一个活口都没留。他想跑,没跑掉。裴翎堵在门口,身上溅了星星点点的血迹,脸上还带着笑。“陈爷,”他说,“您这是要去哪儿?”陈胖子瘫在地上,腿软得站不起来,一身肥肉剧烈地抖动着,眼前这个少年明明还是那副面孔,可那双眼里只有深不见底,寂静的恶意。“裴郎君……”他的声音在发抖,“有话好说,有话好说,以前是我不对,我赔你银子,赔多少都行!”裴翎面无表情,陈胖子见了,又改口:“不要钱?那,女人要不要?女人有的是!我还能给你别的!给你别的……”裴翎无奈地长叹一声,仿佛是个看到学生写错字的教书先生,语气温和:“陈爷,您还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陈胖子哆嗦着摇头。“您让我学狗叫,”裴翎的声音很轻,冰寒无比。陈胖子脸色惨白。“那是闹着玩的啊!”“闹着玩的。”裴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指尖夹着一根细长的孔雀翎,在陈胖子的颈上温柔地游走,“我那时候也觉得是闹着玩的,学两声狗叫嘛,又不掉块肉。”“对对对!这点小事,犯不上,犯不上…”陈胖子拼命点头,笑得比哭还难看。“但我后来又仔细地想了一想,您是陈爷,兴元府有头有脸的人物,会闲得拿我这个无名小卒找乐子?”“你让我学狗叫,”裴翎一字一句,“是想让我知道自己是条狗,想让我记住这件事,一辈子都记住,一辈子,都做你的狗。”“可惜我是人,不是狗。”话音未落,裴翎猛地发力,孔雀翎瞬间没入半寸,带出一串细碎的血珠,陈胖子的眼睛瞪得滚圆,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不动了。血从尸体底下洇出来,慢慢淌开,漫过他的鞋尖。那天,他也是跪在这里,弯着腰,低着头,四肢伏地,“汪汪”地叫。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又好像就是昨天。十一年后,兴元府,同一条街。裴云逸坐在路边的小酒馆里。黑市的人嘴紧得很,不是拿钱就能撬开的,他在这里什么都没打听到,整日也就待在酒馆里消磨时光。酒喝完了,裴云逸正要起身离开,邻桌的几个混混忽然哄笑起来。“你们知道孔雀明王不?”一个尖嘴猴腮的混混喝得醉醺醺的,声音大得整个酒馆都能听见,“当年他还没出名的时候,在兴元府混过,跟着陈胖子的,可听话了,让他学狗叫他就学,让他摇尾巴他就摇,别提多带劲了。”旁边几个人笑得更大声。“真的假的?那可是孔雀明王啊!”“我骗你干什么?我亲眼见的!”那混混拍着桌子,唾沫横飞。周围人还是不信,混混不耐烦地摆摆手,端着酒碗站起来,指着面前一块空地,比比画画:“他跪在地上,‘汪汪汪’地叫,那声儿我到现在都记得。”说得正兴起,混混手里的酒碗“砰”地碎了。碎片和酒水翻倒一地。一个金发碧眼的年轻人站了起来:“你说什么?”他的声音很轻,但酒馆里忽然静了。混混被他的眼神盯着,酒醒了一半,嘴硬道:“我说的都是真的,当年……”他没能说完。只见一道寒光闪过,那混混的声音就断在了喉咙里,他瞪着眼睛,捂着脖子,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不动了。酒馆里一片死寂。其他几个混混吓得脸色惨白,连滚带爬地往外逃。裴云逸站在原地,低头看着地上的尸体。血从尸体底下洇出来,慢慢淌开,漫过他的鞋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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