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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这里葬着的人有几个是奶奶生前的好友,一起在这里也算是有个伴,搬到新的地方难免会孤单,所以就打消了念头。“她喜欢热闹,老人嘛,”南淮牵着崇秋的手,脚步轻快,“如果要让她自己选择,她肯定更喜欢和熟悉的朋友待在一起。”而且这里距离他们的家很近,南淮刚去唐明乾那里的前两年,一有时间就会来看她。带点两个人都爱吃的零食,或者折一株桂花,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或者大半天,直到太阳落山,墓园关门的时候,巡逻的人将他“轰出去”。墓园保安开始很不客气,觉得他这样一个小孩成天跑到这种地方纯粹是胡闹,问他要家长的电话,不然就要报警找监护人。后来得知原委,了解到这座坟墓里埋葬的人是他唯一的亲人,态度就发生了改变,无声默许了他长时间待在这里的行为,还时不时会“不经意间”巡逻到他身旁,投喂他一点糖果或者其他零食。礼尚往来,南淮也会把原本买给奶奶的点心分他们一部分。南淮踏上一级石板台阶,手伸到伞外接雨丝,冰冰凉凉,举起右手的桂花糖藕晃了晃,“她喜欢吃这个,甜但是不腻,我说等我长大了买给她吃,她就问,‘为什么不是做给我吃呢?’我当时没说话,后来有机会,趁她不在家,准备偷偷做一道菜给她一个惊喜。”他顿了一下,崇秋追问:“然后呢?”南淮不失礼貌地笑了一下,“然后差点把厨房烧了。”“后来她就再也不提这件事情了,我还要给她做饭,她就说有这份心就可以了,奶奶可以自己做。”崇秋忍俊不禁道:“怕你再烧一个厨房?”南淮叹了口气,“她说是怕我累到了,我信了。后来我想了想,应该确实是怕我烧了她的厨房。”现在不是桂花的花期,南淮本不打算买花,但路过花店,崇秋还是想买一束,代表自己的心意,便请南淮做主挑了一束,以白菊花为主,几枝白梅点缀其间,据南淮说,梅花是老人第二喜欢的花。“她是语文老师,‘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我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就会背这首诗了。”南淮拨弄着那几枝梅花,“本来我们在花园靠近墙角的位置种了一株梅花,但还没等开花,就下了一场很大的雨,然后没了。她说没关系,等明年春天我们再种。”两人不知不觉已经走到墓前,南淮蹲下来,拂去墓碑遗像上的灰尘,“第二年春天,她出现在了这里。”崇秋心脏猝不及防疼了一下。南淮抬手打招呼,语调上扬,“奶奶,我回来啦。”崇秋缓慢呼出一口气,垂眸为他拦住飘散的雨丝。“好像跟上次隔的时间长了点,工作上稍微有点忙,不要怪我嘛。”南淮双手合十,像是在讨饶。随后,他将带来的点心和糖藕一一打开,在墓前摆成一排,“你看,我给你带了点好吃的。”他一边摆一边说话,语气平淡,像是在聊家常,“奶奶,前两天有人告诉我一件事,关于我的生母。”“她叫谢华年。不过在我出生没多久的时候就去世了。我得到了一张她的照片,去她墓前看望了她。有人说,我们长得很像。”说到这个“有人”,他回头看了崇秋一眼。后者勾起唇,还他一个笑。南淮便又转回去,继续说。崇秋的目光移向墓碑,深色花岗岩上刻着“祖母连昭云之墓”几个大字,旁边一排小字,写着南淮的名字。老人的遗像嵌在墓碑上方,笑容和煦,眉眼舒展,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上去是个很和蔼的老人,还带着一丝书卷气。粗看和南淮并不是很像,但细看五官和气质,却又有着若有若无的相似感。血缘和陪伴当真是很奇妙的东西,前者会让多年不曾见面的在即使没有根据的情况下也能察觉到对方的与众不同,而后者,让原本毫无关系的两个人从一分一秒的陪伴中,日常普通的生活中,不自觉学到对方的一些小习惯,逐渐的,越来越像。他把伞往前举了举,避免南淮被雨水打湿,自己则沉默地站在后方,宛如一尊会移动的雕像。直到南淮摆好东西,回头朝他伸出手。崇秋下意识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南淮微挑起眉,从善如流地握了一下他的手,接着道:“你好崇先生,花给我一下。”崇秋这才反应过来,轻咳一声,放开他的手,把花递给他。南淮接过花,从里面抽出一枝开得最好的梅花,笑着朝崇秋勾了勾手,“来。”崇秋依言走过去,在他身旁蹲下,“怎么了?”然后,就见南淮举起那束花,对着墓碑说:“奶奶,这束花是他买给你的。你想知道他是谁吗?”他把花束轻轻放在墓碑旁,没等做出下一步动作,明白了他想做什么的崇秋就抢先一步抓住了他的手。南淮笑了一下,抬起两人交握的手,说:“介绍一下,他叫崇秋,是我的男朋友,也就是——”他顿了顿,“——我喜欢的人。”崇秋心空了一拍。照片里的老人沉默地微笑着,望向两人的目光缱绻温柔,仿佛跨越了静止的时光,正注视着两人。“奶奶,我记得您说过,人生而孤独,就像天上的星星。每颗星星诞生时都是独立的个体,沿着自己的轨道不停运转,从出现到湮灭都是如此,这没什么不好,所以没有必要害怕孤独,而且,还要学着适应它。”“我觉得我做得还不错。”南淮感到崇秋握着自己的手在不断收紧,安抚性地拍了拍他的手背。“您还说过,偶尔,有些时候,有的星星会在外力或内力的作用下偏离自己的轨道,向另一颗星星靠近,和它一起旋转,发光,周而复始,陪伴彼此。这也是时常会发生的事。”所以不要排斥,不要觉得是错误的,宇宙自然有它运行的道理,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和星星一样,悦纳自己,并且,接受他。雨已经停了,南淮将那支梅花插进墓碑旁的土地中,崇秋收起伞,两人并肩而立,十指相扣。崇秋一时间有许多话想说,可临到开口,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他握紧南淮的手,从两人相贴的肌肤汲取了一丝力量,深深鞠了一躬,先正式再次自报家门:“您好,我是崇秋。”随后言简意赅道:“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阿淮,我们以后也会经常回来看您。”他站直身体,转头,南淮眉峰微挑,问:“接下来去哪?”崇秋:“回家?”南淮:“好啊,回家。”冬天桉市气温很低,他们回来以后又接连下了好几场雪,室内外温差过大,南淮于是猝不及防病倒了。他自己是没有感觉的。前一天晚上还兴冲冲地拉着崇秋跑到花园里堆雪人,迎着鹅毛大雪,两人先把从老宅移植过来的紫藤搬进温室,然后带上工具,在花园里忙活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堆出了一个勉强算得上初具人形的“雪人”。原本到这里还算正常,因为出门前崇秋强行给南淮加了一件羽绒服,加上堆雪人也算是一种运动,理论上不会太冷。但问题也就出现在了这里。南淮在将捡来的树枝给雪人充当手臂,又从厨房拿来一根胡萝卜当作鼻子,两颗蓝莓作为眼睛,辣椒作为嘴巴,甚至从崇秋的衣柜里拿了顶礼帽之后,端详一番,觉得还是少了点什么——后来崇秋屡次复盘,暗暗提醒自己不要再发生这项失误——直到他无意间摸到自己的围巾。崇秋一个晃神的功夫,他就将围巾取了下来,给雪人戴了上去,后退两步,对着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了点头。一股北风恰好在这时袭来,裹挟着漫天飞舞的雪花,南淮猝不及防咳嗽几声,没当回事。崇秋也放松了警惕。但是没想到,世事弄人。南淮体质好,从前也很少生病,所以对病痛的感知力很弱。简而言之,他在生病的最初是意识不到自己生病了的。第二天早上崇秋因为公司有事提早起床离开,到南淮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比平时晚了许多。他并没有往生病的方向去想,只是觉得身体有些乏力,四肢酸软,反应也有些迟钝。踩着懒散的步子下楼,来到客厅,他看到落地窗外雪还在下,又转了个方向,看了眼昨晚堆的雪人,看到它还完好无损地待在原地,才放心地到厨房寻觅食物。没什么食欲,南淮最后捧着一碗泡好的麦片回到客厅,窝进崇秋刚买的白色长毛懒人沙发里,打开电视,没一会儿觉得冷,又抽了条毯子给自己盖上。等崇秋到家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浅驼色羊绒毯和沙发形成一个半密闭的空间,南淮就处于这个空间中,脸色苍白,无知无觉地回头朝他露出微笑,“回来啦。”“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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