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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吗?他八岁那年就被我爸带回来了,我爸说过,这是他送给我的礼物,是属于我一个人的。”随着林栖的脸色一寸寸惨白下来,梁雁才转过身,和江昼对视,语气轻快:“他今年二十八岁,的确是个很好的礼物,陪了我二十年。你说我把他囚禁在这里,你怎么不问问,他家在哪里?在我身边待了二十年,我在的地方,就是他的家。”一连串的反问让江昼哑口无言,他本来就不擅长辩论,求助般把视线投向了林栖。徒劳。林栖浑身发抖,脸上没有半点血色——梁雁的话让他回忆起这二十年的经历。没错,从他来到梁家的那一刻开始,就有一份合同清清楚楚地写着,他和梁家存在利益关系。他是梁雁父亲找来的伴读,目的是监视梁雁。名义上是伴读,说难听点,就是一条狗。少时梁雁对他太好,让他迷失了方向,混淆了定位。他抓紧了梁雁的衣袖,哀求般看向江昼,“你走吧,我没事的,你别担心,他,他没有囚禁我,你快走吧。”起码别再拖累别人了。没有人能抓住梁雁的把柄,一个永远戴着面具,真心难辨,演技绝佳的演员,谁能抓住他的把柄?哪怕走到了法院面前,面对威严的法官,梁雁依然可以保持着云淡风轻的模样,谈笑风生之间,等待他的宣判,定然是——无罪!丢丢江昼自然不肯走,冷着脸立在原地。小狗看不懂人类之间的剑拔弩张,没有人搭理它,它摇着尾巴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忽然翘起腿,在价值百万的地毯上尿尿。梁雁的表情可以用姹紫嫣红来形容,他咬紧牙关,眼里闪过不耐,“滚出去。”林栖抖了一下,连忙抱起小狗,从屋内跑出去了。眼看他逃走,梁雁紧锁的眉头并没有舒展开,烦躁地“啧”了一声,大步朝楼下走去,吩咐着佣人:“把卧室的地毯撤掉,重新换一张。”“还有那条狗,别让它出现在我视线内。”佣人们忙不迭地点头,飞快地涌上来,很快便把那张厚重的羊毛地毯给收走了。主角都已离场,江昼再待下去就没意思了,林栖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他找不到人,只好选择离开。跟着下楼,远远地梁雁站在庭院里,冬雪落在他肩头。修长的手指间夹了一根烟,骨感分明,白色烟雾在冬季的冷空气里缓缓上升。最近梁雁接的广告是个奢侈品广告,他为这个广告留了发,帅气的微卷狼尾,发尾垂到了颈后,平添了一份混血感。江昼从他身边擦过去,“梁雁,别后悔。”梁雁依然懒散,他的嗓音一直都很好听,像是万物生长般自由而温柔,平日里总没个正经,张扬肆意,不像现在,尼古丁使他的嗓音沉下去几分,轻声笑道:“有什么好后悔的。”“我会把他带走,不管用什么手段。”江昼没看他,语气决裂,“还有,从今天开始,我没你这个兄弟。”雪越下越大。梁雁吐出一口烟雾,“好,拭目以待。”他无所谓地笑起来,“原来你把我当兄弟?小公主,你真是高攀了。”“……你真的不懂吗?”梁雁凤眼上挑,“我都懂啊,他爱我,你把我当朋友,你害怕我走错路,我都明白。”“那你为什么还要这样做!”江昼猛地回过身,再一次抓住梁雁的衣领,仰起头和他对视,“你明明什么都知道,你为什么还要这样做!”梁雁吐出一口烟雾,他知道江昼讨厌烟,在对方厌烦的眼神里,他低下头,“因为,我纯坏啊!”江昼不可思议地瞪大眼。梁雁又笑了,他轻轻地拍掉江昼的手,“说白了,你是穷人,和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圈子里的。收起你那点可怜的自尊心,不是你对我好,我就一定要接受。至于林栖,他喜欢我,难道我就一定要喜欢他吗?”“是,你可以不喜欢他,可你为什么要折磨他!不喜欢他,为什么要把他关在这里!”梁雁并不生气,慢条斯理,“因为有意思,你不觉得看一个人发疯很好玩吗?”“你真是有病!”梁雁挑起眉,憋着笑,“我就是纯坏,如何?”江昼拳头攥紧了又松开,最终什么也没说,径直走向庭院外。目送他离开,梁雁熄灭了烟,在院子里吹了会儿风,重新回到别墅。他没看到林栖,随口问:“林栖跑哪里去了?”佣人恭恭敬敬地答:“往后花园跑了,张嫂跟过去了,不会出事。”“盯紧点,别让他跟不三不四的人接触。”梁雁不知想到什么,没着急去后花园寻找林栖,而是先回了一趟卧室。林栖赤脚踩在雪地里,现在是冬天,院子里的花草都一片枯败之象。他冷得打了个哆嗦,抱着小狗,躲在屋檐下。张嫂紧紧跟在他身后,“回去吧,乖乖,快回去吧。”“……梁雁在家里。”林栖抱着小狗,沿着墙壁缓缓蹲下,“他不想见到我。”“怎么会呢?”张嫂心疼死他了,“少爷怎么会不想见你呢?你们两个之前形影不离的,每次他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来找你,好了好了,别生气了,快回去,这么冷的天……”“我想养狗。”林栖哽咽着说:“他不会同意的。”“会的会的,一会儿我去劝劝他,哎呦小栖,你这样不行哦!”张嫂这辈子没有孩子,她一直在梁家干活,一干就到老。林栖是她看着长大的,在她心里,这就是她的孩子。她面容已经有些苍老了,皱纹里藏着故事,紧紧挨着林栖坐下,温暖的手心覆盖在林栖的手背上,“他还是要给我这个老东西一个面子的,不就是想要狗吗?一会儿我就去骂他。”林栖莫名其妙想起他妈妈,小声说:“我妈也不准我养狗。”“现在张嫂准你养了。”“刚刚它还在卧室里尿尿,梁雁气死了,把地毯都扔了。”“嚯!小狗嘛,不就是这样嘛!他小时候没尿过裤子?”张嫂一脸鄙夷。林栖想笑,可脸部肌肉太过僵硬他笑不出来,只是抱紧小狗不松手。小狗舔他脸。很痒。林栖总算笑了,捂住小狗的嘴,“不行哦!”一抹阴影覆盖住他,梁雁不知何时找过来,缓缓蹲下身,和他平视。林栖脸上的笑意消失,垂下眼眸。张嫂赶忙打圆场,“少爷,你看这狗其实也挺乖的,小栖一个人挺孤独的,要不然……就让他养吧?”梁雁瞳仁清亮,弯下腰,手指扶上林栖冰凉的脚踝,无奈道:“我又没说不让他养。”“真的?”林栖眼睛亮了一下。“嗯。可以养,只是不能带到二楼里,只能在楼下,能做到吗?”“可以!”林栖声音难掩喜悦,这是他三年以来,第一次真情实意地笑出来。梁雁默了片刻,拿出一双棉鞋给他穿上,“跟你说过很多次,不能光脚跑出来,怎么还是不听?你要养狗,我的条件就是以后不能光脚跑出来,做不到就不准养。”“能做到!”被他碰过的地方都很痒,林栖没反抗,继续试探:“那我可以给它取个名字吗?”“嗯。”他脸上有了些红润,“谢谢你。”梁雁手一顿,继续给他穿鞋,“嗯。”张嫂也露出了个笑,“哎呀就该这样,你想给它取个啥名?要过年了,喜庆点才好哦!”鞋穿好了,小狗也不愿意被林栖抱着了,扑腾两下,从林栖怀里跳下来,在雪地里打了个滚。林栖想了想,“撒手没,就叫丢丢吧。”高烧只不过是在院子里这样受了凉,夜里林栖又一次发起高烧,喉咙疼到说不出话。他心里惦记着丢丢,在睡梦之中也不肯停歇,不断惊醒又被高温击倒。迷迷糊的,有一只冰冷的手贴上他额头,很舒适的温度,林栖喘了口气,往那只手的主人身上靠。熟悉的香水味混杂着风雪的气息,是梁雁。很可悲,林栖最恨梁雁。可他最爱的也是梁雁。在这种孤立无援的日子里,他生病了,第一个想到的依旧是梁雁。他靠进梁雁怀里,无意识地落下几滴泪,嗓子疼得像是有刀片划过,脑子似乎被搅碎了,什么都无法思考。梁雁轻轻拍着他后背。小时候林栖虽然看起来很健康,但因为先天不足,每年都会生许多小病。他一生病就缠着梁雁闹,要这个,要那个,总能骗到一堆东西。他脑子烧得迷迷糊糊的,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哥……疼,我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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