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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栖腿在发抖,他从地上爬起来,扬起手,突然给了梁雁一个耳光。这一巴掌太过突然,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梁雁却笑了,舌尖抵着腮帮子,眼眸弯起:“哎呀,还有点脾气呢,可惜……你就这点力气?”话音刚落,梁雁的走狗们再一次扑上来,想再把林栖揍一顿。可林栖突然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来一把瑞士军刀,锋利尖锐,闪着寒光。众人一愣。都是年轻孩子,面对刀具还是有点恐惧。他们只是想揍人,可不想闹出来人命。林栖把刀尖对准了梁雁的心口,这把刀是梁雁送给他的礼物,谁能想到最后他把这把刀对准了梁雁?他眼里含着泪,一遍遍控诉:“梁雁……你不能骗我,你不能!谁都可以瞧不起我,你不行!”梁雁丝毫不见慌乱,挑起眉:“想杀我?”他不仅不躲,还朝林栖靠近,刀尖抵着他心口,眼看就要刺进去——林栖怕了。他手在抖,不受控制地往后退。梁雁嗤笑道:“你连杀我的勇气都没有,你又何必拿刀来吓唬我?”你看,梁雁就是这么了解他。知道他下不去手,还要拿他的心软来嘲讽他。林栖脑子一片空白。他怎么可能下得去手?这可是梁雁,是他暗恋了好多年的人。梁雁继续说:“请你别出现在我面前了,这是最后一次,下一次,我不会再手下留情了。”他朝其他人扬起下巴,“走吧,别跟他浪费时间了。”“站住!”林栖声音颤抖,他死死握着刀柄,惨笑道:“是,我不敢杀你……”在梁雁冷冽的眼神里,林栖把刀对准了自己,他魔怔一般,喃喃自语:“可是我敢伤害我自己,梁雁……我不信你不管我了……”梁雁稍稍皱起眉,“你又要闹什么?”“让他们滚!”林栖指向那群人,“我不想看见他们,你让他们都滚!”他根本握不住刀,情绪激动,“不然、不然我就割破我自己的脖子,然后说是你害死的!”梁雁看他的眼神越来越冷,最终扭过头,“你们先走,我来处理。”“啊……可是他明显疯了啊……”“不好吧,我们怕你出事……”大家面面相觑,谁也不敢走。梁雁语气森冷,“你们留在这里,是想背上杀了他的罪名吗?”这群人才离开了。风一过,树叶哗哗作响。林栖打了个冷颤,他瞳孔极其缓慢地转动,突然笑出声:“你舍不得我受伤,你还爱我,对不对?”梁雁很无奈,“我只是不想背上人命。”他朝林栖摊开手,“把刀给我。”林栖慢慢摇头,“你为什么要把那首歌唱给别人?”“哪首歌?”梁雁好像不记得了,“我唱了几百首,你说的是哪首?”“我写的那首!”林栖再次激动起来,刀影挥舞,“那是我的歌!”“你说《初恋》啊?”梁雁轻描淡写地说:“我觉得歌词挺好的,拿来哄女孩子开心还不错。”林栖歇斯底里地吼出来,眼泪顺着脸颊落下,“那是我的歌!我写的!就算你不要我了,那也是我的歌!你没资格——”梁雁偏过头,没有半点愧疚:“你不是说送给我吗?既然给我了,我想唱给谁就给谁。”他很不解,“不就是一首歌吗?你要是那么在意,还给你就好了,反正我也不缺这一首。”这是他们在一起后,林栖亲自作词,梁雁作曲,一起打磨了一个月才写出来的歌。现在梁雁说把这首歌还给他。不就是在说“我根本不想和你在一起”吗?在这一瞬间,林栖听见自己的心底有什么东西在破碎,梁雁的面目变得模糊,妈妈的哭泣声在耳边一遍遍回荡。“梁雁……”林栖双目空洞,“末日来了,末日真的来了……我们都要死了,谁也救不了我们……”梁雁说:“是吗?”他眼底的笑意消失:“我可不会陪你一起死。”血光一闪。林栖拿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臂,鲜血瞬间流出,把他的白色毛衣染红了一大片。“梁雁,”林栖像个傀儡,“我没给你后悔的机会,是你选择了我,不管发生了什么,你都只能和我在一起,除非,我死了。”他的脸极速失去血色。林栖继续说:“你可以不管我,只要你现在转身离开,我就会失血过多死掉,从今天开始,我再也不会缠着你了。”他一步步靠近梁雁,歪着头,眼里写满了痴迷:“哥,你舍得吗?舍得我死吗?如果你舍不得,就回到我身边吧!”麻烦梁雁笑得很突然。他的眼神好似审视,唇角保持着一个冷冽的弧度,就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你以为我怕你死吗?”冰冷的手指落到林栖手臂上的伤口处,沾了一点血,梁雁又把那点血抹到了林栖的嘴唇上,殷红湿润,像涂了最艳丽的口红。“我只是不喜欢麻烦,毕竟你死之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是我,虽然没人敢抓我,但我还是觉得麻烦。”“我讨厌麻烦。”“而你,最麻烦。”话音刚落,林栖果断地又割了自己一刀。他好似感觉不到疼,笑得越来越灿烂,“好啊,不在乎你就走啊?你走一步,我割一刀。”他顶着梁雁好像要杀人的眼神,一脸单纯又无辜,“你走啊,你走啊!反正不在乎,你不爱我了,管我死活干什么呢?”在他准备割自己第三刀的时候,梁雁紧绷的表情松动了,提前一步按住了他的手腕。他的手心里有冷汗。林栖又找到了一个梁雁爱他的证据,虽然这个证据很可笑,但总比没有好。他就这样仰着头,灿烂地笑着,眨着眼睛,“为什么要拦着我?我的死与你没有关系,你不在乎就可以走,以后等我变成鬼了,我还会缠着你,你要是依然讨厌我,那就请道士来灭了我,让我魂飞魄散,永生永世不得超生!”梁雁张了张唇,依然是居高临下的,“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别人自杀吧?”“那这样……”林栖朝他靠近,把脑袋温顺地靠进他怀里,像之前无数个夜晚一样,自顾自地说下去:“我爱你,你不要我死,我就不死。”“你不回到我身边,我就一点点割坏自己的肉,让我在夜里腐烂,不会死,但会变得丑陋,成为一个怪物……”梁雁一动不动地盯着林栖漆黑的眼眸,那么纯粹的眼睛,不带一点杂质,执着又痴迷,甚至有点神经质。没人看得懂梁雁在想什么,他任由林栖用那只受伤的手抚摸他的脸颊,在他雪白的肌肤上留下血腥的指印。林栖踮起脚吻他。他也不躲。从头到尾,他都像个木头,只用那种难以捉摸的眼神看着林栖。世界上拥有漂亮皮囊的人很多,但能漂亮到像梁雁这样的仅此一个,那种具有攻击性的美,过分深情的五官,一出道就能凭借脸火爆全网。蛊王。会下蛊的梁雁光是皮相就已经是一顶一的存在,他还拥有好嗓子,好家世,还有装出来的好脾气。他从出生就是完美的。可现在他被林栖用鲜血弄脏了脸,淡色的唇染上一抹血红,他垂下眼眸,长翘的眼睫毛在颤动:“林栖,我们不会有好结果的。”他说:“你如果不信邪,可以试试,不过后果自负。”林栖根本不听劝,一遍遍重复:“我要你啊,只要你肯留下来,什么我都愿意付出。”“……”梁雁说:“即使什么都失去?”“我还能失去什么……”林栖低声呢喃,“我什么都没有,我什么都不怕,只怕你不要我。”“小栖。”梁雁叹了口气,“你还有很多东西,只要你肯放弃我,你什么都会有的。”梁雁又露出那种哄骗人的温柔神情,手指估摸着林栖脸颊,温声细语道:“放弃哥哥吧?你以后要什么有什么,不急这一时,我不想你以后后悔。”林栖固执地说:“我只要你。”“我不愿意。”梁雁说:“不管是为了你还是为了我自己,我都不愿意走上这条路。”他语气难得正经,应该是倦了,“这段感情继续下去,你我都会后悔,小栖,就到这里吧,别错下去了。”“我爱你,我有什么错?”林栖把耳朵贴到他地心口,不停地呢喃:“爱一个人而已,我能有什么错?”“爱上我就是错。”梁雁说:“这是罪。”“那你就没有罪吗!”林栖突然发疯,拿起刀抵住了自己的脖子,“你敢说你没有罪吗?梁雁,我他妈会爱上你不是你的错吗?明明我只是一个佣人,你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你是太子爷,你为什么要搭理我?你把我当狗对待我会那么爱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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