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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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页)

乖乖待在家里打游戏多好呀!现在被冷成狗。他想回家,又觉得排了这么久,没拿到签名就回家太亏了。一时间林栖原地纠结,越来越后悔出门。现在车流量小了,他回家不会再遇到堵车。外面这么冷,等下去也没有结果。前面人群忽然骚动起来,林栖被打断了思考,探出脑袋,好奇地打量前方,“这是怎么了?”突然出现了好多戴着工作牌的人,给排队的粉丝挨着挨着送奶茶。“梁雁给今天排队的粉丝送奶茶,说每个人都有,只要排队就有。”前面的粉丝答:“哇,这个点了居然还能一次性做这么多奶茶吗?”路边停了很多辆车,源源不断还有车赶过来。每辆车刚刚停稳,工作人员便急匆匆地把数杯奶茶搬下来。很明显是调动了附近全部的奶茶店,疯狂赶工,才能在短短一小时内做出来这么多杯。林栖呆呆地看着那些人,他不敢想象,这是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能短时间内赶出来这么多?奶茶多,现场粉丝也多。哪怕每个人只分一杯,也要全部奶茶店一起动工。工作人员按照顺序,给排队的粉丝每人发了一杯。等了几分钟,林栖手里也被塞了一杯。奶茶到手时还是热的,冰冷的手指贴着奶茶杯,似乎驱散了一点寒冷。“这到底买了多少杯啊……”“全城的奶茶店都被迫加班了吧……”“我刚刚去看,全部奶茶店都爆单了,现在下不了单。”“这得多少钱啊?”……粉丝们拿到了奶茶,欢呼雀跃,又燃起了希望。林栖也稳住了心思,吐出一口气,眼前缭绕着一圈白雾。他本来想喝奶茶,低头看着奶茶杯子上印着的爱心,没忍住抿着唇笑起来。算了,不喝了。看在奶茶的份上,再等一会儿吧。随着时间推进,队伍变得越来越短。林栖手里奶茶冷掉了,他看了眼时间,已经过凌晨了。时间太晚,许多人熬不住选择了离开。林栖心跳越来越快,这种感觉太奇怪了,他好像第一次谈恋爱,春心萌动,光是想到那个人就忍不住脸红心跳。一杯奶茶就把他收买了吗?林栖不停地告诉自己,做人要有出息,心疼男人倒霉一辈子。一杯奶茶就把他收买了,以后朋友们要给他取外号叫奶茶哥了。不能当奶茶哥!林栖刚准备把冷掉的奶茶喝掉,一个工作人员走上前,“先生,您这杯奶茶已经冷了吧?我们给您换一杯。”说着,那人便给林栖递过来一杯热奶茶。林栖没拒绝,他不是很爱喝奶茶,不过想是拿来暖手,“谢谢。”他生的乖巧,圆润的杏眼,唇红齿白,眉目清秀,完全没有攻击性的长相。工作人员没忍住多看了他一眼。林栖对着他笑。那人又埋着头离开了。终于轮到林栖进入酒吧,屋内气温骤升,不再冷得跺脚。林栖松了口气,抱着奶茶,前面也就几个人了,很快就能轮到他了。他偷偷地看梁雁。梁雁今天穿了件黑色打底衫,搭配浅灰色的棒球服,手腕露出来一小截,戴了一块简约风的手表。他的发丝懒散地垂下,遮住了一小半眉目。耳垂上戴了一对浅灰色的十字架耳钉,在酒吧略带昏暗的灯光下,偶尔折射了一道光线。林栖望着他的耳垂失神。他签了太多份,手腕有点酸痛,轻轻地活动了一下腕骨,把签名递给面前的粉丝,脸上的笑容透出些疲惫,“谢谢你的喜欢。”粉丝紧张得话都不会说了,“我,我……你一定要好好的,祝你、祝你幸福!”梁雁弯起眉眼,“谢谢。”林栖又盯着他说话时微微滑动的喉结。好想咬一口。以前梁雁跟他上床,他逮到机会就咬梁雁脖子,故意咬出血,就想留下来印子。梁雁又是个死要面子的人,不允许他咬,两个人总为这事儿吵架。林栖意识到自己又开始胡思乱想了,赶忙移开眼,不敢再多看。又签了几个,梁雁微不可察地叹息了一声。林栖又开始盯着他的手看。骨节分明,指骨修长,指甲修剪的圆润光滑,连指尖都泛着漂亮的粉色。握着笔,流畅流畅签下名。随意又洒脱。梁雁吻他的时候,总会用这双手捧住他的脸。前面的女孩也签完名,一蹦一跳地离开了酒吧。林栖呼吸一窒,他慌乱地拿出来那张明信片,放到梁雁面前的桌子上,声音颤抖,“……我也想要签名,特签可以吗?”听到他的声音,梁雁抬起眼。视线在这一刻相对。林栖还戴着帽子,鼻子有点红,是刚刚吹冷风吹的。他又问了一遍,“可以吗?”梁雁放下笔,漂亮的凤眼弯成一道弧月,笑意在他眼里荡啊荡。“可以啊,”梁雁双手托着下巴,笑眯眯地看他,“想让我给你写什么?”他一笑就让人心痒。林栖不敢看他的脸,只敢盯着他白皙的耳垂。那个耳钉吸引了林栖的注意力。“就签……天天开心,早日脱单。”林栖声线有几分抖,如同波浪线,让人觉得好笑。he结局番外30梁雁轻笑一声。他是单眼皮,眼尾上挑的弧度像一轮明月,笑起来时很蛊。冷调肤色下看能看见青色的筋,手腕微微转动,在明信片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笔尖一顿,梁雁抬起眉,直勾勾地盯着林栖的脸,唇线懒懒地上扬,“天天开心,早日……脱单。”最后两个字被他拖得很长。林栖慌乱地收好明信片,不知道该把视线停在哪。梁雁那张脸太蛊惑,多看一眼他都会心动。不看梁雁,又显得他心虚。他只能看着梁雁的十字架耳钉,在稍暗的灯光下熠熠生辉,像一颗星星落到了梁雁的发梢。梁雁手一顿,笑着问他,“喜欢这个?”他放下笔,修长的手指晃到了耳边,轻巧地取下来银色耳钉。那抹光晃了林栖的眼。梁雁挑起左眉,仿佛真的不认识他,笑意温柔,“伸手。”林栖呆呆地伸出手,摊开掌心。梁雁把那对耳钉放到了他手心。笑眼弯弯,顾盼生辉。“送你。”收手时,梁雁冰凉的指尖从林栖掌心滑过去,像是无意。林栖回过神,鼓起勇气,对上梁雁的眼眸。那双眼睛是柔情的,这人像被裱起来的画框里神明,看他的眼神那样悲悯又温柔。唇角带笑,眉目似水,似乎永远活在光下。这样的人才是他熟悉的梁雁。林栖竟然想哭,他慢慢合拢手心,把那耳钉捏在手中。难怪他永远恨不了梁雁。但凡见过少时梁雁的人,怎么可能会恨他?知道他是那样干净温柔的少年,即使被父母抛弃,没有体会过爱,他依然愿意学会爱。在他的记忆里,梁雁似乎总是在笑。挨打在笑,生病了在笑,骂人时在笑,被人用最恶毒的话辱骂时,他依旧在笑。他如果不笑,林栖就会担心他。因为林栖见过他脆弱的模样,知道他是从什么样的环境里走出来。全天下林栖最爱他。全天下林栖最懂他。如果演得不够好,林栖永远恨不了他。“……你要好好的,不要抽烟,不要酗酒,你的嗓子很好,我喜欢听你唱歌。”林栖一开口竟然有些哽咽,他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他只是太久没见到这样的梁雁了。太久了。他的哭腔让梁雁脸上的笑意淡了。面前的男人如惊弓之鸟那般的惊慌失措,眼睫毛茫然地颤抖,像个做错的小孩。他不知道该怎么挽回,该怎么道歉,怎么样才能让自己喜欢的人不要再哭泣。梁雁点头,“好。”他说:“谢谢,我会继续唱下去。如果有空,来听我唱歌吧。”“我会来的,如果你肯继续唱下去。”也许所有人都忘了,但林栖不会忘。梁雁的梦想是当个随心所欲的歌手,而不是活在幕布下的演员。十六岁的梁雁总是拉着林栖搞创作,他们在午后的窗台边,趴在色彩斑斓的地毯上。梁雁随便哼了个调子,林栖立马即兴创作,他们写了很多无名歌,没头没尾,只是一时兴起。“如果可以,我想唱歌,你做我的作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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