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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傅峡舟向他哭诉,自己经常抢不到麦。
他是来给傅峡舟抢麦的!
元致宁没有犹豫,起身、跨步、拿下麦克风。
可当他转过身,准备把麦递给傅峡舟时,刚才还各自低头说笑的两对人,忽然齐刷刷抬起了头。
“哇哦~”陈风表现得十分亢奋,“正好我听方明唱歌听腻了,让我听听宁哥美妙的歌喉吧~”
宋娇作为职业捧场人更不用多说,鼓掌几乎是下意识反应。
方明本来也只是客气一下,没想到元致宁真的会接麦,愣了愣也无所谓,正好歇口气。
他喝了口饮料,摆摆手:“你唱吧,我是真唱不动了。”
元致宁:“……?”
不是。
我不唱啊。
他把麦递给傅峡舟,但傅峡舟没第一时间接过来,只是问:“宁哥以前来ktv不唱歌吗?”
这倒是唤醒了元致宁来自远古的记忆。
他第一次去ktv还是小学,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
那时候一群人去,自然就是一群人抢着麦,轮到每个人其实都唱不了几句,唱得还都是些古老的流行音乐。
再之后,他就没怎么去过了。
上大学后,虽然各种组织都会办过夜的轰趴,但元致宁一直没有机会参加,也就不了了之。
“会唱,但是……”元致宁试图解释。
但结果仍旧是变成e人的玩具。
刚刚待了那么久,一群人早就发现元致宁性格不甚外向,现在有了赶鸭子上架的机会,全都十分积极。
陈风敲桌子:“唱嘛唱嘛,我们给你捧场啊宁哥。”
总之,一片喧闹。
元致宁被架起来无法收场,他退一步:“我试试吧……”
–
元致宁是喜欢听歌的,他觉得戴上耳机可以隔绝外界的干扰。
他在教室自习的时候、在教学楼连廊写作业的时候、在咖啡厅蹭空调的时候,都会戴上耳机,这样能帮助他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作为一个并不专业的音乐鉴赏者,他喜欢音符传递的感情,也喜欢歌词写下的故事。
而喜欢的具体表现就是他也会唱,唱自己喜欢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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