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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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香抱着百合花,从最后一排走出来。她腿有点软,低烧让她脚步发飘,但她逼迫自己把每一步都踩实。  她走到祭台前,停在咏音修女面前,慢慢蹲了下来。  “虽此生不复相见。”她把花递出去,声音发哑:“唯愿你一生顺遂。”  咏音修女慢慢地接过花。她的手指碰到花茎,也碰到了阿香的指尖。她抬抬手,轻轻抚上阿香的脸。那脸颊还带着低烧的红晕,烫得她指尖一颤。  阿香对她笑了笑:“咏音修女,保重。”  说完她站起来,转身就走。步子很软,摇摇晃晃,走到中厅时,扶住长椅才勉强站稳。突然,一双手扶上她的手臂。  她抬头,看见咏音修女担忧的眼睛。  “回去吧。”阿香轻轻挣开,笑了笑,“仪式还没结束。”  她挪着步子走出了教堂大门。  大门缓缓合上。会长修女为咏音修女戴上了戒指。银色的,刻着小十字架。  “你是他的新娘了。”  咏音修女低头看着那枚戒指。戒指冰凉,贴在指腹上。她的目光又落在怀里那束百合上,阿香的声音还在她耳边响。  ——“此生不复相见”。  真的要不复相见吗?  会长修女取过茨冠:“你愿意接受吗?”  咏音修女伸手接过那顶荆棘编成的冠冕。指尖摸到干枯的刺,刺尖微硬,像记忆里那些不肯愈合的伤口,轰炸里的火光、分开时的决绝、阿香烧得通红的脸。她的手很慢,颤抖着把茨冠戴在了头上。  她表情很平静,心里却一遍一遍地问自己:  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用一辈子的苦修,去赎根本不存在的罪。  用一辈子的错过,去换一句“神的新娘”。  会长修女拥抱了她:“欢迎你,我的姊妹。”  咏音修女回抱了会长,下巴在会长修女肩头靠了靠,眼睛却望向了教堂门口的方向。  那个人已经走了。  真的走了。  奉献礼结束,神父开始念感恩经。  咏音修女跪在祭台前,恍惚地想起那天,阿香在台上唱着:“巧音善乐的人,引我走向,自由的门。”  那时候她失语坐在台下,想起自己曾经的念头:  要醒过来,要说话,要和阿香好好过日子。  可后来呢?  后来她躲进了教堂,把自己封在神的羽翼下,以为这样就干净了,就赎罪了。  可直到刚才,阿香站在她面前,笑着说“保重”的时候,她才懂阿香眼里的光灭了。她已经等太久,失望太久,终于要放下了。  而自己呢?  她戴着银戒指,顶着茨冠,跪在圣像前,心里想的全是西关大院的灶火、仓库里的温度、阿香的名字。  银戒指硌着指腹,茨冠的刺扎着头皮。神父举起了圣体:“请看天主的羔羊……”  端着圣体盘的修女们走上前去,低头,领受,退回去。  轮到她时,她走到祭台栏杆前,望着那一小块白色的面饼。只要她张开嘴,神父就会把它放进去,从此她就是神的新娘了。  永恒的,新娘。  永恒。  以前她认为西关大院是她的永恒,阿香是她的永恒。她不断得到,也不断失去。她渴求这份永恒,走到了这一步。  可现在,这份永恒需要她亲手掐灭心里的火,埋葬所有的爱,用往后几十年的孤独去换。  这就是永恒吗?  神父的手还停在半空中。  她低着头站在那里。  “咏音修女?”  她抬头看着眼前的圣体,面容平静。  既要永恒——要嫁,那就要嫁给最好的那个。神是最好的吗?  还是当年对着贞洁牌匾和封建压迫,敢说出“我梳起不嫁”的那个自己?  那个谭巧音,从来不是任何人的新娘。不是礼教的,不是神的。  她只属于她自己,属于她放在心尖上的那个人。  才是最好的。  她眼里的光跳了一下,慢慢抬起手,把茨冠从头上取下来。  再把手指上的银色十字架戒指摘下来,轻轻放在茨冠旁边。她重新跪直,双手交握,目光平直地落在十字架上,脊背还是很直,如很多年前那样,骄傲,又坦荡。  会长修女沉默地看着,轻轻点了点头,退后一步,示意神父继续弥撒。  管风琴的声音又响起。她还在跪着,脊背还是很直。  弥撒结束后,管风琴声停了,所有人都散了,教堂里只剩她一个人。  谭巧音站起来,抱起了那束白百合。  追1火葬场修女也疯狂  阿香从教堂出来,路过早上那家花店。桶里剩下的几束白百合已经蔫了,花瓣边缘发褐。  她嗤笑一声,拐进了弥敦道。  萨克斯风的声音顺着风飘过来,悠扬又慵懒。她迷迷糊糊抬头,霓虹灯牌亮得晃眼:北角丽池夜总会。  推门进去,舞池里男男女女跟着旋律慢慢晃,烟草味、酒气、香水味混在一起,热烘烘的。  她走到吧台坐下:“威士忌,加冰。”威士忌从舌尖上滑到喉咙,很辣。  ——跟不远处那个女人一样,辣。  她穿着墨绿色的旗袍,开衩开到大腿中段,裹着那成熟丰满的身段。大波浪长发散在肩上,一手夹着细长的烟,一手端着酒杯,笑起来的时候,嘴角边的痣跟着往上扬。  那个女人转过脸,正好对上她的目光。不是谭巧音,她的眉眼更艳丽,眼尾挑得更勾人。  女人朝她举了举杯,阿香也举了举,隔着半个舞池,各自喝了一口。  女人笑着走过来,声音沙哑带磁:“第一次来?”  “嗯。”  “一个人喝闷酒?”  “嗯。”  她掐灭烟,朝阿香伸出手,手指修长,涂着暗红色的蔻丹:“跳支舞?”  阿香看着那只手,顿了顿:“很久没跳了。”  “我带你。”  萨克斯风换了一首更慢的曲子,女人的手搭在阿香腰上,另一只和她交握。阿香闻到她身上的栀子花香,和教堂清冷的百合不同,这味道浓烈、灼热、烧得人发晕。  女人问:“你叫什么名字?”  “g。”  “琴酒?我喜欢。”  “别贪杯,你呢?”  “sherry。”  “噢,原来你也是一款很可口的酒。”  女人笑了,下巴轻轻靠在她肩上。阿香偏头看着她嘴角的痣,一曲终了,没再多说。  那一晚,除了sherry,阿香还认识了好几个人。乐队的萨克斯手、才华横溢的作曲家、远近驰名的交际花,几个人说说笑笑,酒一杯一杯的喝。  萨克斯手白天是报社的编辑,晚上是夜总会的精灵,她说:“只有在这才能找到我的风月。”  作曲家把三种酒混在一起闷:“这里很好,但好得不真实。”  交际花“白玫瑰”一身超低胸的黑色长裙,转身就坐在阿香的腿上,一只手勾起阿香的下巴:“这里没有人在意你做了什么”  sherry把一杯琴酒推向阿香。  在这声色的夜里,她从教堂里带出来的檀香和烛火味,终于被这些热烈的情感冲散了。  她就是故意的,故意扎进人堆里,喝酒跳舞,让自己看起来快活。  好像这样,就能忘了祭台上那句“此生不复相见”。就能忘了自己找了八年的人,最后还是选了神。  在这里,她不是凌见香,不是战地记者,不是谁的旧爱,不是谁的孩子。  她只是g,一个能喝几杯、会跳两步、笑得好看的陌生人。  混到第三晚,她换了件花衬衫走进夜总会,在人群里穿梭,像只花花的蝴蝶。  “还是威士忌?”酒保笑着问。  “今天换琴酒。”  乐队换了新曲子,萨克斯手朝她扬了扬下巴。舞池里的白玫瑰冲她勾了勾手指,她笑着摇摇头,没过去。  sherry靠在吧台边,挑眉看她:“等你好久了。”  阿香自己都快忘了,是怎么从最开始的醉醺醺,变成现在这副游刃有余的样子。  正端着酒杯要喝,门口的光线忽然暗了一下。  阿香抬眼,酒意瞬间醒了大半。  门口站着个穿灰色修女袍的人,领口扣得一丝不苟,在满室霓虹里格格不入,像从另一个世界闯进来的。  谭巧音。  她的目光穿过舞池里扭动的人群,直直落在阿香身上。  她提着裙摆,一步步穿过舞池,修女袍的下摆擦过亮片裙和西装裤,走得不快,却很稳。  端酒的酒保和她擦肩而过,回头看了好半天,眼睛都直了。  阿香靠在吧台上,晃着酒杯,嘴角勾起一抹揶揄的笑。等人走到跟前,才慢悠悠开口:“修女怎么来这儿了?”  她故意拖长调子,坏笑着:“难道是——修女也疯狂?”说完自顾自哈哈大笑,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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