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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跟着林星到後院,果然看到了挂在豆角苗上簇拥在一起长长的豆角,果然和林星说的一样豆角很多。
「那我摘点回去」
林玉摘了有汉子手臂那麽粗的一把说是够了,但林星觉得不够,又叫林玉再多摘一点。
摘好了自已的之後,林玉和林星一起摘把篮筐装满,两个人摘的很快,不一会儿篮筐就装满了,满满的一大筐,够做一坛子的酸豆角了。
抬着一大筐豆角到井边洗,林玉也跟着他一起洗了,原本林星不让他洗,但林玉坚持要洗。
因为有了林玉的帮忙,不一会儿豆角就全部洗完了。
切豆角的时候林玉没有帮忙,眼看着就要到午时了,他拿上豆角告别了林星,回家做午饭送到地里去给家里人。
由於灶房有点小,林星拿上了圆簸箕放到桂花树下的桌子上,直接在桌子上把豆角切成段。
圆簸箕还是陆远叫村里的李叔编的,很大一个比桌子还大一点,用来装豆角很是不错。
切好了豆角,林星又到灶房里拿出一个木盆和辣椒。
把切好的豆角全部倒进木盆里,又切起了辣椒,切好後把辣椒倒进了木盆,又拿出盐来撒上去,搅拌均匀後就可以了。
全部东西都备好了,把豆角直接倒进坛子里,封上三四天就可以吃了。
豆角的量刚好够一坛子,不多也不少,刚刚够,林星把坛口封好,抱起放到灶房里。
做好酸豆角,已经到了午时,陆远还没回来,话说一般也不会去那麽晚,就算是买鱼苗,这时候也该回来了,他们三个人去,林星倒是也不担心会发生什麽事,想着他们应该是在镇上吃午饭了或是找不到卖鱼苗的,所以才会回来的晚。
就算是想到陆远有可能在镇上吃午饭,林星还是做了陆远的份,万一他们没有在镇上吃呢?
昨晚的山鸡还没吃完,也不用做什麽菜,再炒个豆角就行。
等做好了饭菜,陆远还是没回来,林星实在饿的不行把黑点和白点的食物也准备好就先吃了起来。
而另一边,和林星猜测的大差不差,陆远三人果然在镇上吃了午饭,其实不止三人,饭桌前还多了一人,是吴叔家的儿子吴山。
早上三人去镇上的路上,到村口就被吴山拦下了,吴山问了他们这是要去哪,陆远把要到镇上去买鱼苗的事情说给吴山听了後,也要跟着他们去,所以就这样三人行就变成了四人行。
陆远也不介意吴山跟着他们去,原本之前他和吴山的关系就比较好,现在他回来了,两人的关系也没有就这麽疏远了,陆远自然是高兴的。
到了镇上,四个人先到铺子把林星绣的帕子和荷包卖了後又到酒楼把兔子给了掌柜,才到码头那边找鱼苗。
一般卖鱼苗的小商贩都是在码头那边,所以四人也没有到处找,就直接奔码头那边去。
在那里果然就看到了卖鱼苗的商贩,因为他们四个人都要买而且买的也比较多,所以商贩就给他们便宜了一文钱。
家里只有两个人,陆远就只买了60条左右的鱼苗,一共是二十二个铜板。
林大哥陆松和吴山三人大概要了一百条条左右的鱼苗,他们家里人多田地也多,所以买的鱼苗也比较多。
买好了鱼苗本来是要回来的,吴山却说要请他们到酒楼里去吃饭,「走吧,去吃午饭,我请客」,吴山豪气的说。
林大哥和陆松拿不住主意,两人都看向了陆远,「山子,请客就不必了」,其实陆远心里是想回去跟林星一起吃饭的,他怕他不回去,林星在家里等着。
「就让兄弟请一次吧,远哥,走镖也有两年了,积蓄还是有的,放心」,吴山拍了拍自已的胸脯,他还以为陆远是怕他们银钱,所以才这麽说,实则想不到陆远只是想回家和夫郎一起吃饭而已。
吴山一直坚持着,陆远也不好意思再拒绝,想了想林星应该不会傻傻的等着他,看他午时没回去应该会自已先吃,最终他还是答应了吴山。
四人就到陆远卖兔子的那家酒楼吃午饭。
第33章明年开春挖鱼塘
第34章打架
说到这个林星就觉得好笑,吃午饭时原本还好好的,不知怎麽回事,黑点就和白点打了起来,黑点把白点的脑袋嗯到了它的狗碗里,狗脑袋上都是饭和汤。
其实黑点和白点不经常打架,只是偶尔会闹着玩,也没有像这次打得这麽凶猛,黑点从昨晚开始就有点闷闷不乐,不是躺着,就是跟在他身後,给了肉吃也还是闷闷不乐。
林星想应该是白点惹到它了,所以他也常常注意两只小狗崽的动静,但他发现了白点一直跟着黑点,也没有哪里不对付的地方,才放下了心,哪知吃午饭时竟然打了起来。
陆远听完林星的解释,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应该是白点惹到黑点生气了」
「没事别担心,等过几天他们就会和好」,怕林星太担心两只小狗崽他又安慰道。
「那今晚炖排骨给它们吃」,林星想到了今早买的排骨。
「都听夫郎的」,狗毛已经洗得差不多,陆远叫白点到一边去甩毛,拿起木瓢舀起水给林星洗手。
「对了,明年开春我们几个人打算买块地,挖鱼塘养鱼」,陆远一五一十的把中午几个人的计划给林星说了一遍。
「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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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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