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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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第1页)

林清许笑了。

后山小院,槐树,石桌,歪斜的厨房。三盏灯,三个人,一辈子。

一碗蛋炒饭

结为道侣的第二天,林清许起得很早。天还没亮,东边的山脊后面只浮着一线鱼肚白,后山小院还笼罩在深蓝色的暮气里。槐树上的鸟还没醒,厨房门口三盏灯的烛火在晨风中轻轻摇曳,把院子照得朦朦胧胧。露水凝在槐树叶上,一滴一滴,亮晶晶的,像谁在夜里偷偷洒了一把碎珍珠。

他从墨珩臂弯里滑出来,动作轻得像怕惊动什么。墨珩的呼吸很平稳,眉头舒展着,嘴角微微翘起,不知道在梦里看见了什么。银发散落在枕上,有几缕垂到了脸颊边。林清许看了两息,弯下腰,把那几缕银发轻轻拨到墨珩耳后。然后他蹲下来,把被子往上拉了拉,盖住墨珩露在空气中的肩膀。被子是昨晚小满新晒过的,蓬松柔软,带着太阳的味道。

他赤着脚踩在青砖地上。凉意从脚底传上来,他打了个激灵,但没有穿鞋。他怕穿鞋的声响会吵醒墨珩。他踮着脚尖走出屋子,轻轻带上门,门轴发出极轻的一声吱呀,像一声叹息。

厨房里的灶膛火是小满昨晚睡前封的,余烬还在,红彤彤的,像一颗安静跳动的心脏。他用火钳拨了拨,灰烬扬起,几点火星窜上来。他添了几根细柴,又加了两块木炭,火苗窜起来,舔着锅底。锅是柳逸尘专门为秘境打造的那口,轻便,耐用,锅底厚实,受热均匀。锅沿被火焰熏得发黑,锅底被锅铲磨得发亮,黑与亮交织在一起,像一幅抽象画。

他从储物戒里取出灵米。米粒在掌心流过,清凉光滑,粒粒饱满,晶莹剔透。是后山灵田里种的那种,他每年春天插秧,秋天收割,晒干,脱壳,收进储物戒里。十年来,他吃的都是自己种的米。春天插秧的时候,墨珩会帮他卷起裤腿,两个人赤着脚踩在水田里,一前一后,把秧苗插进泥里。墨珩插得歪歪扭扭,他跟在后面一棵一棵地扶正。秋天收割的时候,墨珩会挥着镰刀割稻子,他跟在后面捆稻穗,小满跟在后面捡掉在地上的稻穗。三个人从日出忙到日落,累得直不起腰,但晚上吃着新米煮的粥,觉得什么都值了。

他把米倒进盆里,加入清水。水没过米粒,他用手指轻轻搅动,看着水渐渐变得浑浊,然后慢慢倾斜盆子,把水倒掉。一遍,两遍,三遍。淘米水倒进灶边的陶罐里,明天用来浇灵田。陶罐是小满从山下背回来的,罐口缺了一小块,他用泥巴糊了,不漏了。

淘好的米粒晶莹剔透,泛着淡淡的光,一粒一粒捧在手心,像捧着碎玉。他把米倒进锅里,加水,水没过大米一指。这是他的经验——一指深的水,煮出来的米饭不软不硬,粒粒分明。二指深的水,煮出来的粥浓稠刚好。他不用量杯,不用尺子,伸一根手指就知道。

盖上锅盖,灶膛里的火不能太大,太大容易糊底;不能太小,太小煮不熟。他蹲在灶前,盯着火苗,时不时调整一下木柴的位置。火光照在他脸上,把他专注的眉眼照得很亮。他的嘴角是弯的,不是因为高兴,是因为他在做一件做了无数遍、还会做无数遍的事。十年前在云泽城甜水巷的破摊前,他这样蹲着;五年后在万灵秘境的沼泽边,他这样蹲着;一年后在药谷的木屋里,他这样蹲着;今天在后山小院的歪斜厨房里,他还这样蹲着。灶火换了一茬又一茬,锅换了一口又一口,但蹲在灶前的人没变。他的手没变——还是那双有刀伤、烫伤、冻伤的手,新茧叠旧茧。他的心没变——还是那颗想把菜做好吃的心。

米饭焖上了,他从碗柜里取出两枚禽蛋。碗柜是墨珩用后山的松木打的,歪歪扭扭,门关不严实,但结实。里面摆着粗陶碗、白瓷盘、青花小碟,都是云初雪送的。蛋是淡青色的,壳上有细密的花纹,是他养的灵鸡下的。灵鸡是墨珩从秘境里带回来的,一开始只有两只,后来繁衍了一大群,在后山小院里跑来跑去,每天早上准时打鸣,吵得小满睡不着觉。小满骂过它们好几次,但每天清晨还是第一个起来给它们撒谷子。

他用拇指和食指捏着蛋,在碗沿轻轻一磕,蛋壳裂开一道细缝。他用拇指一掰,蛋液滑入碗中,金黄透亮,像一小捧流动的阳光。蛋清是透明的,蛋黄是金黄的,中间那一点胚珠是深橙色的,像一颗小小的太阳。他低头看着那两颗蛋黄,想起了墨珩的眼睛——也是这样的颜色,琥珀色的,在阳光下会变成金色。

他拿起筷子打蛋。手腕用力,筷子快速搅动,蛋液在碗里旋转,越来越快,越来越匀。金黄的液体在碗里形成一个漩涡,像一小捧流动的阳光。筷子碰着碗壁,发出清脆的声响,叮叮当当,像一首没有谱子的歌。他打蛋的时候想起了墨珩第一次打蛋的样子——把蛋壳捏碎了,蛋液溅了一脸,他面无表情地擦掉,说“下次不会了”。下次真的没有捏碎。下下次也没有。下下下次也没有。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捏碎过。他学什么都快,不是天赋,是认真。做什么都认真。浇水认真,拔草认真,切菜认真,打蛋认真,连端盘子都认真。认真到让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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