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是一种暖洋洋让他很舒服的感觉,
所以,余长安知道这些字出来是好事,他就会经常盯着这些字嘿嘿傻笑,
但在旁人看来,就像是对着空气发呆不断憨笑,让人不寒而栗。
余长安在村子里开始不受待见,谁又会待见一个傻子呢?
村子里的孩子,闲来无事时,大多会选择欺负余长安,以此来获得特有的优越感,
顽劣孩童天生的排异心理。
但结果是,每一个尝试欺负余长安的人,都会被他轻轻扒拉一下就摔倒在地。
没有一个能打的。
村里的小屁孩趾高气昂的来,哭哭啼啼的走。
余长安的母亲经常会因为余长安的事,和村子里的左邻右舍展开一场激烈的辩论,
其中出现最多的是妈这个音节,频率惊人。
其他小孩的母亲会牵着自家小孩的手,指着那青一块紫一块的伤势,在小孩痛哭流涕和添油加醋的指责下,
认为是余长安欺负了自家小孩,
余长安的母亲觉得欺人太甚,这不纯纯碰瓷?
自家孩子她还能不清楚?
“看看,我家长安多老实的一孩子啊,别人家孩子不欺负他就好了,他还能欺负的了别人?”
余长安的妈妈指着一脸憨笑的余长安,据理力争。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小心的将余长安吃饭时捏碎的碗和掰断的筷子藏了起来。
关于余长安手劲大的事,她是一个字儿都没敢提。
最终,在余长安的不断傻笑下,村子里的人悻悻的走了。
似乎觉得,被一个傻子欺负,也太站不住脚了,而且这事很丢人。
退一步越想越气,在回去的路上就又把让自己丢脸的崽子给揍了一顿。
“余长安怎么不揍别人,偏偏揍你?就你脸大?”
在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打击下,孩子不争气的流下了幸福的泪水,有了一个快乐而圆满的童年。
春去秋来。
多年来余长安的智力一直发挥稳定,父母心里着急,遂开始四处求医。
但结果是,得出的诊断结果大多出奇的一致。
直到听说某某仙宗第二十七代的某外门弟子,下山历练,正要途经此处,
二老顿时激动的不像话,对于这个世界的老百姓来说。
修仙者,不仅仅只存在于传说,更是现实里真实存在的!
传言,修道之士吞罡吐气可吸收日月精华,修行深厚者可腹藏剑丸,并可倚剑作遁日行千万里,纵是四海八荒,也是朝发夕至,极是逍遥自在。
修至后期,更是可移山倒海,开江断河!一言决生死,一语定乾坤!
对于那等存在,便是活神仙,
而活神仙,要想活死人肉白骨,治疗一个傻子,实在是太简单不过。
很快,二老在交了不少疏通关系的渠道费后,终于看到了那位邋里邋遢穿着破旧道袍的老道士。
而那老道士知道了情况后,将余长安左看右看,摸了摸胡须,当场就写下了看似很有文化水平的两个字——愚者,
接着又盯着余长安看了半天,写下了大智若愚。
文化人就是不一样啊。
和诊断结果都为清一色的脑残相比,这个结果显然让二老好接受的多。
在一番解释其含义后,父母俩更是大喜过望,当场下跪说遇到了仙师在世。
在仙师一番“折煞我也”和“不敢当”的极限拉扯下,仙师眼角含泪的收下了余长安父母典卖一半家当所得的全部积蓄。
事了扶身去,仙师留下了一块据说能驱邪护神的玉佩,
佩戴一个月后,便能为余长安,开明见智。御剑仙宗专属。
并且还说与余长安有缘,收他做个记名弟子。
余长安的父母欣喜若狂,当场就拉着余长安对仙师下跪,而当他们抬起头后,却发现仙师早已经不知所踪。
现场只留下一缕淡淡的清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