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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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不留遗憾(第7页)

过量的知识只会给人带来不幸,我活了十五年才终于明白了这一点。

我用父亲给的钱和自己以前的奖学金在学校附近租下了一间公寓,余下的一些钱也就只够我买一台配置高端一些的电脑了。

不是我嫌弃父亲给的钱少,只是我用电脑稍微干点坏事赚到的钱要多得多。

要说父母留给我最大的财富,就是他们从来都没有教育过我要遵纪守法。

当然网络技术的发展也是与时俱进的,凭我现在的水平想要去攻击那些主流网站简直是痴人说梦。

不过,暗网除外。

很多古老的漏洞仍然存在于这些非正规的网页里。

所谓暗网,就是一种需要深度匿名之后才能登入的网站,由于保密性高的缘故,它常常会被用来进行一些违法交易。

我是个家徒四壁的穷鬼,没有做黑市交易的资本,但我可以试着敲诈一下这些犯罪分子们。

黑客们常常会用一种叫“勒索病毒”的程序来获利,他们使用加密算法把受害者电脑中的文件全部“上锁”,让用户没办法访问他们自己的电脑资源。

除非他们愿意支付赎金。

我在暗网上的敲诈手段差不多也是这样,只不过步骤反了过来,我把这些人粗浅的加密信息破解出来,然后直接告诉他们,如果不交保护费的话就把他们的个人信息发给警方。

有很多胆子小的人真的交钱了,但是这种钻空子的敲诈手段只能使用一次,那些财大气粗的黑帮组织很快就找人更新了网站的安全系统。

不过这一次我赚到的钱已经相当可观了。

然而当这些不义之财真正到手的时候,我却有些犯了难。

我才发现自己作为女孩子居然连一个像样的爱好都没有。

手上空有一笔巨款却花不出去。

那时候是一个新技术不断涌现的年代,除了少数像我这样混吃等死的废人以外,人类都在争先恐后地研究着创新的理论,网络智能的革命也在悄然进行着。

一家大公司花了近百亿美元买下来一位科学家发明的“使用脑电波来控制头戴式VR设备”的技术专利。并且开始大量生产和推广这种设备。

他们当时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产品会在几年之后取代手机和电脑占领市场,但这种像眼镜一样轻巧的设备包揽了所有电子设备拥有的功能,已经成功在新兴市场上崭露头角。

另外一家叫做“夜风”的游戏公司没有选择继续观望,他们紧接着推出了一款基于新设备的沉浸式网络游戏,并给这个西幻历史风格的游戏取名叫作《巨龙与皇冠》。

这个游戏也稍微引起了我的注意,对于一个既不愿意社交也不想再学习的人来说,玩游戏倒是一个不错的娱乐方式。

于是我没有多想,就在网上下单购买了VR设备和游戏本体。

虽然我对游戏也不是特别感兴趣,只是用来打发时间罢了。

最开始我确实是这么想的,但是很快我就后悔了。

因为这个游戏——太简单了。

本来我根据游戏中的伤害机制选择了具装骑士作为初始职业,并且选择了最大尺寸来创建模型。角色身高直接超过了两米。

这样巨大的身躯本来是有很多劣势的,比如受击面积更大,行动更加迟缓等。

但是这些缺点在游戏中都是可以轻易化解的,我给自己套上了防御力最高的全身板甲,戴上了金铜制的覆面头盔和护喉,双手再装备上几乎和我一样高的铁方盾和一把宽刃钢剑,可以说是毫无死角的防御。

我之所以给自己创建了这样的角色,是因为当时的游戏版本是没有防御惩罚的,理论上只要我能够防住对手的所有进攻,就不会掉血,而最长的臂展又让我在每一次进攻时拥有先发制人的优势,这种打法在当时的游戏里是无解的。

游戏中的副本基本上就是一段简陋的代码,加入了一些微小的伪随机序列,野怪的动作意图很容易被看穿,而一旦看穿了就能轻松击败它们了。

更让我惊讶的是PVP对战环节,大部分玩家的动作简直比代码程序还好懂,我几乎毫不费力地就击败了所有挑战者,在游戏开服的前两个月一直保持着竞技场全胜的战绩。

然而让人火大的是,我在战力榜上的排名却依然是第二名。

因为竞技场里还有另外一个家伙保持全胜,而且胜场数比我要高…

这个玩家的职业是游戏里最常见的剑士。

我也看过他的比赛,他确实拥有过人的反应力和运动神经,但也仅此而已,他使用的剑术毫无章法可言,出招非常的随性,防守也基本上是根据对手的行动来临时应变。

总而言之就是一个娱乐为主的普通玩家,我并不认为他会比我强。但他的人气却比我高的多。

……

不爽,不爽。

不爽!

凭什么他就可以得到这么多赞誉,怎么想都是我更强吧。不仅竞技场所有比赛全胜,我甚至从来没有掉过血。

那小子凭什么比我受欢迎?

从以前开始就是这样,明明我才是更优秀的那一个,人们却总是把掌声送给另一个人。

我…受够了!

看来有必要跟他决斗一场来证明我才是最强了。

然而,由于当年游戏并没有约战的功能,所有对局都是随机匹配的,我迟迟没能和他交手。

就这样一直到了年底。我们两个仍然保持着全胜的记录。

我的名声在玩家之间也逐渐传开了,由于我在游戏中密不透风的绝对防御让人印象深刻,他们给我取了一个绰号叫“帝国之盾”。

我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外号,仿佛在说我只是依靠防守就赢得了比赛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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