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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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势也偏过头。  嘴角弯着,眼睛里映着烟花的余光和慕容玄的脸。  “慕宝!我爱你!”  山谷里,回声荡开。  ,番外之阿默和曦禾  阿默从小就不信爱,也不信命。  他信拳头,信刀,信谁对他好他就拿命还。  陈家败了,父亲死了,母亲病在床上,妹妹还小。  是盛势的父亲把他们一家从泥里捞出来,给他一口饭吃,教他本事。  从那以后,他就知道这世上所有的好都得拿命换。  所以他从来不指望天上掉馅饼,更不指望什么一见钟情。  那玩意儿都是话本子里编的,骗人。  直到那天下午,在那个农家小院里。  他看见竹藤躺椅上躺着一个人,脸上盖着芭蕉扇,只露出半截乌黑的发尾和一只搭在扶手上的手。  那只手很小,白得像玉,指尖微微蜷着。  他站在那儿,心跳忽然快得不正常。  他走到躺椅边,低下头,开口说了句什么。  然后芭蕉扇移开,露出一张脸。  清水芙蓉,柳叶眉,眼尾微挑,皮肤白得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藕节。  素面朝天,穿一件棉麻衬衫和防蚊灯笼裤,头发随便扎着。  可就是好看。他脑子里“嗡”地一声,所有念头都散了,只剩下一个。  他想娶她,想护着她。  想一辈子疼她。  不是因为她好看。  就是心里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像有人拿刀把这句话刻进了他骨头里。  然后他就跪下了。  当着所有人的面,跪在她面前。  “你要是能嫁给我,我陈默这辈子拿命疼你。你要是但凡先走一步,我一定绝不苟活。”  慕容玄当场就把他揍了。  一拳打在肩膀上,脱臼了。  可他跪得笔直。  后来慕容玄天天威胁他。  从“离我妹妹远点”到“不许碰她”,再到“不许让她怀孕”。  比村里大妈管得都多。  可阿默确实不敢碰曦禾。  她太小只了,抱在怀里跟抱一只小手办似的,骨头细得他一把就能握住,他怕一碰就碎。  所以他宁愿每天晚上冲冷水澡,冲得浑身打颤也不吭声。  后来曦禾亲了他。  就轻轻一下,在他嘴角。  阿默整个人僵在原地,站成了一尊木乃伊。  又一次,曦禾伸手摸他的腹肌,阿默激动得想尿尿。  再后来曦禾主动要跟他睡一屋。  阿默吓得差点当场跪下。  那一晚他就没睡着。  再后来,曦禾说,“想要他。”  他吓得跑了,他不敢。  他真的不敢。  可是身后传来了曦禾委屈的声音,“阿默,你是嫌弃我吗?”  阿默扭头就抱住她,“曦禾,你这句话是在割我的肉,下次在胡言乱语,你还不如自己给我一刀捅了我。”  然后曦禾的泪水滑进他的嘴里。  那一晚他根本不敢尽兴。  从头到尾都盯着曦禾的脸。  她眉头稍微一蹙,他立刻停下来。  他不知道那一晚自己是怎么熬过去的。  他只记得曦禾抱着他的脖子,声音软软的,说“阿默,我很开心,能成为你的人。”  她快乐,他就快乐。  她把他当谁,他都无所谓。  直到结婚那晚。  洞房花烛夜。  曦禾靠在他怀里,仰起脸,吻他。  然后她贴着他的耳朵,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阿默,我爱的一直都是你。前世今生,都是你。”  阿默脑子里像有什么东西炸开了。  那些不属于他的记忆,却又好像是他的记忆全部回来了。  那些记忆涌上来的时候,阿默整个人像被劈成了两半。  一半跪在婚床前,一半站在千年前卫国朝堂的玉阶下。  他穿着玄铁甲胄,在街道上,看见了曦禾。  他只看了一眼,心跳就跟现在一模一样。  他叫陈默。  卫国镇北侯府嫡长子,十六岁上战场,二十岁封将军。  前程似锦,偏偏把命系在一个异国人身上。  她要军权,他攥在手里,跪着奉上。  她要他杀人,他替她把刀磨快。  她深夜召他入宫,站在廊下问:“陈将军,你后悔吗。”  他说:“臣不悔。”  后来废太子逼宫,他带三百亲卫守在殿门外,从黄昏杀到天亮。  最后一刀捅进胸口时,他靠门坐下,想,她应该跑出去了。  她活着就好。  他死的时候二十五岁。  阿默跪在地上,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又抬头看曦禾。  跟千年前坐在珠帘后的那个人,一模一样。  原来不是一见钟情。  他上辈子就钟情了。  他求她嫁给他,这辈子还是想护着她。  曦禾伸手,指尖碰了碰他眼角。  湿的。  阿默自己都没发现他在哭。  他攥住她的手,声音沙哑,“曦禾。上辈子我没来得及。”  曦禾弯了弯嘴角。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  她凑近他,额头抵着他的额头,“你以为我为什么答应嫁给你。  不管过去多少年,你都会找到我,然后跪在我面前,说要拿命疼我。”  阿默把她抱进怀里。  什么都没再说。  上辈子欠她的时间,这辈子慢慢还。  还一辈子。  不够就下辈子接着还。  这一刻,跨越千年,他等了这么久,忍了这么久。  他本以为她心里有别人,以为她把他当替身,以为他只要能守着她这辈子就值了。  可她说,前世今生都是他。  那他忍个屁。  那晚他不知轻重。  那晚家庭医生来了,然后盛势和慕容玄也来了。  最后盛势把他拽出去,揍了半天。  还好没打脸,他怕曦禾担心。  紧接着大清早慕容玄又把他揍了一顿。  他趴在地上,浑身都疼,可嘴角咧得压都压不住。  曦禾站在旁边,心疼地瞪他哥。  阿默抬头看她,傻呵呵地笑。  值了。  什么都值了。  因为曦禾爱他。  前世今生,都是他。  ,番外之林京&顾锡  林京第一次去顾家那年,十岁。  他妈妈刚跟爸爸离婚,转头嫁给了顾锡的爸爸。  从保姆变成顾太太,一步登天。  林京被他妈牵着走进那栋大别墅的时候,整个人缩着肩膀,像只被拎进陌生窝的小狗。  他妈妈让他叫人,他低着头,蚊子似的哼了一声“顾叔叔好”。  然后他看见了顾锡。  顾锡坐在客厅角落的一张单人沙发上,面前摆着一个白瓷盘,盘子里放着一把极细的小刀。  他正低头在那盘子里切什么东西,刀尖在灯光下闪了一下。  林京吓的站在原地。  看着那把刀,看着盘子里被切得整整齐齐的什么红色东西。  然后他开始发抖。  他妈推了他一把,“叫人啊,叫哥哥。”  林京没叫,他嘴唇哆嗦着,眼眶红了,整个人抖得像风里的枫叶。  顾锡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顾锡挑了挑眉。  这小东西,怕他。  怕成这副模样。有意思。  从那天起,顾锡就喜欢逗他。  林京越怕,他越要凑过去。  林京躲在沙发后面,他就拿着刀从沙发前面走过。  林京缩在餐桌底下,他就蹲下来,把刀放在离他三步远的地方,然后坐在旁边看书。  林京一开始怕得连饭都不敢吃。  后来发现那把刀只是用来切标本的,不是用来切人的,才慢慢没那么抖了。  但他还是怕顾锡。  怕他那种似笑非笑的眼神,怕他忽然凑近的呼吸,怕他那种漫不经心又步步紧逼的靠近。  后来有一次,顾锡带他出去吃好吃的。  那是一家老字号的糖水铺,顾锡点了满满一桌。  林京吃着吃着,眼睛亮起来,嘴角沾着糖水,仰头冲他笑了一下:“哥哥,这个好好吃。”  顾锡握着勺子的手停住了。  他低头看着林京那张沾着糖水的笑脸,听着那声软乎乎的“哥哥”,忽然觉得心口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  从那以后,他再也戒不掉这两个字。  他开始变着法地哄林京叫他哥哥。  带他吃好吃的,给他买小玩意儿,替他解决麻烦。  每一次林京喊“哥哥”,他都觉得值。  林京越喊越顺口,越喊越软,越喊越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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