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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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是一个编辑也是一个读者(第1页)

步鑫生何许人也?

如果说《天若有情》是11月最火的小说,那么步鑫生就是当下最火的“明星”。

这人在浙省某衬衫总厂当厂长,为了提高厂子效率,搞起了奖金制度,“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然后夏天被新化社某记者采访,写了一篇《一个有独创精神的厂长——步鑫生》。

文章送去了内参。

内参是新化社比较独特的新闻产品,不用于公开发表,而是供领导层“内部参考”。

有大领导觉得步鑫生搞得好,要求大力推广他。

于是,全国文学界也包括新闻界,广泛的、重复的报道步鑫生,最终导致其有关的文章登上了几乎所有媒体的头版头条,一大批作家也开始写“步厂长文学”,它们都以各种形式乘上了春风,得以发表在各大刊物。

然而,这些小说对后世几乎没有产生啥影响。

因为他们的小说扣得太紧了,简直像同一个大纲抄出来的。

79年作家蒋子龙发了个短篇小说《乔厂长上任记》,获得当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拿到了读者中最多的票数,而后“厂长文学”的样板戏却每况愈下,直到被淘汰,这也是很快的。

在本质上,这些小说是同一个小说,看了一本就没必要看其他的了。

所以余切说:“也许,我们还是得回到普通人那里去,去写普通人的现实生活,抒发人本来就有的感情,这是我的想法。”

余切说的非常客气,但大家莫名觉得,他说的是对的。

刘振云听罢,觉得自己来社团来对了。

他仿佛找到了大佬的肯定。

本科生的时候,刘振云写的小说改来改去,登个校园刊《未名湖》居然十分艰难,得师姐查建颖三番五次的帮他改。

以至于刘振云一度怀疑自己不会写小说。

他一直觉得自己的特长是写“普通人的生活”,再加点戏剧性的幽默,然而,他不知道自己这种写法是否有人看。

说到底的,这会儿国内的小说就像是民国白话文发展时候一样,有很多人在写小说,也有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写小说”。

讨论结束后,刘振云私下找到余切。

“我有个小说准备写……一个复员军人回乡后参加高考复习,另外几个农村青年,为改变贫困的命运也参加高考,是我几年前的真实经历。”

余切问:“你以前当过兵?”

“当过兵!这个小说基本上就是我的自传,我甚至打算用第一人称‘我’。”

第一人称又怎么样呢?又不是写网络小说,你还怕扑街吗。

余切好像对这个小说发展有点印象了,“你打算取个什么名字?”

“《塔铺》。这个地方,其实就是我老家延津王楼。”

哦!这个《塔埔》啊。

这个小说是刘振云的成名作,一发就是《人民文学》,可比余切的起点高了不少啊,拿到了当年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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