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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泊顿了顿,睫羽垂落,神色掠过一瞬黯淡,几乎不可捕捉:“算是吧。”便又转了话头,“过些时日,我们要是上岭南,也有些可玩的地方,你来犬邑山前没去哪儿走走玩玩么?” 白云漠果然摇头:“我不过沿途野宿,没有细细停留,又何必把时日白白浪费?” 周泊长叹口气,转过脸一弹他额头:“白少侠,我道为什么初见你时,简直是从泥潭里滚出来的。” “等进了城州,我请你吃常德坊的醉鹅,苍梧的六堡茶,若是运气好荔枝结果,还可以尝到新鲜的。对了,他们海鱼鲜甜,喜欢生啖鱼肉和章举,有道是吃一口,连凤髓龙肝都不换。” “生啖?”白云漠面色古怪。 “章举是断其九足也不死的东西,常有人将其整只放到案上,要吃时,便用薄刀切下,沾些酱油,放入口中,因肉片还活着,在舌上跳动翻卷,十分奇特,食客边吃边片,直到章举只剩头眼。” 他形容得极为绘声绘色,白云漠只觉舌头上似乎也滑过那种濒死的弹动,却有几分反胃,眉头皱起:“人吃东西,如虎吃鹿肉,皆是为了饱腹。老虎尚且将猎物咬死,人竟让盘中之餐活生生看着自己手足被切下,化为口中。” 周泊淡淡道:“不过为取悦耳。吃多了熟的,便想要试试生的味道,许多人为此,还能做出更残忍的事呢。”他笑了笑,“你这番话,却叫我想起清王以前一件事。” “是什么?” “数年前清王害过一场怪病,卧床不起,请了许多大夫都无计可施,这时外头来了一个道士,这道士在南边一带很有些名气,他扬言能为炼出丹药治好清王,需要府上三百年灵芝一株,百年高丽参五株,还有活人心肝十两。” 白云漠道:“要割活人心肝,岂不是要人一条性命?” “是呀,清王万万不能同意。岭南本是疾苦之地,多有旱灾,清王到岭南封地以来,多次以府中库银赈灾,买补粮仓,救济多少百姓,莫说是十两心肝肉,一百两,一千两都有人愿意割给清王。不知是谁传出消息,清王府前来了众多受他恩惠的百姓,自愿割肉炼丹。” 周泊正色,模仿清王当日之态:“清王只道,倘若一定要割,宁可割我身上之肉,绝不吃百姓之肉;今我为己私可食民肉,来日必为己欲吸民膏!遂拔刀要刺,被众人拦下。” 白云漠听到此处,也微微笑:“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这听起来是一个很让人感动的故事,不过后来他谋反事败,谈起从前之事,众人便又道此事是他装病以收揽民心,沽名钓誉。”周泊话中带着细针似的嘲讽,微微出神,“纵然你一世功名,眨眼高楼倾塌,又能如何?” 灯影飘动,喧嚷的人声几乎淹没了他最后一句话,周泊的眼中笑意不入眼底,是从骨子里沁出些冷冰冰的漠然。置身这样烟火气的佳节,他却好似只是扮演沉溺其中的众生,随时便可抽身而去,钻入另一种漆黑的、无温度的夜色中去。谁也不会找得到周泊的存在。 “但是人所做之事,皆印证在世间,后人的功过评说,不能改变曾经做过之事。”白云漠的声音隔着纷乱尘音,在他耳边响起,“若总是想着日后成败,如何做好眼前之事?” 他的剑偶尔碰到琉璃,敲击玉缶般清冽,在周泊身后引着足迹。 周泊忽停下脚步。 他们本就在人潮之中,背后越发拥挤,不觉已经被推着前行。喧哗声越发响亮,如汹涌的新潮,一股烧灼可怖的热浪,逼近了他们,从身后轰然炙热热地喷来。白云漠还没去看,下意识猛地拉住周泊,把他往旁边带。 他们靠得很近,有几个孩子钻在人群里追逐打闹,只顾着充当一群嬉戏的游鱼,在路人的腿边冲撞。 白云漠又要护好怀中的琉璃缸,不由往前踉跄几步,碰上周泊回首,两人同时觉出唇上一暖,有什么柔软之物擦过,如春雪下落,轻而快地消融,却留下一行温柔的暗流。 一阵阵光焰吹拂过半空,半边天如染红霞。 夜游的迎神队先过梯田里,再经过街道,上千名壮丁撑着竹竿,支起一条长龙,彩色龙首里藏着人,过一段路,便要豪饮一口,冲天喷火,与长街灯色相映成海。 人声鼎沸,欢笑不休,烧尽今宵阑珊处。 两人从未将彼此面容看得这么清楚,连双眼,都因狂烈快活的火光,而覆满剔透的光亮。 细微的痒意,开始如新生的植被长出青葱浅草。 锣鼓敲响,动荡了目眩神驰的停留,火光里的两人心中惊跳,下意识都别开视线,装作是两只被风卷到一起的蝴蝶。 这样接近的意外并不是初次,在芝山客栈周泊给白云漠上药时,就已有过相似的意外,但那到底还留有一豆灯火的距离,没有惊动任何东西,来去轻松。现在,也只是快得捉不到的触碰,仿佛留有退可守的余地,却让人感觉缩短到无法再忘却,骤然失衡。 孩子们没进人潮中,只有最末尾的女孩停下。她裹在粉色夹袄里,拿着花灯看着他们,脸颊润得红扑扑,眯眼露出一个无邪的笑:“哥哥,你们一定一定是很好的朋友,鹊仙娘娘会保佑你们平安的。” 白云漠眨了眨眼,才发现自己刚才情急拉住的手还没松开,他快要变成一块木头。 无数解释在嘴边,但不管哪种说出来,都无端平添一种刻意。 身边的周泊仿若不觉,还能低下身,神色轻快地摸了摸她的头,柔声道:“谢谢你,鹊仙娘娘也会保佑你长乐无忧的。” 他的声音依然是风雨不动的沉稳,因弯着腰,头发自肩边垂下,白云漠看到他耳根漫起一点红意,似胭脂抹过。 “谢谢你,哥哥。”女孩看着他,忽有点害羞起来,将花灯送给他,冲他们挥挥手,跟着她找过来的母亲离开。 “走吧,还有许多没看呢。” 静默中,周泊主动迈步。 白云漠的脑袋依然是一团浆糊,尚想不出只不过不小心碰了一下,这连吻也算不上的误会,究竟哪里不对,只是下意识应:“好。”只有这一个字,就跟在他的身后。 他们两人无师自通,拥有了同种默契,谁也不看谁,只是顺着人流继续走,手还牵着,一个温热,一个微凉。 晚风吹醺四野,众人沉浸在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们藏身其中,只是红尘中的吉光片羽,不会有人注意到这微小的秘密。 作者有话说: 今日入v有双更~谢谢大家的支持! 烈马 两人跟着县里的人,一起去鹊仙娘娘庙里拜了拜,求了两条诸事顺遂的福条;再穿行过络绎人流,肩碰着肩,只踏着一身香火轻烟,回到了医馆。喧闹被遗在身后,馆里灯都已经熄了,唯有后院门挂着一盏灯笼,孤零零等着他们。 他们开门,吕峻在院内还没睡,看见两个人本走在一块进来,瞧见他,突然如惊弓之鸟分开,一个人看起自己的剑,一个人摸起自己的扇子,刻意得离奇。这也就算了,接下来话也不说,各自闷头,一左一右进了自己的屋子。 去看个热闹,这又是怎么了?吕峻感觉最近周泊更有些难以琢磨起来,每天看他们唱一出,现下都有点见怪不怪了,只将洗漱的水接进去给他们,打了个哈欠去休息。 果不其然,等到了第二日,白云漠已经收拾好站在门外,等周泊出门,两人恢复如初。吕峻看着白云漠简朴至极的行装,多了几尾小鱼,多半是周泊买的。 他们新买了马车,从鹊仙县上岭南,足要走五六天的路程,一路跋涉,见途中乔木繁茂,苍梧浓红,马蹄踩过深深幽草,天气越发暖和。 等到了岭南,先是下了一场大雨,待第二天放晴,已经是一转潮湿晚春,入夏了。 他们进了首府信都,此地是岭南最繁华之地,当年清王便在这里设府。玉像之事兴起,近来外来人口变多,关隘查得十分严格。 入了城,几人风尘仆仆,先上万餮楼吃饭,周泊把先前和白云漠说过的,一一点了上来,三人奔波劳累,竟吃干净了一十四盘菜。主要是白云漠吃得多,他吃饭一向主张专心填饱肚子,惹得小二上菜时频频注目。 看他年岁不大,衣衫朴素,像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外乡人,小二见得不少,从未来过首府盛都,傍了朋友的光能来信都第一楼吃饭,也是初开眼界。他暗自窃笑起来,仰着头,放下盘碗的力度也重了些。 周泊不着急,只等白云漠吃饱。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不吝啬为朋友花钱,看白云漠吃饭,且是由他招待的饭,周泊的胃口也奇异地好了许多。 他们坐在二楼,可以凭栏而望,周泊上次来这里,已经是快十年前的事情,当时清王治下,百姓和乐,荣华之盛,甚至一度比肩北方,谋反案后血河一路流到江东,死了不少人,衰落了些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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