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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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比想要让比比东被许多人爱着。  而且,我单方面觉得念“冕下”不但不会感到生疏,反而会显得亲昵。也许是因为我心底清楚,自己比其他所有这么叫她的人都要喜欢她。  在“谁最喜欢比比东”大赛中,冠军非雾韵莫属。尽管是自封的,但我还是很骄傲。  三十四、假如我是哈姆雷特  确定了心思,然后呢?  明恋还是暗恋,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默然忍受心底的汹涌的叫嚣,或是挺身奔向高贵的圣洁的教皇,鼓起勇气把心声吐露,这两种行为,究竟哪一种更可行?  不如采取古老而简单的办法,辣手摧一朵花,揪掉它的花瓣,让一切交由命运抉择。答案是——明恋。  我觉得不行。倒不是说告白有多么令人恐惧,后果有多么不堪设想,而是这个取舍的方法太过轻率敷衍了。  第一,这不是一朵花瓣非常多的菊花。有奇怪的家伙一眼就能看出这朵花的花瓣是奇数还是偶数。如果一开始就知道结局,那还有什么用呢?这个方法实在不科学。  第二,用一朵随手摘取的花来决定可能关乎一生的重大抉择,是否有点儿戏?而且这恋慕的绳子另一头牵系的可是教皇冕下。拜托,那可是比比东。关于她的事情绝不能含糊而为。  说这么多,绝对不是在为自己的胆怯和懦弱找借口。上面这段分析的话,逻辑难道不够缜密吗?  唉,我到底在写些什么……  说到底,要是我和她都是小说中的人物——好吧,她本来就是。  要是我和她都是恋爱小说中的人物——斗罗大陆怎么不算是一部恋爱小说呢?毕竟恋爱大陆不是瞎说的。  严谨一点——要是我和她是一部标明he的爱情小说中的两个主角,注定会在一起,作者会替我们安排好怎么在一起,哪怕生拼硬凑,不合逻辑,我们俩也能像个连体婴一样纠缠在一起,该多好。  不过这是不好的想法,毕竟它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如果无法让双方都能够切实地感受到被对方吸引,进而水到渠成地走到一起,那就不是真正的爱情,只是悬浮的、人为安排之下的结合。  就像原本书中的比比东被操控而执着于一个不值得的男人,还要说出“自己已经配不上他”这种话语,大方地祝福他和别的女人好好过。完全不顾及比比东的意志,塑造出了优秀的她,却又让她的行为和想法与人设背道而驰。  所以,将假设撤回。  重返现实,那么,明恋还是暗恋,这是一个问题……  三十五、无题  逃避虽然可耻,但是有用。不看到她就不会整天胡思乱想了。  可是真正喜欢一个人,能忍住内心的冲动吗?  应该不能的。心底还是克制不住产生“想要再与她更亲近一点”的贪念。  所以到底该怎么办呢?  我一直坚信,越努力,越幸运。越善良,越幸运。  所以做好人这么多年,果然有了回报。老天爷怜惜我,把机会捧在我的眼前了。  元宵灯会,就是它了。  三十六、假如我是偶像剧女主  天气:我猜是艳阳天?  她真的像神明一样,高贵、美丽,且与其余人界限分明。  这么喧闹的场合,周围的孩童闹哄哄地在四处奔跑,大家或是在谈笑,或是在看烟火,比比东目不斜视从他们身边经过,直奔我而来。  如果只是可望不可及,就老老实实地待在她身边也未尝不可。但是偏偏她又予你一点独特的温柔,让你不免蠢蠢欲动。  手是人体最敏感的部位,她的手握着我的手腕时,相贴的肌肤会传递给她什么样的讯息?我的身体,请帮我多掩藏一点喜欢。  但是又有几分想让她知道我好喜欢她……  完全选择不出了。想要再享受多一点,想要再享受久一点。  今天算不算也做了一回偶像剧女主?  在一旁看着她上一秒还漫不经心,下一秒却严肃起来,一下子连中十箭,心里不由产生一个个疑问,这人是真实存在的吗?我是在看电视剧吗?我也没眨眼,怎么突然间气球就全军覆没了?  一支一支箭飞出,无论是她自信的眉眼,还是胜券在握的笑容都太犯规了。  亲自带着人射箭也是,凑得那么近,脸都要贴上去一样。骨节分明的手有力地覆盖着我的手,说话时连同温热的吐息都传进我的耳中。  不行了!  所谓“珺璟如晔,雯华若锦”,大概就是这样。  教皇冕下是太耀眼的存在。  只是不由自主想要跟在她身后,没想到有意外收获。  很轻,几不可察的擦碰,但是  好软。  赚到了。  想自己动手做一根独一无二的银簪送给比比东。  不过好像发簪没什么用武之地。  做条手链也不错。她手腕纤细,又是冷白皮,戴银链肯定特别特别好看。可是她手上已经有饰品了,左右都戴着东西的话,岂不是变成暴发户风了……  也不知道蜘蛛手环到底是怎么个佩戴原理,恰好能卡住她的手腕,一点也不会滑动。不过如果会滑动,应该是一件恐怖的事,毕竟蜘蛛手环看起来蛮尖锐的……  但还是想着,比比东若是戴上稍微松一点的银链,抬手时手链自然滑落些许的情景一定非常美。  咦?这个画面似曾相识。  原来是与宝钗羞笼红麝串的情景对上了。  还想再多当一会儿偶像剧女主,所以决定勇闯鬼屋。请原谅我的贪心。  太丢脸了!  不愿回忆,那段要省略。  但是被比比东护着并搂在怀里的感觉实在太好。目的也算是达成了,开心。  另外,我觉得进鬼屋前的自己是个笨蛋。明知斗罗大陆是一个马恩思想起不了作用的地方,还自信满满地走进去。  我决定今后在斗罗大陆的日子里要暂时放下唯物的大旗,改接受另一种新的信仰——比比东主义。  心脏骤停。  比比东不会一下子联想到我和她吧?  悄悄瞄一眼,神色如常。看来没什么大事,很好。  手捧玫瑰,低头轻嗅的比比东,让人不禁苦恼,要是有相机该有多好。  附带目的不能丢。要覆盖比比东的回忆,努力让她更开心。  不过难得有把握出风头的机会,竟然没有赢。但输给比比东还是心甘情愿的,毕竟她那么优秀。  果然,那盏孔明灯上的画是玉小刚画的。他笔下的比比东神情略显冷淡,是不是说明他对比比东的了解也并没有那么多?  很想把这幅画收藏下来,但是放在她的孔明灯上的话,就可以幻想着她是心里也有自己,所以才在她的灯上贴着我的画。“臆想症”又发作了。  “东”字写得未免太好看,和以前见到过的非常官方的签名风格不同,教皇冕下的本性暴露了。  两道眉描过后本是非常有气势的,但此时它们却因为愉悦而舒展开来,显得柔和许多。笑眼像两叶涂了朱漆的扁舟,红而润的唇瓣勾起饱满的笑弧。  此情此景之下,我胆大妄为地想要篡改一个成语——望风而靡。“风”之一字,要换成“东”。看见教皇冕下笑颜如花的样子,我的理智就会溃散,身体也会不由自主地倾伏。  散步是很美的事情,因为这时我们都是很悠闲的。一起散步意味着我们愿意与对方互相浪费、消磨无意义的时光。  如周作人所说,生活是需要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才会有意思的。对于比比东来说,这样优哉游哉的时候并不多,若是不强拉着她,她肯定没有这番闲情逸致来逛灯会。她兴许也觉得那些活动很无聊。  但我想让她偶尔也能从修炼、公务中解脱出来,跟她玩斗地主、带她堆雪人、请她逛灯会,都是出于这样的想法。  教皇是千万人的信仰,但比比东总要有做自己的时候。伟大的想法是先公后私,但不伟大的我期望她能先悦己。  不禁幻想着要是也能和比比东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该多好。吃不求饱的点心自然也是要被列入其中的,但喝不求解渴的酒——小酌一口应该不会醉吧?虽然没喝过,但我猜酒的味道并不好喝,不然怎么到了饭桌上,大家都极力想要对方多喝,自己少喝呢?  但比比东如果喝的话,我觉得自己也可以尝试一下。  三十七、比比东主义者的准则  比比东说的话,一定是对的。  如果不对,参见上一句话。  见不到承载信仰的人,比比东主义者要枯萎了。  三十八、论比比东本体是猫的可能性  大概是在患了臆想症后又得了相思病。  太过想念,故写一篇关于比比东的长文以解相思之苦。  “比比东=猫”这一点是值得说上一二的。她与猫存在许多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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