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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迅猛地依次划过野鸡脖子,鸡血瞬间汩汩涌出,滴入事先准备好的小锅中。 待血流尽,他就将两只野鸡拎到火边,众人又如小尾巴一样跟了过来。 秦朗看着好笑,但也没多管,只是拿出空余石锅,把放过血的野鸡放进去,倒入热水,烫毛。 众人顿时被对方的操作惊得目瞪口呆,以为他就要这么煮鸡,纷纷惊呼出声。 “首领,野鸡的毛不能吃!” “首领,您不先把皮和毛撕掉吗?” “首领……” 熊博蹲下挨着他,眉头皱成一团,企图把人劝着,“这样煮出来的鸡很难吃,有一股shi味儿,我试过。” “噗!” 秦朗被逗得喷笑出声,抬眼间见慕容璃也在摇头失笑,便一边把鸡仔细烫洗一圈儿,一边告诉熊博哈众人。 “我知道鸡毛不能吃,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拔毛,至于鸡皮,除非非不得已,我不会扔,鸡皮可是好东西,做好了很好吃的。” 说话间,他已麻利地拔去所有鸡毛,并用石刀破开野鸡腹部,将内脏一一取出。 只留下处理干净的鸡胗,和野鸡再次清洗干净,剩余内脏全部扔掉,然后将其冷水下锅,加入姜片过水。 众人听过他的话,震惊之余,看到他的操作,更是佩服好奇了,但都没再出声打扰,只是看着他有条不紊的忙碌,默默学习着做鸡的过程。 不过一会儿,锅中的水便翻腾起来,泛起阵阵浮沫,秦朗连忙将其一一撇掉,重新更换热水和姜片继续煮鸡。 椒麻鸡的鸡肉不能煮得太老,所以,他得在旁边守着,等待的档口,他矮身坐在一旁,抬眼看着慕容璃,伸手拍拍旁边位置。 对方心领神会,笑着坐到他的身边,其他人也依次落座在周围,白虎和三只崽子更是见缝插针,匍匐在了二人面前,四条尾巴轻轻地左右摆动着,看着好不惬意。 狼小爀几个动作慢了一步,见挤不进去,只得瘪瘪嘴坐到二人的不远处,继而如老僧入定般,盯着煮鸡的石锅一动不动。 而其他兽人和亚兽,则是七嘴八舌地继续问秦朗,“首领,刚刚你为什么要换水?” “放野姜进去有什么作用吗?” “这个鸡肉要多久才能煮好?” “鸡血为什么要放盐和水?” “不是做椒麻鸡吗?为什么不放花椒?” 秦朗被他们吵得脑袋发昏,连忙笑着抬手制止大家连珠似炮的发问,开口一一为他们解答。 换水,是因为做荤菜和部分素菜,都要焯水,是可以去除一定腥味。 姜片也是很好的去腥佳品,所以一般做肉菜,基本都会加。 鸡血放盐和凉水,是为了更好的将其凝固成块,当然,也有少许杀菌作用。 椒麻鸡的肉不能煮太老,熟了也就是用筷子刚好轻松扎穿肉块,有点点阻力时最好,否则肉会变柴,尤其是老鸡。 而做椒麻鸡的时候,花椒是最后做调料汁的时候再用,现在还不着急放。 “那到底啥时候能吃啊!” 狼小爀和阿瓦等孩子,眼巴巴地转头望着他,不住咽着口水,小声嘀咕着,“什么时候才能把鸡肉扎穿啊?” 秦朗闻言失笑,得,都白说了,几个小吃货就是等不及了。 嗯,还有大家,看看,一个个都眼泛狼光了。 正在众人欲眼望穿之际,锅中的鸡肉终于散发出阵阵诱人香气,秦朗鼻翼微动,知晓鸡肉快熟了,便开始着手准备制作椒麻汁。 由于材料不太齐全,他只能将花椒仔细淘洗干净切碎,混合切碎的姜末,加入少量食盐,用刀背卖力地剁成泥状,放在小锅里备用。 随后取了一支洗干净的筷子(木棍)压着鸡背扎了下去,果然一穿到底时稍带了些许阻力,鸡肉明显已经熟了。 他连忙将其捞出来,放在一旁晾了片刻,就将鸡肉一一撕成条状,整齐地摆放在石锅中,鸡骨头随手扔给了围着他打转的白虎一家。 随后,烧起一锅热油,见锅里微微冒烟儿,就迅速将滚烫的热油,浇在刚刚调制好的椒麻泥上。 呲啦———— 香气瞬间如爆炸般四溢开来,他随手舀起一勺热气腾腾的鲜美鸡汤,倒入其中,用筷子快速搅拌数下,独特的香味就扑鼻而来。 秦朗便端起调好的椒麻汁,缓缓淋在鸡肉条上,浓郁的酱汁,立马顺着鸡肉的缝隙向下流淌,眨眼间就将鸡肉包裹得严严实实。 他随即拿起筷子,将鸡肉搅拌均匀,确保每一丝鸡肉都充分地吸收到椒麻汁的味道,才停下动作。 而后又舀出一些六月柿酱放入多余的鸡汤中煮开,再用石刀把锅中定型的鸡血横平竖直地划了几刀,切成一块状。 小心扒拉到滚烫鲜红,香气扑鼻的鸡汤中烫煮片刻,便连锅端了下来,满脸笑容地扬声大喊。 “开饭啦!” “哦!开饭喽!” “终于可以吃了!” “我都快饿扁了……” 早已等待不及的众人,连忙将之前已经煮好的杂菜汤和炖肉,还有炒蘑菇端过来摆在一起。 便立马围坐到他身边,一个个都紧紧盯着眼前那锅麻香四溢的椒麻鸡和六月柿鸡血旺,口中发出啧啧赞叹。 “真香。” “我从来不知道,鸡血还能这么做菜。” “对啊对啊,我以前都是把野鸡脖子咬断,直接喝的。” “我也一样……” 秦朗听得眼皮一跳,忍不住偏头看向慕容璃,看着也是神情复杂,哭笑不得的模样,便勾唇出声。 “好了,好了,都动筷吧,快尝尝我这四不像的椒麻鸡味道如何?” “好……” 众人欢快应声,纷纷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地伸向那盘椒麻鸡。 狼小爀夹起一块鸡肉放入口中,瞬间被香得眼睛瞪大,一边咀嚼,一边含糊不清地道。 “好香,好香,舌头在跳舞,但是好香啊!” “嗯。” 阿瓦点头赞同,细细咀嚼着,腮帮鼓鼓的,脸上满是陶醉,“这个味道怪怪的,但是好好吃!” “我尝尝这个。” 熊野因为好奇鸡血能做成啥样,就先吃了一大口,同样被香得双眼放光,忍不住又吃了一块,嘴里含糊不清道,“好嫩好鲜啊。” “我也尝尝……” 其他人纷纷笑着看他一眼,一个个的进食速度又快了几分,话都不说了,只是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点头,当是给予肯定。 秦朗看着高兴,笑着给慕容璃夹了一筷子放在他碗里。 “谢谢秦大哥。” 慕容璃弯眉道谢,也为心上人夹了一筷子,又舀了些鸡血旺,便迫不及待地张嘴轻轻咬了一口,顿时被椒麻鸡的独特风味香迷糊了。 忍不住眯着双眼,一边品尝美食,一边道,“朗哥,这椒麻鸡竟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吃,虽然佐料不齐,可却丝毫不影响它的美味。 鸡肉鲜美多汁,略微回甘,花椒麻香四溢,比我过去吃的任何花椒味道都还要香浓,麻得过瘾,两者相互结合,简直堪称完美。” “嗯。” 秦朗咽下嘴里的鸡肉,沉吟片刻便说,“这蛮荒大陆,除了危险,生存环境恶劣,任何物种都比其他世……地方长得都好。 这也算是大自然弥补他们艰苦生活的特殊馈赠吧。” 慕容璃点头赞同,没再多言,而是埋头继续享用美食,再说下去,椒麻鸡和鸡血旺都要被抢光了。 秦朗看他一眼,也笑着加入阵营,一时间,四周只剩众人进食的声音,每个人都吃得津津有味,几口装菜的石锅很快就见了底。 大家这才意犹未尽地放下筷,随后一起动手收拾残局。 待整理完毕,大家便躺在各自的铺盖之上,望着夜空,回味着刚刚的美味。 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随后在一片安宁祥和的氛围中,渐渐进入梦乡。 而此时,盐山部落这边才做好所有防御陷阱,狼野掸了掸酸胀的胳膊,和大家抬眼看着部落门口的防御工事,眼中均露出了满意之色。 今日,他带着大家在林中砍来大量荆棘和小娃手臂粗的木材,就让两人专门负责把木材两端削尖,放一旁备用。 其他人则是和他化身兽形,在部落大门处挖出一条差不多与10人平躺等长,5人等宽,3人等高,扁缘呈斜坡状的战壕。 随后将削尖的木棍,一头紧紧埋在土里,一头朝上,其他空隙就放入尖石和细碎少量荆棘刺。 之后,再在紧挨部落这一面的战壕边缘,间隔种上几棵两人多高的粗壮树干做支点,把所有的荆棘交织在一起,在上面编出一道等高厚实,且密集的荆棘墙。 只留左侧一个必须侧身避开荆棘,才能进入部落,如此,那些换盐的人就算想闯入内部,也要花费一番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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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瑟尔无疑是最合格的圣子,灿烂如日光的金发耀眼夺目,温柔沉静的蓝色双眸像是伯涅尔湖的湖水。最为人称道的是他对神的虔诚以及纯粹至极的光明神力。大家都说他是神明最宠爱的孩子。伊瑟尔也以为自己会侍奉神明到永远,播撒神明的荣光向整片大陆。直到有一日,他莫名其妙连接上了一个论坛,并且得知了一个噩耗。他所在的世界是个游戏。并且他和他的神明都会成为游戏里的反派被推翻。蛀虫侵蚀着圣殿的石柱,损害着圣殿的荣光。名为莫文的勇士便是主角,带领着英雄推翻了教廷黑暗的统治。从来没有对人恶语相向的伊瑟尔看着画面中被推翻的神殿,握紧双拳,气鼓鼓地看着手指长剑的勇士。伊瑟尔得想办法,解决掉蛀虫,重新播撒神明的荣光。幸好还有名叫玩家的人,看起来很好用。—在统治了雅加大陆数万年后,神终于厌倦了这样的生活,继而化作一个普通人降临人间。在看到圣殿的作为后,他索性打算带领人将这高耸的神殿推翻却不想一来就遇到了阻挠。纯洁善良的圣子像是没有脾气,每天都要向他祈祷,近来更是频繁,甚至到了三遍,偶尔还会悄悄抹眼泪。神明啊,伊瑟尔会永远爱戴着您,请您也不要抛弃伊瑟尔。然而就是这样看起来无害的小家伙,却在看到他的化身第一眼就严肃着脸颊,憋了好久好久,然后瞪了他一眼。神明乐了。神明日记①今天故意说了神明坏话,又被小圣子瞪了一眼,毫无杀伤力。②又说了坏话。小圣子开始反击,晚上却听到他在祈祷时悄悄说自己坏话。③糟糕,玩过头了,貌似被讨厌得很厉害。试图神降告诉他和化身和平相处,在眼泪攻势下闭嘴了。④后悔了,怎么哄人○神明(勇士)攻x圣子受,身心1v1,不拆不逆,婉拒拆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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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与风,violinandrose...
他是商界新贵,也是见不得光的床上玩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商界新贵。所有人都不知道他还是另一个人的床上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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