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初初,我要喝这个。”黎书翊看见宣传图片上的草莓奶茶很好看。 “来一杯草莓啵啵奶茶。”凌蔚初点单。 “只要一杯吗?”店员问。 “初初,你不点吗?”黎书翊问。 凌蔚初摇摇头:“你喝就好。” 店员见状,就转身去做奶茶了,凌蔚初和黎书翊坐在等候区。 没有人排队,奶茶做得很快。 黎书翊看见奶茶做好了,起身拿了奶茶,喝了一口:“好喝!初初,你也尝尝!” 黎书翊把奶茶递给凌蔚初。 凌蔚初取下口罩,喝了一口:“嗯,味道确实不错。” “里面还有啵啵,你再喝点。”黎书翊极力推荐。 凌蔚初又喝了一口,点点头:“嗯,我更喜欢乖乖给我的啵啵。” 黎书翊瞪了他一眼:“在外面呢。” “没人听见。”凌蔚初笑着说。 “凌~蔚~初~”很大又很小的气声悠悠传来。 黎书翊扭头看过去,是奶茶店操作间后面的帘子里探出一个脑袋。 凌蔚初疑惑,遇到粉丝了? “小陈,打开门,让他们进来。”里面的人让店员打开操作区的门。 店员把门打开,凌蔚初和黎书翊在那人的催促下进了里面的备料区。 “初哥,你怎么回学校了?” 凌蔚初看着面前的人:“你是……虎子?” “初哥,小名就别叫了,我都快三十了,怪羞耻的。”虎子摆摆手。 凌蔚初有些尴尬:“你大名叫什么来着?” “李连骞!” “哦哦,对!”凌蔚初想起来了。 这个就是他高三时候的同桌——李连骞,不过以前都喊他虎子,不怎么喊大名,凌蔚初一时半会儿没想起来他的大名。 “你这是在咱学校门口开起了奶茶店?”凌蔚初问。 “嗯,去年从工作了五年的公司辞职,回家来开了这家奶茶店。”李连骞点点头,“你小子在娱乐圈混得也不错啊。” 凌蔚初摆摆手:“不想待了,准备退了。” “退了干嘛?多么风光的职业。”李连骞说着,指着学校里面,“学校里可多你的粉丝了,我说我认识你,她们都不信,不过我才不管她们信不信呢。” “娱乐圈太乱了。”凌蔚初说。 李连骞点点头:“也是。” “这位是……”李连骞看向黎书翊。 凌蔚初握着黎书翊的手:“我未婚夫,黎书翊。” 李连骞瞪大眼睛:“所以你是准备结婚了吗?” “嗯,到时候婚礼,你可得来。”凌蔚初说。 “好嘞。”李连骞点头,对黎书翊说,“嗯……我该喊你什么?嫂子?” 黎书翊眨眨眼睛,看向凌蔚初:“初初……” 凌蔚初摇摇头:“喊他名字就好了。” “黎兄弟看着年纪不大啊。”李连骞说。 “我二十了!”黎书翊强调自己成年了。 李连骞更惊讶了:“才二十岁?!初哥,你老牛吃嫩草啊!” 黎书翊懵了,这是什么意思?不是说成年了就好了嘛? 凌蔚初揉揉黎书翊懵懵的脑袋:“他年纪是比较小。” “爸爸!我回来啦!”外面传来一个小孩儿的声音。 李连骞连忙出去,把孩子抱进来。 “诶?他们是谁?”孩子看见两人,歪了歪脑袋。 黎书翊学着他歪了歪脑袋:“你是谁?” “我是李萌萌,是李连骞和张晓梅的女儿。”李萌萌自我介绍道。 李连骞说:“萌萌,这是爸爸的同学和他的伴侣,你要喊叔叔。” “嗷,叔叔好!”李萌萌打招呼。 “萌萌,你好啊。”凌蔚初说,“你几岁了?” “我三岁了!上花蕾幼儿园的小班了!”李萌萌小手叉腰,骄傲道。 李连骞笑着说:“我和她妈妈是大学同学,毕业就结婚了。” “你结婚真早。”凌蔚初说。 李连骞说:“我真不算早的了,之前咱班上那一对,现在都三胎了!” “嗯?谁?”凌蔚初一点印象都没有。 “唉呀,忘了你对咱班的人和事都不太熟悉了。”李连骞说。 逛学校附近小吃街 “额,应该是基本不认识。”凌蔚初实话实说。 黎书翊拉着他的手说:“初初,那你的学生时代真的好孤独哦。” “还有我啊!初哥高三那一年,也没少玩儿!”李连骞骄傲。 黎书翊疑惑:“为什么这么说?” 凌蔚初扶额说:“我是为了冲刺高考回来的,他带着我逃课、翻墙、上网。” “正经课我可没有带他逃,都是晚自习作业写完的时候,我带他出来吃点好的,放松放松。”李连骞自己成绩不好,但他也不会耽误别人的成绩。 “吃点好的,是指?”凌蔚初可不记得吃了什么好的。 “烤羊肉串、烤面筋、火鸡面……可多了。”李连骞说,这些都是放学的时候,校门口会摆的小摊。 这些小摊主要赚两波钱,一波是下午放学时候,家住附近的学生,回家吃晚饭能买一些,还有一波就是晚自习之后,走读学生会买一些夜宵。 所以他们从下午四点半之后就会过来,摆到晚上十一点半。 李连骞是住校生,每次都九点半带着凌蔚初这个走读生出来耍,然后看着凌蔚初回家,又自己翻墙回学校,回宿舍睡觉。 “嗯?”黎书翊歪了歪头,“好吃吗?” “好吃啊!要不要试试?马上就到他们摆摊的时间了。”李连骞说。 李萌萌说:“妈妈说,你再带我去吃那些东西,你就睡客厅。” “那你别吃了。”李连骞说。 “啊!萌萌要吃,萌萌不告诉妈妈!”李萌萌赶紧说。 李连骞说:“你没有机会了,妈妈一会儿来接你。” “啊……”李萌萌撅起了嘴。 黎书翊觉得她可爱,说:“萌萌喜欢喝什么奶茶?叔叔买给你喝好不好?” 李萌萌眼睛一亮:“我喜欢喝棒打鲜橙!” 黎书翊在李连骞的店里下单了一杯棒打鲜橙:“好了,点好了。” “这怎么能让你们付钱呢!”李连骞说着,出去喊小陈退钱。 黎书翊说:“不用退,说好了我请萌萌喝的。” “谢谢叔叔!”李萌萌咧嘴笑。 棒打鲜橙刚做好,李萌萌喝了一口,她妈妈就来了。 “李萌萌,你又喝奶茶!”张晓梅的声音让李萌萌虎躯一震。 李连骞忙说:“晓梅,你带萌萌回家吧,我高中的同学回来了,我晚上晚点回去。” 凌蔚初又戴上了口罩,朝张晓梅点点头。 “好,少喝点酒。”张晓梅叮嘱一句,注意力又回到了女儿萌萌的身上。 “不喝酒。”李连骞说着,对凌蔚初和黎书翊使了个眼色,让他们跟上。 凌蔚初和黎书翊连忙跟上,走了出去。 张晓梅看了一眼他们的背影,嘀咕了一句:“穿得挺好看的,怎么把脸蒙上了?” 李萌萌说:“他们很帅!跟电视上的明星一样!还是妈妈前两天看过的,一模一样!” 张晓梅没把小孩的话当回事儿:“这周都不许喝奶茶了。” “啊……好吧。”李萌萌撅起了嘴,“那我可以让小陈哥哥给我拿一根烤肠吗?” 张晓梅屈指敲了敲她的脑袋:“不行,回家乖乖吃饭!” “哦……”李萌萌不情不愿。 李连骞带着凌蔚初和黎书翊出来已经有一些小贩来了。 “这么早就来了吗?”黎书翊左看右看。 小贩们虽然来了,但都还没开始吆喝,都是在忙手上的活儿,为一会儿的放学做准备。 “因为放学会很忙,所以他们会提前做一些准备。”李连骞解释。 凌蔚初牵着黎书翊的手:“别乱跑,像个好奇小猫。” 黎书翊嘿嘿一笑:“我不会乱跑的。” “我们以前吃的,还有在摆的吗?”凌蔚初问李连骞。 李连骞摇摇头:“都换了一批了,不过有些味道和以前的差不多,也很值得去。” 凌蔚初点点头:“那我们今晚就吃小吃了,你看着安排?” “行!包在我身上!”李连骞大手一挥。 三个人走了几分钟,来到了一个钵钵鸡的小摊前面。 “钵钵鸡,一元一串的钵钵鸡!”摊主刚把吆喝的喇叭打开。 “一块钱一串?这么便宜?”黎书翊问。 李连骞说:“学校附近,都便宜,而且这个串串小,基本一口一根。” “想吃什么自己选啊!”摊主给了他们一人一个长筒盒。 黎书翊看看凌蔚初,凌蔚初挑了一些喜欢的,放进盒子里。 黎书翊学着他的样子,开始挑自己想吃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