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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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惦记你那偶像是吧?”  “不会吧延哥,这种飞醋你也要吃?”  他这么一说,邹延倒是哑口无言了。  邹延那句偶像是随口一提,方晔那人表面上清高冷淡,实际比谁都精明虚荣,谢漪白现在的倾慕和崇拜,是建立在对影帝的滤镜之上,但只要是滤镜,早晚会碎的。  他更担心他那死心眼儿的发小。  刚刚给他打电话的人是盛柯,说要来当面和他商讨剧本的细节。  这本是最寻常的谈公事环节,可是发生在这个时间点,让人无法不怀疑,盛柯是来搅浑水的。  邹延在电话里说了——你别来,最近我们都很忙,谁也没空接待你。  盛柯挂断了,紧接着给他发来机票的订单截图。  听不懂人话是这样。  来就来呗,长了腿的大活人,拦是拦不住的。  假如故意伤害罪不用坐牢,邹延真会考虑把盛柯的腿砍了,给他的出行造成一点障碍。  不过二十多年的朋友,不至于动刀动枪。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谁怕谁啊。  剧本1  盛柯发来的剧本名为《脱胎换骨》,这四个字作为标题,很有惊悚恐怖片的气质。  而它所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外貌的故事,基调也确实不够阳光。  故事第一幕围绕着十岁男孩邓杉的身世展开。  活泼开朗的邓杉在十岁那年遭遇一场火灾,大火烧毁的不只有幸福自足的三口小家,也葬送了一个孩子健全顺遂的未来。  在消防员的竭力营救下,邓杉和双亲一同被送入医院,他的父母因重度烧伤器官衰竭,不治身亡;年纪尚小的邓杉却侥幸活了下来,但这并非重获新生,而是他被厄运缠身的开端。  案件发生后,纵火犯虽被绳之以法,然而人死不能复生,十岁的邓杉成为,监护权被移交给远房亲戚,从深受宠爱的独生子,变为寄人篱下的拖油瓶。  这场蓄意纵火摧毁了邓杉的外表,却没有粉碎他积极向上的人格。  捡回一条性命的邓杉努力振作,在监护人家中承包家务活儿,拼命学习,祈祷早日回到学校,发奋图强,靠知识挽救命运。  可惜现实很残酷,不管在新家还是在学校,邓杉都因容貌大改而被边缘化,尽管众人同情他不幸的遭遇,以友好善良的态度对待他,却难以消解和突破心理上的隔阂。  每每看到他脸上的疤痕和崎岖的皮肤,大家眼中一闪而过的嫌恶、惊恐和闪避,都像尖刀般削弱着他信心和意志。  原本坚强自信的邓杉,日渐变得敏感脆弱,他不能忍受他人异样的目光,那些饱含怜悯的凝视、对歧视不加遮掩的打量,加速了他脾气的恶化,使他成为一个暴戾而急躁、面目丑陋的怪胎。  升入高中后,情况愈演愈烈,邓杉不再与任何人交流,只埋头学习。  偶然一天同桌与伙伴调笑时,眼神不经意瞥过正在写题的他,他却突然暴起将同桌推倒在地,举起桌椅朝人砸去。  当邓杉回过神来,同桌正捂着头惨痛嚎叫,四周的同学们惊恐万状地目睹着他的暴行;他如梦初醒,强行挤出一个笑容。  不知是谁先发出一声尖叫,接着人潮如越江的鱼群,争先恐后地涌出教室。  最后的处理结果,以邓杉主动退学告终;他的监护人垫付了医药费,还对着同学家长几度鞠躬道歉,对他自然没有好脸色,只剩厌倦和叹息。  夜里,邓杉带着这几年攒下的私房钱和证件,悄悄离开了家。  他去了外省打工,廉价的群租房,筒子楼和菜市场,每日天不亮楼下就响起小摊贩的吵闹声。  邓杉没满十八岁,找不到正式工作,幸而遇到一家餐馆的老板心善,留他在后厨帮工,不时还要戴着帽子口罩去送饭。  他早出晚归,从不休息,一有空就去做日结,攒的钱全藏在床底下。  合租的室友比他岁数大,却没他勤快,做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挣了钱就拿去买酒打牌;得知他未成年出远门务工,便总打听他的家务事。  这天邓杉回到出租屋,趁着室友不在,他想把日结的工资放进存钱的铁盒里,可翻遍了床垫和床底也没找到。  等到深夜,室友提着半瓶酒,醉醺醺地回来,邓杉扑上去和人打了一架,逼对方还钱,室友被他掐得喘不过气,说钱是自己拿的,最近打牌手气不好,想借他的钱转运翻盘,结果全输光了,让他别激动,会挣钱还给他的。  邓杉怒不可遏,加大手劲,室友在千钧一发之际抄起酒瓶,砸破了他的头。  流着血的邓杉恢复清醒,他从未泯灭的求生欲在警醒着他,不要一错再错,假如惹上人命官司,就要在牢里度过余生了。  他现在一无所有,仅剩的就是这点微不足道的自由,不能再输了。  邓杉走出破败的出租屋,用裤兜里的零钱,买了几罐啤酒,蹲在墙角的路灯下,落寞地喝着闷酒。  盛夏的夜晚,菜市场周围,蚊蝇在干蔫儿的菜叶和翻眼的死鱼身上盘旋,他在半醉半醒之中,闻到一股有别于腥臭、发酸、苦涩的味道;那是香气,像夏风和鲜花、水果和糖。  邓杉睁开眼,一双纤长的腿出现在他的视野中。  她很白,穿着带花边的吊带,波点的短裤,踩着人字拖,手腕上挂着一只透明塑料袋,里面装满各种口味的冰棍。  她洗过未吹干的长发披在肩头,散发着热烘烘的馨香,一只长毛的杂种小狗跟在她的脚边,立起前爪刨她的腿,她蹲下身,将咬过一口的雪糕喂给小狗。  邓杉看着她,看着她,忘记了时间和地点,忽然她的双眼回望过来,他惊吓地将脸埋进臂弯里,自卑胆怯地缩成一团。他长得那么丑,还流了满脸血,不要吓到她才好。  塑料袋窸窣作响,伴随着小狗呜呜的叫声,她抱起狗走远了,人字拖和地面摩擦,发出粘稠拖沓的声响。  邓杉望着她的背影,等收回视线落到眼前,他还剩半罐的啤酒上,竟然放着一只半融化的冰棍,是她好心的施舍。  她叫小枝,一个人带着狗,刚搬来不久,跟街坊邻居打听哪里的饭好吃,走进了他帮工的餐馆。  小枝热情快乐,嘴甜有爱心,很讨人喜欢;老板殷勤地告诉她,想吃什么可以打电话点餐,叫人给她送上门。  邓杉每日每夜向星星月亮和世间万物许愿,这份活儿终于落到了他的头上。  小枝是夜猫子,白天睡觉,晚上工作,她每天下午四点起床,会先给餐馆打电话,点上两菜一汤,再先出门遛狗,二十分钟后回到屋子里,洗脸洗头发,饭菜也送到了。  小枝喜欢边看综艺边吃饭,开着电风扇,等饭吃完,头发也吹干了。  她食量小,吃不完的饭菜放进冰箱,凌晨下班回来热一热,当宵夜。她养的狗只吃一种牌子的狗粮,偶尔吃她的剩饭。  邓杉每天给她送去热饭热菜,收走前一天的餐具。  小枝总是把碗筷洗得干干净净的再还给他。  为报答她,邓杉收集后厨里的碎肉边角料和内脏,煮熟了送给她喂狗。  小枝每次都笑着对他说谢谢,夏天会塞给他一支冰棍,冬天会给他一瓶矿泉水。  每到傍晚,小枝便会卷头发化妆,给脚趾涂上鲜红妖娆的指甲油,穿上各色连衣裙,千娇百媚地出门。  在秋冬则是皮草和呢子大衣,高跟鞋长筒靴。  日子久了,左邻右舍的嘴里生出是非,他们说小枝做的皮肉生意,不是正经女人,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  邓杉记下这群人的脸和门牌号,将餐馆里杀之不尽的死耗子从粘鼠板上撕下来,从窗户缝丢进他们家里。  他干完坏事躲起来,听着他们歇斯底里的怒骂和叫喊,心中快意无限。  小枝并不知道他为她做的这一切,但她本性善良,连樱桃这种贵价水果也从不吝啬于分给他。  过二十岁生日那天,小枝没有叫餐,而是订了蛋糕送到餐馆堂食;她带了朋友,是个英俊的男人,在她吹灭蜡烛时,送了她一条钻石项链。  十寸的奶油蛋糕是双层的,小枝只吃了一小块,剩下的没有带回家,均分给了餐厅的老板和服务员,也包括他。  邓杉端着蛋糕去了厨房后门外的巷子,他蹲在散发着恶臭的垃圾桶旁,在苍蝇的环绕下,舌头麻木地吞下丝滑香甜的奶油。  他刚吃两口,就像发狂的病人一般,将纸盘子里的蛋糕扔到地上,疯狂地踩踏、碾碎。  直到它变为一滩肮脏的烂泥,被蚂蚁和蟑螂分食。  小枝过完生日后,邓杉再没有去给她送过饭,他常看到那个英俊的男人出入她的房子。  自力更生的日子犹如一个无止境的循环,邓杉满了十八岁,总算能去找一些时薪更高的工作。  某天他在外做日结,帮人刷胶贴海报,有过路人拦住他,塞给他一张整形医院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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