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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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应激似的抽开,甩了甩手。  宁默眼神移至正路,目不斜视地朝里走。  他走后,肖奕炀拍了掌胡楠的厚背:“非抢什么抢。”  “哎呦,卧槽。”胡楠自然看到宁导了,“你要面子我不要呀!”  片刻,化妆师关灵走过来,火燎推开他俩,说:“我去,快给我让个位儿,马上热死了。“她边扇风边吐槽道,”服了,刚才宁导也不知道咋了,突然就卡在门那不动了,也没人敢招他,结果外面进不来,直接快堵成马蜂窝了。”  “真的假的。”肖奕炀道。  “真的啊,快给我热死了……”关灵最后回过神来,“怎么?你在质疑我?!”  肖奕炀笑着捂了下眼,然后声音稍微沉淀了下,突然道起歉来:“不好意思了,各位。”  “你还有脸不好意思?天天小牌大耍。”胡楠觑他。  由于如今仓库空调遍及,现在盒饭基本都在这里吃,用餐完毕后,大多选择唠嗑。  肖奕炀想靠躺椅,打眼一扫,被放在靠里的位置。他穿过不同扎堆的人群,穿过五花八门的八卦,找到那张躺椅。  他蹲下去,拍了拍上面的灰,眼神随意地朝左看去。  熟悉的那张桌子,熟悉的那个人,熟悉地坐在那里。室内宁默穿着标致西装外套,正盯着电脑,指尖偶尔敲点几下鼠标。  混乱喧嚣中,他静静地坐在那里,他的头发,他整个人,都混沌在这头顶的天光浮尘里。发光的颗粒细碎浮动着,像编织成一条丝滑的条带,缠绕周围,将他单独隔绝起来。  肖奕炀最后一次拍完上面的灰,将躺椅抬走,搬到原来的据点。他靠在上面,听着周围人的嘈音,自然地瞟向远处,休息眼睛……  肖奕炀睡醒没多久,天外依稀晴朗,他们跑去外面开工。  这场拍方决和闻白一起走的戏,之前室内导过戏,宁默直接让试了遍戏,便开拍了。  前两处镜头拍完,中场休息,肖奕炀已经积攒不少汗了,关灵赶紧跑去送纸。  她其实最近闲得可怕。由于现在的天实在太热,化妆简直糊脸遭罪,加上两位主演本身都是好底子,怎么描都区别不大,宁默也就没再让化了。  所以关灵现在主业送纸,副业拍散粉。  唯恐失业,她是快马加鞭。  肖奕炀叹了口气。  “咋了?”关灵及时赶到问。  “没事。”  肖奕炀接过纸擦脸,然后又和胖仔开始互损。  胖仔就是胡楠,他前几天痛定思痛决心减肥,为了用言语时刻刺激自己,他让大家叫他大胖,但听叫了两天,说越听越想撒娇,改成直呼胖子,死胖,老肥……一天能给自己改十几个,最后给身边人整急了,偏不如他的意,由南迪起头赐了一个最撒娇的名字“胖仔”,此人才消停。  现在肖奕炀正呛他减肥,以后不许坐自己摩托。  宁默喝水扫视四周,将水杯平静地放回地上,拂了拂衣袖,起身朝角落走去。  江延瞅见宁默前来,屁股还没捂热,赶紧从座椅上起来。  宁默让他展开剧本,开始对他饰演的角色做些微指导,点拨两语,最后重复起餐馆的对话。  江延听得云里雾里,不过一直在努力聆听,汲取他的一字一句,哪怕是与之前重合率极高的话语,他也牢牢记住。  最后,宁默对他笑了一下:“你现在状态越来越不错了,会回到从前的。”  江延开心地抿抿嘴,又有些呆滞。  因为这好像是他看脸的喜欢(修)  秉持着这样的态度,肖奕炀深夜收工,洗漱完,同往常一样坐在电脑前,戴上耳机。  他点击两下鼠标,屏幕跳转到一个编曲软件,上面保留着先前的编辑界面,轨道区罗列满当,五彩斑斓映在他眼里。  他点开播放,低头扣起手。要隔往常,他眼神随即便放松下来,不时晃着身体。但现在,他只是偶尔抬头望望,听到“瑕疵”才握上鼠标,拽回进度,修改节奏什么的。  进度条在这样拉扯中反复横跳,唯敲击感的那份厚道,才可与之一衬。  夜深人静,终于听完末点,肖奕炀迅速摘掉耳机,闭上眼,后仰到床上。片刻,那声“有错么”又徘徊起心底,一阵烦意。  尽管很烦,他还是眨起眼,捞来床头柜上的本子,翻开标记的一页,视线很快失焦……  窗外白光刺来的时候,肖奕炀睁开了眼。但他没做任何动作,只是单纯睁着,像经历什么后的怔然。  是的,他做梦了。  他了然地记得,脑海中曾放映过的存在——  那是一处影像,白茫丛生,画面像失帧,又像过度曝光,看不太清,唯能感到有风款款而过。随风律动,光感区域似乎变化了许久,也朦胧模糊了许久,直到最后,才慢慢透析寻清,那是天光,是仓库里倾斜而下的天光,而正中央,是宁默垂眼看监视器的侧脸。  这么回忆一遍,肖奕炀莫名产生一种不安的预感。但他并不认为这是慌乱,而更像密林生存的野生动物,慢足而行,随时面临着某种未知的悄然逼近。  为什么会梦见他?肖奕炀才拐回来。  他心里混乱着,像残留在脑海里的鼓点,肆无忌惮地敲打着。肖奕炀眨两下眼,试图寻找答案。  对,他又想起了昨天的那句话。就是一直秉持着那样的态度,像执念一样陷进去了,才念念不忘。  不该如此的。  迷雾消散,可肖奕炀方才那种混乱感并未消散,反到愈演愈烈,身体何处的骤动像即塞的鼓点,而未知的脚步已抵达对面——  他“腾”地从床上坐起,脑袋里又钻进一件事。  宁默为什么喜欢他?  虽然结论他已知晓许久,但理由尚未可知。  他以前从未细想过。  按理说,做任何事都需要理由。那喜欢一个人,对方也得有个一技之长吧。  人气?  啧,这个先算了……他的团有点糊。  那才华?  也不对,即使他会编曲,可从没在那人眼前展示过。  脑海里各种猜测的纸张“刷刷”而过,可事后,又都像扔草稿纸似的被集体丢弃。  轰!  无声一倏,肖奕炀像被雷劈中一样,眼神静置了。  那些离谱至极的猜测通通扫掉,只剩一种可能了——因为脸。  只能是因为脸了。  一瞬间,肖奕炀说不来什么滋味,只觉像嚼了块酸不酸甜不甜的怪味糖果,抽上口五味杂陈的气儿。  因为脸……  特么竟然是因为脸!?  肖奕炀浑身被像被那口气提得乱了,视线放缩地瞟着四周,呼吸也短促起来。  但他完全没注意到。毕竟先触及人类共识,激发肖奕炀感应的是——脸它不靠谱!  没错,一见钟情,见色起意……脸是最容易被看上的因素。但相对的,脸也是最容易被替代、被转移的……  只靠皮囊撑着,终究会腻。  看脸的喜欢能多长久?  肖奕炀两臂撑着床,身体略微起伏着。体内像缕风在轻轻煽动,出不来,逃不脱,一股缓缓的烧在体内烫了起来。  他知道最近自己有些关注宁默,但他上网搜过了,得知他人的喜欢的情况下,下意识关注对方的生活与状态是种常见的现象,所以他不以为意。  只是哪里闷着一口气。  没留神,他撑着的手一松,创到床上摊开的剧本。蓦地,肖奕炀又想起那个“契约”。他每天可是很认真地遵守,编完曲就躺上床,钻研起剧本,向一个好演员靠齐……  等等。  光闷屋里做事提升了,那对方岂不是不知道?他一无所知,那岂不是白忙活了?!  他都不知道我的努力。  不行,不能打吃亏的仗。  起码得让人知道他的喜欢没有错,很值得。肖奕炀抱紧双拳,掰了掰骨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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