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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愫微微叹了口气,这练字是真的难啊。手腕得用劲儿,稍微软一些,手就开始抖。好在这里的字看着字形他大概都认得,不然就更难了。 林宣正巧端了茶水过来,听见他叹气,在旁边的石凳上坐了下来,给他倒了杯茶,关心道:“可是读书太累了?喝口茶歇一歇吧。” 程愫摇摇头,“阿宣哥,不是读书累,是写字累。” 这个可难倒林宣了,他并不会写字,也不识字,不懂这些。他过来也只是想跟他说说话。 “那你在写什么?” “写明年开春,家里的荒地能种些什么。” 林宣一愣,“荒地还能种粮食吗?” “爹说那片田是开垦过的,应当能种,只是不一定要种粮食,也可以种一些别的。” 其实程愫只是单纯的练练写字时候的腕力,这些字他倒是都会写,只是写的歪歪扭扭,并不美观。字是端正的楷体,但由十岁孩子的手写来,总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你看,这个字是豇,这个念菜,这个字是肥……”念到那个写糊了的“豇”字,他有点不好意思,“这个写坏了,是‘豇豆’。” 林宣的视线随着他的手指移动,嘴唇微微动着,似乎在无声地跟着念。他认得一点点极简单的字,是在程家跟着小少爷时,零星学来的,像“一”、“二”、“上”、“下”这些简单的他认得。但像“豇”、“肥”、“菜”这些,对他而言无异于天书。 程愫看着他专注的侧脸,心头一动。他重新拿起笔,在纸张空白的边角,用力地、尽可能横平竖直地写了一个大大的“林”字。 “看,这个字,念‘林’。”程愫把笔尖点在起笔处,“双木林,就是树林的林。”他抬起头,眼睛在灯下亮晶晶的,带着一种纯粹的分享的喜悦,“林宣哥,你的‘林’。” 他又写了一个“宣”字,“这个字念宣,是你名字里宣。” “我的……名字?”他重复着,语气里有种陌生的迟疑和探寻。 “对呀。”程愫用力点头,然后把笔杆掉转,将笔尾那头递向林宣,眼神期待,“你想试试吗?我教你写。” 林宣没有伸出手,反而向后缩了一下,双手下意识地背到身后,连连摇头:“不……不行。我手笨,不会。糟蹋纸墨。”纸和墨,在他有限的认知里,是读书人、是小少爷用的金贵东西。 “没事,这纸是我用废的,你可以拿去练练。墨不是什么上等墨,不贵。”程愫语气,带着不容拒绝的恳切,“而且,写字很有用的。以后如果做生意,这经手的账目,进货出货的条子,甚至……以后万一要去衙门立个契、办个什么事,自己会看会写,才不会被蒙骗。” 林宣看着那并排的两个字——“林宣”。他的名字,被这样郑重地书写,一种有些奇异,还有些酸胀的热流,从心口慢慢涌上来,冲得他鼻腔都有些发酸。他背在身后的手,指尖无意识地蜷缩着。 程愫写完了,侧头看他,忽然伸手,抓住了林宣背在身后的一只手腕。林宣一颤,却没有挣脱。 程愫的手很小,只能勉强圈住林宣的手腕。他把那只细长的手轻轻拉到桌面上,摊开他的掌心。 “你看,握笔是这样,”程愫用自己空着的左手,模仿握笔的姿势,手指虚虚捏拢,“笔要直,手腕要稳,力气不要太大,不然字就僵了……” 他讲解着,然后仰脸问,“真的不想试试?就写一笔,在这个角落,写坏了也没关系。” 林宣看着自己被程愫拉着摊开在午后光晕下的手掌,又看看小孩那双清澈而充满鼓励的眼睛。 那眼里没有施舍,没有居高临下,只有一种“我想把这个有用的好东西也分给你”的单纯热切。 他喉结滚动了一下,终于缓慢地点了下头。 程愫立刻笑了,把笔小心地塞进他手里,帮他调整手指的位置:“对,拇指按在这儿……食指这样……别太紧。” 林宣的手僵硬得像块木头,五指紧紧箍着笔杆,指节都发白了。笔尖悬在纸上方,微微发颤。 “放松点,”程愫的声音就在他耳边,温温的,“就像你拿柴刀劈柴,看准了,一下就去,不用怕。来,就从这一竖开始。” 他本来还想说我带着你写一笔,但临了发现自己的基本功也不怎么样,还是别闹笑话的好。 笔尖离开纸面,林宣看着那歪歪扭扭的一竖,一时有些愣怔。程愫却拍手笑道:“成了!看,这不是写出来了吗?万事开头难,这一竖写好了,后面的横、撇、捺,都是一个道理!” 林宣缓缓吐出一口气,紧绷的肩膀松了下来。 “再……再写一次?”他听到自己低声问,目光仍粘在纸上。 “当然!”程愫兴致更高了,往旁边挪了挪,给林宣腾出更多位置,自己则趴在桌边,下巴搁在交叠的手臂上,眼睛弯成了月牙,“这次你自己试试写个完整的字,我帮你看着。写坏了,咱们就再磨点墨,纸还有呢。” 程愫还是他稍微看几遍就能记住。 除了四书之外,还有五经。五经选读《诗经》《尚书》《周易》《礼记》《春秋》,但一般初期更侧重《诗经》《尚书》。 除此之外,还要读史学,例如《纲鉴易知录》《史鉴节要》等。 以上这些书,除了史学与五经,程愫都有。也就是说,他要把以上这些书全部都要熟读熟背,还要理解其中的意思。 读背本来对他来说都不是难点,但难就难在,这些书的内容没有标点符号,这要怎么断句? 程愫想找个痛苦面具戴上。 “九郎,你怎么了?”林宣写了好几遍自己的名字,一扭头便看见自家少爷一脸痛苦的神色,担忧的问道。 “没事,我就是看到这么多书,觉得要勤奋起来了。” “先生说你聪慧,定然没问题的。”林宣鼓励道,他口中所说的先生,就是曾经程家请来的西席。 不知道原主聪慧不聪慧,反正他觉得自己定然是聪慧的,好歹他也是当年的省理科状元,只是从理科换成文科而已,自信一点,他肯定可以的。 想想书中的某些词句晦涩难懂,程愫忽然理解了为什么古人总说十年寒窗苦读,这搁普通人读十年书能考上举人,已经是相当厉害了。 程愫就在这院中读了一下午的书,林宣写了一会字便不写了,把纸笔还给了程愫,他又忙着别的活计去了,才搬来没多久,还有一些杂草需要清理。他只时不时的往这边添点茶水。 屋里的程万山看见儿子读书这样用功,感到十分欣慰。但读书最是费银钱,家里虽然没啥家底儿了,但他程老三不管怎么着,就算是砸锅卖铁,那也要供儿子读书! 晚上程万山就跟钱氏提了这事,从前家里有钱,请得起西席,现如今没那等条件了,但儿子读书可不能耽误。趁着家里还有几十两银钱,交个束脩,送儿子去私塾读书。 只是这私塾的事儿还未有着落,出嫁了的三姐程回来了。 她是在午后悄无声息的回来的。 彼时家里的姨娘和未出嫁的姐姐们正在屋里绣帕子,还有的在缝补衣服。自从回了村里,干的粗活重活也多了,这衣服磨损的就厉害。 如今不比从前,大家都舍不得花钱买布做新的,哪里磨损烂了,就绣个花样裁剪上去缝补一下,瞧着既美观又不显得那样寒酸。 而程愫正和林宣在院子角落的阴凉处,一个拿着炭笔在粗纸上画新设计的鸡笼结构,一个沉默地按着他说的尺寸削制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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