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只是手指露在外面有点冷就是了,末梢循环特性嘛,这个双手的表面体积虽然只占体表的4,但它散热的占比高达15-20,真是有点bug了 过几天籽她们还要往山下送一批兽皮,到时候就去祝葵的制衣坊做一批手套。 这还没到最冷的三九天呢,忍一忍没啥事。 其实这个时期的大河流域不算冷,应该说不止是大河流域,而是全球的气候,此时都处于全新世的高温期,也被称为最佳气候期。 即使是最冷时期的月温度,也比后世高3-5度。 而这样的时期,将会持续近两千年的时间。 也正是因为气候的适宜,全世界有许多地方的史前人类文明,开始井喷式的出现。 用一句后世常说的话来说,正是史前人类文明的群星闪耀时。 甚至有些地方虽然还没有形成国家,但人类聚居的数量已经达到了八千人之多。 此时的大河流域,两岸雨水充沛,气候温和,空气温暖而湿润,水草丰美,森林茂密,所以引来亚洲象在此定居。 历史上,裴里岗文化会在不久之后崛起,成为后世已知的最早的新石器时代中期文化代表之一,为两千年之后的仰韶文化奠定基础。 寒枝现在觉得,虽然是穿越到史前时代,但这个时期,无疑是非常妙的。 气候如此稳定不说,大河流域还有着几十万平方的地方可以开发出来做耕地,她可以在改进农具的同时,推广良种选育以及普及耕牛养殖,几项措施下来,粮食产量起码会比现在翻几番。 秦至汉时,耕作的工具主要为木石的农具,以及少量青铜器,这个时期,一个成年壮劳力,一年大概可以耕种10-15亩地,这是在地里种的作物为粟麦的情况下。 水稻的话则少一些,这个时期水稻的种植方式以火耕水耨,也就是用火烧杂草耕种,然后用水除草,管理方式十分粗放,一个人大概能种5-8亩,因为水稻需要的人工更多,但同时水稻的产量更高。 等到唐宋时期,曲猿犁普及之后,工具变成铁器,人力改为牛加人合力之后,一个人就可以种20-30亩地了。 水稻也换掉了原始的种植方式,改为精耕,江东犁耕地配合龙骨水车灌溉田地,一个人可以管理10-15亩地。 因为水稻是需要插秧的,灌溉也很费时间,所以需要的人力更多,但同时水稻的亩产可以达到2-3石,也就是280-420斤左右。 明清时期,人均管理田地的数据来到了30-50亩,《天工开物》记载,“北人力田,亩收一钟。”一钟大概等于后世的480斤。 南方则已经进入了双季稻时代,人均管理5-10亩地,劳动强力翻倍,亩产提高到4-5石,即570-710斤左右。 以寒枝目前手里拥有的技术,虽然做不到明清时期的亩产,毕竟种子才是高产的最大关键,但起码唐宋时期,人均二三十亩地,粟稻亩产三百来斤,水稻亩产五百斤的标准,努力个几十年,还是可以达到的。 已经很快啊很快了。 想要发展工业,农业是一道迈不过去的槛。 因为只有农业的生产效率提升上去之后,才能产生稳定的粮食剩余,让社会摆脱全员种地状态的同时,还可以实现人口增长。 日不落帝国18世纪前,农业革命使得小麦亩产翻倍,城市人口由此前的15增至50,这就是工业革命的核心劳动力来源。 当一个农民种植的粮食可以养活10个人时,其余九个人才能进行采矿或者纺织之类的非农业产业。 同时农产品也是最早的商品经济载体,18世纪的日不落地主们已经知道了将农业利润投资运河以及纺织厂,晚清的江南地主们却把资金回流用来购买土地,导致了工业化滞后的后果,两者证明了农业资本的关键性。 农业需求,比如农具的改良可以推动冶金业的发展,农产品的加工,例如棉花,甚至催生了机械革命。 农耕文明之后诞生历法,水利需求催生了数学、工程知识体系。 农业和工业,两者几乎就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历史上也有牺牲农业发展强制工业化的例子,比如已经解散的前苏联,实行集体农庄导致大饥荒,虽然短暂的建成重工业体系,但最终却结构失衡。 正如那句话所说的,每一个试图跳过农业基础的发展战略,都会遭遇马尔萨斯陷阱的反弹。 试图快速工业化,忽视农业基础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快于食物供应的增长,导致人均资源减少,生活水平下降,长期下来,就会面临资源以及人口的双重压力。 这些都是已经切实被验证过的历史。 寒枝想,如果真的可以改变历史,是不是这个时代就是最好的时代呢? 母神将她放入这个时空中时,是否就已经对后来的一切,有了设想呢? 两千年的时间,是否足够让人类实现农业高速发展,人口快速增长,继而来到工业化社会呢? 或者,可以更超前一点,发展出可以抗衡天灾的科技社会呢? 毕竟再过几千年,整个世界都会进入大洪水时期。 大禹治水、诺亚方舟、苏美尔文明洪水传说,世界各地都有关于此次大洪水的传说以及记载。 如果同一事件,只有一个民族或者文明记载,那么它可能只是一个不确定的传说,但同一时期,世界各地不约而同记载了这样的灾难,那么它就只能是真的。 农业时期的人类在面对大洪水这样的自然灾害时,是十分脆弱而无力的。 这一点从各个王朝无法持续三百年的魔咒中就可以窥见一斑。 王朝的繁荣有时并不与君王的才能挂钩,而是看老天的脾气怎么样。 封建王朝的历史,总是随着气候的变迁而起落。 风调雨顺时,昏君也能稳坐高位。 天灾频发时,一代明君也无法力挽狂澜。 要一直等到工业时期,文明发生突破性的变革之后,人类才会真正拥有对抗自然灾难的能力。 只有跳出农业,人类才能真正的征服洪水。 上一世的寒枝已经看见了人类征服洪水的未来,这一次,她虽然看不到了,但她希望后世的人们,可以让这样的未来,提前到来。 “都安顿好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经过宿舍的时候,听到里面一堆人在哭。” 芮也凑到火堆旁,搓了搓冰冷的手。 今年光顾着给雇工们弄火墙了,自己住的这几间草屋都没时间搞火墙。 主要是这房子是祝葵免费给她们住的,免费的要啥自行车。再说这草屋也有年头了,虽然年年都在加固墙壁和顶,但是改造的话还不如推倒重建呢。 反正明年入冬之前,女娲氏大概就会在这附近盖新房子,今年将个烂就吧。 “哭啥?我们都没火墙,都给她们住了还哭呢。”莲的大嗓门响起。 她刚从外面回来,一百多个雇工,一个引路的人肯定不够,所以莲也在集体宿舍那边帮忙。 寒枝笑了一下,“应该不是觉得条件艰苦才哭吧,也可能是喜极而泣呢。” 虽然这么说有点自负,但在这个世界,此时此刻,不会有人对雇工们比女娲氏对他们更好了。 虽然和后世的好比起来还有些差距,但这些是不可避免的。 历史的发展永远不可能让每个身处其中的人都觉得满意,但只要构成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们在回想起自己的一生时,有几个觉得美好的瞬间会和她做出的一些举措相关,那么她的这一趟穿越,就不算白来。 “前段时间才做了袜子,现在又要教我们做手套?好啊好啊!”制衣坊的工匠们围着还没自己高的箐,高兴得很。 因为手里没有材料做袜口收紧的功能,所以女娲氏现在做的袜子是抽绳式的,主打一个手动收紧。 在这之前,祝葵的人压根就不会做袜子,不管哪个季节,都是光脚穿鞋的。 天热光脚草鞋,天冷,光脚兽皮鞋 这样穿的缺点就是几乎人人一双大臭脚,夏天还好一些,脚露在外头,脏了在河流里面搓搓就行。 冬天,脱了鞋,个个都是迎风臭十里。 兽皮鞋本身就易损坏不耐穿,要是再泡水洗刷,那坏的就更快了,所以时人是不爱洗鞋的。 不仅不爱洗鞋,也不爱洗脚,因为热水它不好得啊。 只有女娲氏的人是个例外。 入冬之后,祝葵进入女娲氏睡觉的地方时,发觉房间里面并没有冬天常闻到的脚臭味。 她本来以为是女娲氏勤洗脚的缘故,直到看到寒枝往脚上套袜子,才发现这个新物件。 之前为什么没发现?因为只要不是特别冷,女娲氏的人就光脚穿草鞋。 今天降温降的厉害,这才改成穿袜子套兽皮鞋。 祝葵发现就算是兽皮鞋,女娲氏的鞋样式也和她们穿的不一样。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