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页(第1页)

埃里克低头看了看手里的搪瓷缸子,又看了看怀里安静注视着他的安妮。  “奶奶送水来了。”他对安妮说,“是热水。”  他端起缸子,凑到嘴边小心地喝了一口,水温正好。他喝了两口后便停了下来,把缸子递到玩偶面前。罐子微微被他倾斜,好像要喂它喝。  “你也喝点吗,安妮?暖暖身子。”  温水从缸子边缘溢出来一点点,滴在玩偶蓝色的碎花裙子上,洇开一个颜色更深的小圆点。  埃里克看了几秒,把缸子拿回来,自己把剩下的水喝完了。  他把空缸子放在旁边的砖头上,重新抱紧玩偶,把下巴轻轻搁在玩偶纱线做的头发上。  “不冷了吧?”他低声问,声音里终于有了一点点类似满足的情绪。  他维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眼睛望着木板隔断外那片灰暗的光。  怀里玩偶的脸在越来越暗的光线中,嘴角的弧度似乎又弯起了些,那双黑眼睛在阴影里幽深得像两口望不见底的井。    几天后,哥谭东区边缘靠近排污河的一片荒地上,胡乱堆着附近几个街区运来的垃圾。味道冲天,腐烂的蔬菜,馊掉的食物,各种化学品的怪味混在一起,还有河水特有的腥臭,成群的苍蝇嗡嗡地盘旋。天空是铅灰色的,压得很低,像是随时要塌下来。  一个裹着好几层破旧外套,胡子拉碴看不出年纪的流浪汉正深一脚浅一脚地在垃圾堆边缘翻找。他手里拖着个脏得看不出原色的麻袋,眼睛像探照灯一样扫过每一个可能有点价值的东西。  他今天运气似乎不怎么样,翻了好几个堆也没找到什么像样的。他嘴里不干不净地咒骂着天气,咒骂着城市,也咒骂着自己倒霉的人生。  风吹过来,带着垃圾的恶臭和河水的湿冷,他打了个哆嗦,把破外套裹得更紧些。  走到一个半塌的的旧垃圾桶旁边时,他眼角瞥见垃圾桶后面那片阴影里好像有个什么东西。  流浪汉心里咯噔一下。  毕竟这破地方什么都有可能出现。  他放轻脚步,慢慢挪过去,手里的半截木棍握紧了。  凑近了看,好像……是个人?  似乎是一个小孩子,蜷在那儿一动不动的。  流浪汉的心跳有点快。他当然见过死人,生活在哥谭,尤其是东区这片地方的,谁没见过死人。冻死的,病死的,饿死的……  用棍子小心地捅了捅那团东西。软绵绵的,也没什么反应。  他又捅了一下,这次又用了点力。  那团东西被捅得歪向一边,露出更多部分。  不是真人,是个布娃娃。但这个布娃娃很大,差不多有正常五六岁孩子那么大。  穿着一条脏得看不出原本颜色,只能看出原本应该是碎花图案的裙子,枯黄色的头发是粗糙的纱线,乱糟糟地沾着泥污和枯叶。脸朝着他的方向,眼睛是绣上去的,直愣愣地看着他,嘴巴被绣出上扬的弧度像是在笑。  流浪汉愣了两秒,然后猛地向后退了一大步,差点被身后的碎石绊倒。  “操!”他骂出声。  刚才那一瞬间,他真的以为是具小孩尸体。这娃娃做得太逼真了,尤其是那眼睛,虽然脏兮兮的,但那神态简直和真人一模一样。  等缓过劲,一股被吓到的怒火和某种被愚弄的羞恼涌上来。他喘着粗气,瞪着那个歪倒在枯草丛里的破布娃娃。  “什么鬼东西……”他啐了一口,走上前抬起脚,用那双破了好几个洞的靴子狠狠朝娃娃踹了过去。  “砰”的一声闷响。娃娃被踢得滚了一圈,脸埋进了泥里。  流浪汉还不解气,又上去踢了两脚,一边踢一边骂:“吓唬老子!他妈的一个破布玩意儿!晦气!”  娃娃的裙子被踢破了,露出里面已经有些板结发灰的棉花。一条胳膊以一种不自然的角度弯折过去,像是里面的填充物被踢得挪了位置,金色的纱线头发沾满了污泥和枯草碎屑。  流浪汉喘着气停下来,看着被自己踢得狼狈不堪的娃娃。最初的惊吓和怒火过去,理智也重新回归。  看着这娃娃布料好像还不错,虽然脏了但洗洗也许还能用。还有这填充的棉花,扯出来晒晒说不定也能拿去卖点钱。  这么想着,他蹲下身,嫌恶地用两根手指捏起娃娃一条还算干净的胳膊,掂了掂。  嗯,有点分量,棉花塞得还挺实,就是摸着触感有点怪,不像是纯棉的软,底下还有点别的,硬中带点诡异的韧性。  他也没在意,一心只想着着可以卖给收旧货的,或者路边那些摆摊卖破烂的,总有人要。这么大个娃娃,拆了卖布料,卖棉花,怎么着也能换个几块钱,够买两个最便宜的热狗,或者一瓶劣质酒了。  这么一想,刚才的晦气感散了不少,甚至有点庆幸自己发现了它。流浪汉脸上露出一点算计的表情。  他左右看了看,附近没人。他扯过自己拖着的那个麻袋,把娃娃粗暴地塞了进去。  娃娃的脑袋耷拉着,绣线的黑眼睛在塞进袋子的最后一瞬,似乎还看了他一眼,嘴角那抹脏污了的微笑弧度在昏暗光线下显得有些刺眼。  流浪汉打了个寒颤,赶紧把袋口扎紧,拖着麻袋深一脚浅一脚地离开了这片垃圾堆,朝着他知道的几个收旧货的据点方向走去。心里盘算着能卖多少钱,够不够今晚喝上一口。  麻袋拖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发出沙沙的摩擦声。偶尔里面会传来很轻的噗嗤声,像是填充的棉花被挤压后发出的声音。  没有人看见,在娃娃被塞进麻袋脸朝下压在粗糙布料上的时候,它那双绣线的大眼睛眼角的位置,似乎比其他地方的颜色要深了那么一点点。  作者有话说:  这段时间有点忙,更新可能不定时掉落,大概隔一天更一章吧    纸袋的边缘被手指勒出几道浅浅的折痕,里面装着刚买的一块覆盆子巧克力挞。  透明塑料盒装让人能轻易看见上面深红色的果酱和深褐色的巧克力层叠着。挞的边缘烤得微焦,散发出甜腻的黄油和糖的香气,混在纸袋本身的微潮气味里,让人闻着就会不由自主得开始在口腔中分泌口水。  莫蒂默提着袋子,轻轻推开甜品店那扇玻璃门。  虽然一天的咖啡很早就能卖完,不过反正待在哪里都一样,偶尔莫蒂默会关闭店门后拉上用来遮挡外面的窗帘,一个人待在店里。  今天就是待到了快日落才离开咖啡店准备回去。  临近傍晚的光线是浑浊的金黄色,斜斜地切过高楼的缝隙,在拥挤的人行道上投下长长的影子。  他准备往那间小破屋的方向走。步子不急不缓,和周围那些神色匆匆,赶着回家或赴约的行人对比分外明显。  发丝在他走动间一晃一晃,最外面的大衣也随着走动衣角摇曳。  刚走出店门不到五步,右侧人行道涌过来一小股人流,大概是刚下班的,或者从旁边地铁口出来的。  莫蒂默微微侧身避让。  就在这时,一个人从他身侧很近的地方,几乎是擦着他的胳膊肘快步走了过去。  那是个男孩,看着很瘦,穿着件明显不合身的套头衫,他的头发是灰金色的,看着和枯草一样黯淡无光。  男孩低着头走得很快,脚步有些急促,但细看之下似乎又带着一种奇怪的僵硬感,像是关节不太灵活,弯曲时有些一顿一顿的感觉。  莫蒂默的步子停住了。  那个擦身而过的孩子……没有灵魂。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正常来说只要是生物,哪怕只是一只小小的昆虫都会有灵魂。灵魂或许可能受损,或许可能暗淡,但绝不可能没有。  但那个快步行走的躯壳里确实真的空无一物,没有情绪的色彩,没有生命应有的那种光或热,像一件做工逼真,被无形丝线牵引着移动的人偶。  莫蒂默猛地转过身,看向那个已经走出几步远的男孩背影。  男孩似乎没察觉,依旧低着头,快步往前走,灰金色的乱发在傍晚的光线下微微晃动。他的背影混入同样匆忙的人流中并不起眼。  莫蒂默没有犹豫,提着甜品纸袋立刻跟了上去。他迈步的速度明显比之前要快上许多,几步间就拉近了距离。  男孩拐进了一条相对窄些的街道,这条街没那么繁华,行人也少了许多。莫蒂默跟了进去,和男孩大概还有着十几米的距离。  男孩似乎对这里很熟悉,步伐丝毫不带犹豫,只一味地向前快步走着。  又到了一个岔路口。左边是通往更僻静住宅区的斜坡小巷,右边是条堆着些杂物和垃圾桶的后巷。  男孩毫不犹豫地转进了右边那条巷子里。莫蒂默立刻跟上。  就在他即将拐进后巷口时,旁边一家廉价洗衣房的门突然被从里面推开,一个抱着满怀湿衣服的胖胖中年女人踉跄着走出来,差点和莫蒂默撞个满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第四种原色

第四种原色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