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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边刮着,一边继续对着模特低语,声音轻柔,与现在屋内的景象形成极致的反差。 “我会给你做世界上最美的衣服,只属于你的衣服,这一定会是独一无二的,你会成为最美的,没有人能比你更美……” 天边已经开始泛白了,预示着夜已经走到了尽头,破晓在即。 提姆坐在电脑桌前,屏幕的蓝光映着他没什么血色的脸。 他的眼睛因为睡眠不足有些发红,眼眶下面挂着极其明显的黑眼圈。头发被他抓得乱糟糟的,有几撮都翘了起来,他自己大概也没注意到。 桌上摊着好几个空掉的咖啡杯,好几个的杯底都残留着一圈已经干掉的咖啡渍。 他的手指还搭在键盘上,但已经停止了敲击。屏幕上显示着哥谭东区的地图,上面被标注了好几个红色和黄色的标记点。几条线将它们串联起来,最终汇聚到一个点上。 他找到了。 准确地说,他花了将近一整夜,把过去几周所有失踪案的相关信息重新筛了一遍。零星的线索像是散落的拼图块。 起初什么都看不出来,那些失踪者之间没有任何明显的交集,不同的年龄,不同的职业,不同的生活轨迹,他们就像被随机选中了一样,从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被无声无息地拿走。 但随着线索被一点点梳理,他忽然注意到一个细节,不是关于失踪者本人的,而是关于他们最后出现的地点,东区。先说一下关于莫蒂默能在韦恩大厦楼下开咖啡馆却住在很破旧的地方这个矛盾点。因为我最开始的设定就是莫蒂默因为一些原因情感比正常人要淡薄很多,所以他对于那些物质条件都是不在意的,像吃饭住房都是可有可无的。至于开咖啡馆,一点点小小的剧透,其实是他小时候孤儿院的院长妈妈喜欢喝咖啡,这一点被他记住了,所以在开店选择上下意识选择了咖啡店。而且他觉得都从世界逃出来了,那就要在这个世界试着好好生活下去。他不想自己变成毫无情感的怪物,他试图融入人群,所以在商圈开了家咖啡馆,一天只卖二十杯是不想让自己太累。当然,本文可能还是会有许多逻辑不通的地方,也欢迎各位读者宝宝们指出,虽然由于剧情已经写了那么多不好改了,但指出来也能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后写文的时候能加以改正。最后就是有宝子说感觉我的进度很慢,这个我写着可能没注意,很多时候脑子里突然冒出了这个场景就直接写了,这样可能确实会导致主线剧情发展的有点慢,我之后也会多多注意的。最后祝所有读者宝宝们天天开心 马丁·亨德森回到他那间逼仄的出租屋时已经快晚上十一点了。门锁有点卡,他拧了两下才打开。 他用肩膀顶了一下门板,门框发出沉闷的碰撞声。 走进屋里后他却没第一时间开灯,而是先在黑暗中踢掉鞋子,又把公文包随手扔在门边,倒在那张有些老旧的木床上。 他今天又被骂了,被领导当着整个部门的面痛批了一顿,说他的项目进度滞后,客户不满,他的方案也被当着所有人的面批得一文不值。 领导站在会议桌那头,那根粗粗的手指头隔着一段距离点着他的方向,声音尖锐而刻薄。 “你有没有脑子?”“做不了就趁早滚蛋。”“公司不养废物。”那些话像录了音的磁带,在他脑子里一遍一遍地循环播放。 闭上眼,眼前仿佛又出现了那张肥腻的,泛着油光的,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那双小眼睛里毫不掩饰的轻蔑和厌烦。 他攥紧了拳头,指甲掐进掌心的肉里,感觉到一阵刺痛。 他不断低声咒骂着,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墙壁的油漆已经泛黄,有几处开裂了,露出底下灰白的底层。 他盯着那道裂缝,心里翻涌着一种无处发泄的愤怒。 凭什么?他每天加班到最晚,周末也在处理那些该死的报表,他做得比谁都多,就因为不会在领导面前溜须拍马,就该被当众羞辱吗? 他越想越气,胸口像堵了一块石头,呼吸都变得沉重起来,咒骂声中都带着股咬牙切齿的恨意。 他骂领导的祖宗十八代,骂那些在旁边看笑话的同事,骂操蛋的公司,骂该死的生活。 他骂了很久,直到嗓子有些干哑,才慢慢停下来。 他当然可以辞职,他明天就可以把一封措辞激烈的辞职信摔在那张油腻的办公桌上,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那扇玻璃门。 但,然后呢? 下个月的房租还没凑够,冰箱里也只剩了半盒过期的牛奶和两根淹掉的胡萝卜。 他翻了个身,床垫里某根突出的弹簧隔的他腰疼,但他甚至连换床垫的钱都拿不出来。 辞了职去东区跟那些流浪汉抢纸板箱吗?还是指望韦恩集团的慈善食堂能施舍他一碗热汤? 哥谭的冬天从来不会等人,再过一个月左右,窗玻璃上会结出霜花,没有暖气的屋子会冷得像冰窖。 他见过那些交不起供暖费的人,他们会在第二天冻僵在沙发上,等被发现时,嘴唇都是青紫色的。 残酷的现实压得他喘不上气。 这就是生活在哥谭的日子,没有超级反派会关注他这种小角色,没有蝙蝠灯会在他受到实质性伤害前为他亮起,他的这些痛苦甚至不够格成为gcpd档案里的一行注脚。 但反过来想,至少他暂时还没出现在哥谭那群疯子的关注名单上。没有小丑的笑气堵在喉咙,没有稻草人的恐惧毒素扎进血管,没有企鹅人的枪口抵着后脑勺。这大概就是他能企及的,最好的安慰了。 他感到一阵疲惫,从骨髓深处渗出来的的疲惫。 就在这时,一阵声音响了起来。 那是一种带着轻微电流杂音的沙沙声响,像老式收音机调频时发出的那种白噪音。声音不算大,但在寂静的深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马丁侧过头循着声音的来源看去,是他的手机。屏幕亮着,发出幽白的光,照亮了床头柜一小片区域。 他皱了皱眉,伸手拿过手机。屏幕显示着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界面,底色是暗沉的深蓝色,中间是一个简单的波形图案,正在随着那阵沙沙声缓缓起伏。界面顶部,用一行细小的白色字体标注着电台的名称:“心灵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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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