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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布鲁斯离开咖啡馆之后,克拉克在店里又坐了一会儿,当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布鲁斯那个人,向来气压多变,喜怒不形于色,他以为是布鲁斯看到他私自跑到哥谭来,心里不爽又不好当着外人的面发作,所以才沉着一张脸离开。 他理解,也早就习惯了。 倒是还有一件事。 之前刚看到莫蒂默住的地方时因为太过惊讶没有细想,后来他回到家后才反应过来,莫蒂默如果真的那么缺钱,为什么每天只卖二十杯咖啡?多卖几杯,收入不是会更多吗? 但他宁愿每天早早售罄,也不愿意多做一些生意,这不像是经济拮据的人会做出的选择。 更何况他虽然住在那种地方,但穿着和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不缺钱的样子。 克拉克不是蝙蝠家那些人,不会一上来就觉得莫蒂默有问题,不会用审视嫌疑人的目光去打量他。他只是觉得有些奇怪,那种奇怪更多是一种想要了解更多理解对方的愿望。 他侧过头,看了一眼莫蒂默安静的侧脸。路灯的光在他苍白的皮肤上投下柔和的阴影,他的表情很平静,看不出在想什么。 克拉克斟酌了一下措辞,刚准备开口。 就在这时,路边一个垃圾桶旁的纸箱里传来一声细弱的叫声。 克拉克的脚步顿了一下。他侧过头,循着声音望去。纸箱里蜷缩着一只瘦骨嶙峋的流浪猫,毛色灰白相间,沾满了污垢,一只耳朵缺了一小块。 它缩在纸箱的阴影里,琥珀色的眼睛在阴影处亮着点幽光,警惕地望着他们。 克拉克的眼睛亮了一下。他本身就喜欢小动物,在堪萨斯农场长大的经历让他对各种动物都有一份天然的亲近感。 他下意识地蹲下身,动作放轻放缓,同时伸手摸向外套口袋。他习惯随身带一些肉干,以备不时之需。 但他刚弯下腰,那只猫就猛地从纸箱里蹿进旁边的巷子,消失在堆积的杂物和阴影之中。动作快得像一道灰白色的闪电,转眼就不见了。 克拉克的手停在半空,愣了愣才收回去。他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有些遗憾地看了一眼猫消失的方向。“跑得真快。”他说,语气里带着一丝无奈。 “它怕人。”莫蒂默在一旁开口。 克拉克转过头看他。“你怎么知道?” 莫蒂默沉默了一瞬,他当然是通过那只猫的灵魂知道的。 “通过眼神。”他说。 两个人继续往前走着,这时拐角处走出来一个人。 那人身形高大,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领口竖起,遮住了下半张脸。他手里夹着一根没点燃的烟,步伐散漫,像是刚从某个角落晃悠出来,正准备穿过街道。 他看到克拉克和莫蒂默时,脚步明显地顿了一下。 杰森·托德站在路灯昏黄的光晕边缘,目光在克拉克脸上停留了一瞬,然后往旁边移,看向克拉克身侧的莫蒂默身上。 他的眉毛微微挑起,表情有些意外。 克拉克也停下了脚步。他和布鲁斯认识得早,自然也认识杰森。知道他的身份,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也知道他和布鲁斯之间那段复杂的关系。 同样,杰森也知道他的。他们算不上朋友,但也不是敌人,属于那种在特殊场合遇到时会互相点个头、然后默契地各自走开的关系。 三个人站在傍晚的街道上,路灯将他们各自的影子拉向不同的方向。杰森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扫了一遍,然后将那根没点燃的烟从左手换到右手,什么也没说,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他的脚步声很快消失在巷子的拐角。 克拉克站在原地,看着杰森消失的方向,两秒后才收回目光,和莫蒂默继续往前走。 布鲁斯双臂交叉抱在胸前,盯着屏幕上反复播放的裁缝店现场照片,他的目光停留在那个空荡荡的金属底座上已经看了好一阵子。 达米安坐在旁边的副控制台前,手里转着一支笔,他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膝盖位置,但显然并没有什么具体落点。 过了一会儿,他把笔放下,换了个坐姿。“所以我们之后的重点是什么?一个死掉的裁缝,还是一个找不到的模特?” 他抬起头看了两眼面前的屏幕,上面是裁缝店老板的背景资料。 他是一个独居的中年男人,在东区经营了十几年裁缝生意,没有犯罪记录,邻里街坊的评价也都还算不错,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哥谭商户,如果不是那间屋子里堆满了被剥了皮的尸体,任谁也想不到他会是连环杀手。 “都是。”布鲁斯简短回答达米安的问题。 “还是没找到那些失踪者的皮肤。”提姆从另一台终端前抬起头,“裁缝店周围的地方我都重点筛查过一遍了,没发现任何痕迹。” “也许是被处理掉了。”达米安头也不抬地说,“化学制剂溶解,或者焚烧。一个能把人皮完整剥下来的疯子,总会有一套处理废料的方法。” 这一点提姆当然也考虑过了。“如果是化学溶解,需要特定的设备和场地,而且会产生大量异味,不可能完全不引人注意。如果是焚烧,灰烬的成分也会留下痕迹。” 提姆的手指一边飞快在键盘上按动,一边继续道:“但我什么都没找到。这说明那些皮肤很可能没有被销毁,而是被谁带走了。” 布鲁斯没有说话,他想起昨晚那个黑袍人临走前留下的那句话,“离这些东西远一点。” 那些东西是指什么,会是那个带走那些皮的人吗? 蝙蝠侠将黑袍人的声音用隐藏的录音设备录下来过,不过对比分析后并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别说确认身份,连那声音的性别都分辨不出。 目前那两段音频已经被蝙蝠家和黑袍人的资料一起锁进加密文件里了。 布鲁斯没接话。提姆等了几秒,像是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氛围,他忽然道:“说起来,迪克今天下午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们最近有没有什么进展。他说布鲁德海文那边最近风平浪静,闲得他快长蘑菇了,如果我们这边需要人手,他可以随时过来。” “他上周才回去。”达米安冷哼一声,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嫌弃,“这么快就想回来,是因为布鲁德海文连像样的罪犯都没有吗?还是因为他受不了没有阿福做的小甜饼的周末?” “大概两者都有。”提姆耸了耸肩,嘴角微微弯了一下,“不过说实话,如果他真的回来了,至少夜巡的时候能多个人讲冷笑话。气氛不会像现在这么沉闷。” “我不觉得冷。”达米安面无表情。 “我说的不是温度,达米安。” 布鲁斯终于开口终止了两人的拌嘴行为。 “提姆,关于儿童失踪案,你有什么新发现?” 提姆收敛起脸上的笑意,转回正题。 “我正在梳理所有失踪儿童的时间线和共同点。到目前为止,最早失踪的孩子叫埃里克·查尔,十一岁,男性,哥谭东区某孤儿院的孩子,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大约半个月前。”他调出一张照片投影在主屏幕上。 一个瘦弱的男孩出现在屏幕上,灰金色的头发,脸上带着营养不良的苍白,眼睛很大,但没什么神采。 “在那之后,陆陆续续又发生了多起儿童失踪案。我对比了所有受害者的背景信息,发现他们之间没有明显的社会关系重叠,家庭背景和居住区域基本都不相同,只有年龄都在十岁上下。” “还有没有其他的共同点?”达米安问。 提姆没有立刻回答。他将几组照片并排投影到主屏幕上,然后站起身走到屏幕前,手指点了点其中一组照片的边缘。 “我花了很长时间比对所有失踪儿童最后出现时间段附近的监控记录。大多数孩子都是在没有监控覆盖的盲区消失的,所以我一直没找到有效的影像证据。”他顿了顿,“但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在这些孩子失踪之前,他们身边都出现过一个布娃娃。” 布鲁斯的目光从那个空底座的照片上移开,转向提姆调出的新画面。 “第一个失踪的孩子,埃里克·查尔。据同孤儿院的孩子们说,在他失踪前几天捡到了一个布娃娃,之后就一直带在身边。” 提姆将一张模糊的照片放大。照片里,一个瘦小的男孩站在巷口,怀里抱着一个大约有小臂那么长,穿着碎花裙子的布偶。 “在他失踪之后,那个布娃娃也跟着不见了。”提姆继续说道,“后来我查了其他几个失踪案例,发现在不同孩子的身边,也出现过类似的布娃娃。有的孩子是捡到的,有的是在垃圾堆里翻到的,有的是别人送的,说法不一,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些娃娃都在孩子们失踪前不久出现,又在其失踪后也跟着消失。” “而且还有一点很特别。”提姆说着,把几张被模糊拍到的不同布娃娃照片截取出来,放大,放在几张失踪孩子的照片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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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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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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